“阿圣,你看那边。”林少明忽然指着一家电器行。
橱窗里摆着一台崭新的卡式录音机,标价:八百八十蚊。
“好贵。”陈德昌咋舌。
“以后咱们赚了钱,一人买一台。”张景耀说。
正说着,对面街传来一阵骚动。
几个人围在那里,中间是个穿着时髦的年轻女人——米色风衣,阔腿裤,大波浪卷发,脸上戴着墨镜。
她正被几个记者模样的人围着,闪光灯咔嚓咔嚓响。
“请问汪小姐,新年有什么工作计划?”
“有传言说您即将签约邵氏,是真的吗?”
“汪小姐看这边!”
年轻女人低着头,快步往前走。记者们紧追不舍。
“是汪明荃啊!”林少明忽然叫道。
“真是汪明荃!”张景耀也认出来了。
王文圣看过去——还真是。七十年代末的汪明荃,年轻,靓丽,正在事业上升期。
记者们围得太紧,汪明荃走得急,不小心踩到路边一块松动的地砖,一个踉跄。
手里的皮包掉在地上,东西散了一地。
记者们还在拍。
王文圣快步走过去,蹲下身帮她捡东西。
口红、粉饼、钥匙、钱包……他一件件捡起来,放进皮包。
汪明荃愣了一下,也蹲下身捡。
两人很快捡完。
“谢谢。”汪明荃接过皮包,低声说。
“不客气。”王文圣站起身。
记者们还在拍,闪光灯对着两人一阵狂闪。
汪明荃皱皱眉,对王文圣点点头,快步离开了。记者们追了上去。
王文圣走回同伴身边。
“哇!阿圣你帮汪明荃捡东西!”林少明兴奋道,“她跟你说什么了?”
“说谢谢。”王文圣淡淡道。
“就这么简单?”陈德昌失望。
“不然呢?”王文圣反问。
四人继续往前走。
经过一家唱片行,橱窗里贴着海报:徐小凤新春演唱会,正月十五,利舞台。
“徐小凤啊。”张景耀盯着海报,“我阿妈最喜欢听她的歌。”
“我阿爸喜欢郑少秋。”陈德昌说。
“我喜欢罗文。”林少明说,“他的声音好听。”
王文圣看着海报,没说话。
走累了,四人进了一家茶餐厅。
下午茶时间,店里人不多。他们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点了四杯冻柠茶,一碟菠萝油。
“阿圣,阿明,你们的歌什么时候在电台播?”陈德昌问。
“初一已经开始点播了。”王文圣说,“春节特别节目。”
“到时候我们全家都听。”张景耀说,“我阿妈知道歌是你写的,肯定吓一跳。”
“少明,你要成大明星了。”陈德昌拍拍林少明的肩。
林少明有点不好意思:“还早呢。就是唱首歌而已。”
“不止唱歌。”王文圣说,“等歌播了,如果反响好,咱们可以录磁带卖。”
“真的?”林少明眼睛亮了。
“真的。”王文圣点头,“已经跟二哥和三舅商量过了,过了年就着手准备。”
“那我要好好唱。”林少明认真道。
喝完茶,四人又在附近逛了逛。
王文圣去百货公司买了小妹期待许久的裙子。
傍晚时分,四人坐巴士回元朗。
车上,林少明忽然说:“阿圣,今天谢谢。”
“谢什么?”
“谢谢你写的歌。”林少明认真道,“如果没有你,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唱歌的梦想。”
王文圣笑笑:“是你唱得好。”
“不。”林少明摇头,“是你给了我机会。我记在心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