底层士兵感受最深。这些年,真有不少外国人参了军。
他们体格未必最强,普通话磕磕绊绊,可训练起来,真拼……俯卧撑多做五十个,枪械保养擦三遍,战术动作反复练到膝盖磨破。
为啥?因为这些人知道日子有多难熬。起初拼命,可能就为抢到食堂那根鸡腿;可日子久了,听多了连队里的故事,看多了战友怎么护着新兵,怎么扛着伤跑完五公里……不知不觉,就把自己当成了大明人。
至于“二等平民”这说法,后世或许觉得刺眼。可在当下,它就是实打实的道理:
我们来了,修桥铺路、开工厂、分口粮,让你们吃饱穿暖……可现在就跟你家百姓一个待遇?那咱大明成什么了?慈善堂?
人心经不起惯。今天给得容易,明天就敢伸手要权要地。
饭给你吃了,活给你找了,想跟大明百姓平起平坐?行啊,大门敞着……但得拿出本事来,让人服气。
不然,谁能保证你不是前朝余孽,装老实混进来搅局?
所以,反倒是最先入伍的那批外国人,训练最狠、守纪最严、任务抢得最急。心理学上管这叫“皈依者狂热”,咱军里就一句话:“信了,就得真信;进了门,就得像样。”
今天这场试射,就是朱雄英这些年所有心思的落地回响。
他站在靶场边上,看着一发发炮弹呼啸而出,炸点精准得像用尺子量过……嘴角微扬,心里踏实。
人群中有个小伙子,个子不高,皮肤晒得发亮,动作却快得像道影子。
不出所料,一问果然是东南哑某个山沟里出来的。
故事简单:大明部队一来,地主跑了,祠堂改成了小学,荒坡修成了水渠,家里第一次吃上了白米饭。
他十六岁开始蹲在村口看兵哥哥操练,十八岁揣着攒下的零花钱坐船北上,死活要当兵。
平时训练,他永远在最前排;考核成绩,回回前三。
他的存在本身,就是对朱雄英这套法子最硬的背书。
“这才几年没回军营……怎么全变了样?”朱棣望着远处正擦汗归队的年轻身影,摇摇头,笑了。
他带兵那会儿,不少新政早就铺开了,有些效果确实立竿见影。
可还没等朱棣亲眼看见这些举措真正开花结果,他就“歇了”。
说是休假,实则跟退下来差不多。
这几年军中翻天覆地的变化,朱棣几乎一无所知。
至于他亲手带出来的老部下,他也刻意疏远着……不是不想念,而是清楚该怎么自处,更清楚怎么让陛下安心。
打那以后,他再没主动联系过一个旧部。
“真好啊……真好。”朱棣望着校场方向,轻叹一声。
“你要是感兴趣,不如去跟他们聊聊?”朱雄英笑着递过一壶茶,“反正今儿清闲,再穿回军装、踩回泥地里走一遭,如何?”
“这……”朱棣眼神一亮,又迟疑地垂下眼,“怕不太妥当。”
“有啥不妥的?”朱雄英摆摆手,语气随意得很,“旁人认不出你,我还能不认得?你心里那杆枪,从来就没卸过火药,对吧?”
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朱棣微驼的肩背上:“不过你这身子,真扛不住了……不是不信你,是信了一辈子,才更该让你喘口气。再说了……家里若有个风吹草动,你在北平,赶都赶不及,岂不白熬半辈子?”
还有句话,他没说出口:
朱棣真回去了,怕也难跟上如今这支队伍。
这两年虽无大战,但各营轮番拉练、对练、拆解战例,战术打法早不是从前模样。
演习不再是走过场……缺粮断弹怎么打?被围困了怎么破?反包围怎么设?伏击怎么布?
连指挥权都放得宽:请山野间摸爬滚打过的“老江湖”来出题、设局,教新兵怎么识破土匪的夜袭套路、怎么预判流寇的藏身路径……
队伍在实战中长筋骨,而朱棣的脑子,却像一把磨钝的老刀……冷兵器时代,越用越亮;热武器上了台面,惯性思维反倒成了绊脚石。
让他回家休养,不是贬斥,是顺势而为。
这些年,朱雄英专挑从哨位、炊事班、马厩里一步步爬上来的兵苗子,拿真刀真枪的演训压着练。
太平日子不是太平兵的理由。
眼下最要紧的活儿,是镇得住宵小、护得住百姓。
盗匪没绝迹,只是换了路数:有人是逼上梁山,更多人却是懒得走正道,手里攥着几把黑市淘来的火器。
威力比不上官军制式装备,可买得到、学得会、打得响……对普通人,一枪足矣。
所以军中从没闲着。
小股流窜的,靠巡逻围堵;藏进深山的,靠向导带路、猎户引线;最难啃的,是那种懂地形、通人心、还敢把火药当柴烧的狠角色。
这种人不多,但只要露头,就是血案。
哪怕精锐上去,也免不了挂彩……子弹不长眼,局势一乱,谁也保不住万全。
就在一次次扑进险地、蹲守、交火、收尾的过程中,朱雄英发现,一支专门啃硬骨头的队伍,不知不觉就扎下了根。
案子太棘手,地方衙门兜不住,层层报上来,最后落进军中手里。
为练兵,也为办事,军队干脆接了担子。
查得久、盯得细、跨得广,流程自然就简了、快了、活了。
等朱雄英某天猛然反应过来……这不就是后世的特警么?
他没闭门造车,直接拍板:成立“特殊案件应急对策处理队”,简称“特策队”。
干得利索的县衙捕头、刑名师爷,调进来当骨干;新提的军官、有潜力的士官,轮流下到特策队“淬火”。
名义上,它归军中节制;骨子里,早是一支能单干、敢碰硬、拎得起重担的尖刀。
这些年,各地案子层出不穷,特策队早已不再隶属军队,成了独立运作的专责机构。
日常工作中,他们常与各部队协同行动,联手处置社会上的严重违法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