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雾隐岛又休息了一天后,墨璃决定再次出发。
这次她带上了墨沫。
毕竟这次她出去,或许要在外面待上一阵子,墨沫和她分开太久可不行。
岛上的庄稼有刘云霜和赵铁柱,她很放心。
“沫沫,娘带你出去玩,好不好?”
墨璃一边给女儿穿衣服,一边柔声问。
墨沫眼睛一亮:“咿呀呀……!”
看样子是很想去了。
墨璃给女儿穿上了,一套浅黄色的棉布衣裙,带了一顶黄色小帽子。
这么一看乖的很。
“真好看。”
墨璃亲了亲女儿的脸颊。
她自己也换了身,普通的棉布衣裙,颜色灰扑扑的,不引人注目。
又把特制的竹制背篓拿出来,背篓内衬软垫,有固定带,墨沫坐在里面,既安全又舒服。
收拾妥当后,墨璃抱着墨沫来到院子。
凤夙秋已经在等她了,依旧是一身简单的布衣,深紫色的眼眸平静无波。
“我要带沫沫出去几天。”
墨璃说:
“岛上就拜托你和赵铁柱他们了。”
凤夙秋看着她,又看了看她背上的背篓,直愣愣的开口:“我……也去。”
墨璃一愣:“
你去干什么?”
“陪……沫沫。”凤夙秋说得很简单。
墨璃犹豫了。
凤夙秋是个傻子,万一走丢了怎么办。
“咿呀呀……”背篓里的墨沫伸出小手,抓住了凤夙秋的衣角。
小家伙似乎很喜欢凤夙秋。
墨璃叹了口气:
“好吧。但你要记住,外面不比岛上,凡事听我的。”
“好……。”凤夙秋点头。
三人来到井底,三个灵体正在修炼。
见墨璃带着孩子下来,都好奇地围了过来。
“上仙,您要带小主人出去?”
女灵体飘到背篓边,好奇地看着墨沫。
“嗯。”
墨璃说:“岛上就交给你们了,有任何情况立刻传音。”
“上仙放心!”
墨璃启动传送阵,这一次的目的地是,安华镇外的一个破庙。
这是她之前通过灵体,探查后选定的地点,隐蔽且荒废已久。
传送的眩晕感,让墨沫有些不适应,小家伙紧紧抓住背篓边缘,小脸发白。
凤夙秋见状,伸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,动作生疏却温柔。
“不怕。”他说。
墨沫抬头看他,慢慢放松下来。
破庙确实破败,屋顶漏了几个大洞,神像倒塌,蛛网遍布。
她检查了周围,确认安全后,对凤夙秋说:
“你在这里等一会儿,我去接林秀。”
安华镇距离青石镇不算远。
凤夙秋点头,在庙门口坐下,像一尊沉默的守护神。
墨璃背着墨沫,施展御剑术,快速朝青石镇方向掠去。
以她现在的速度,三十里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。
来到藏身的山洞,林秀已经收拾妥当。
见到墨璃,她眼睛一亮:“掌柜的!”
但看到墨璃背上的孩子时,她愣住了。
“这是我女儿,墨沫。”
墨璃简单介绍。
墨沫好奇地看着林秀,小声说:“呀呀……”
林秀回过神来,连忙应道:
“哎!沫沫真可爱!”
她没想到掌柜的,这么年轻就有了孩子,但转念一想,乱世之中,女子早早成婚生子也是常事。
“伤好了吗?”墨璃问。
“好了七七八八。”
林秀活动了一下手臂:
“掌柜的药很管用。”
墨璃检查了她的伤势,确认无碍后说:
“收拾一下,我们去安华镇。这次开新铺子,你继续帮我。”
“是!”林秀毫不犹豫。
经过青龙寨的事,她对墨璃已是死心塌地。
墨璃直接给林秀篡改了一些记忆,带着她御剑飞行回去,速度很快。
她闭着眼睛待在飞剑上,看上去十分安详。
三人回到破庙时,凤夙秋还坐在原地,连姿势都没变。
看到林秀,他只是抬了抬眼,没有任何表示。
林秀看到凤夙秋时,并没有多少好奇。
只是点点头。
不过她发现,这人坐在那里,像是融入背景一般,若不特意去看,几乎注意不到他的存在。
真是奇怪的感觉。
“这是凤夙秋。”
墨璃介绍,“暂时跟我们一起。”
林秀点点头,没有多问。
一行四人朝安华镇走去。
墨璃背着墨沫走在前面,林秀跟在身侧,凤夙秋落在最后,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。
路上,墨璃简单介绍了安华镇的情况。
“安华镇是这附近最大的镇子,地处交通要道,往来的商队多,流民也多。”
她说,“北边打仗,很多逃难的人,都聚集在那里。”
“粮食价格已经涨到天上去了,普通百姓根本吃不起饭。”
林秀脸色凝重:“那我们的米铺……”
“还是老规矩,三文一斤,每人限购五斤。”
墨璃淡淡道:“不过安华镇人多,每天至少要准备千斤粮食。”
“千斤?”
林秀倒吸一口凉气:“掌柜的,这么多粮食……”
“不必担心,我决定以后袁记米铺子,每三天开门一次。”
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到更多人,也能让其他米铺有喘息的机会。
墨璃开米铺的初心,只是为了帮助更多的穷人,获得更多功德值。
其他的于她来说并不重要。
“你只要负责卖就好。”
林秀不再多问。
经过青石镇的事,她已经学会不该问的不问。
走了约一个时辰,安华镇的轮廓出现在眼前。
与青石镇不同,安华镇要大得多,镇墙高耸,虽然也有破损,但整体还算完整。
镇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,都是等待入城的百姓,其中大多衣衫褴褛,面黄肌瘦。
墨璃注意到,守城的兵丁,对普通百姓盘查很严,但对衣着光鲜的商贾却直接放行。
“看来这镇子也不好进。”
林秀小声道。
墨璃从空间里取出几锭银子,分给林秀和凤夙秋:
“等会儿见机行事。”
轮到他们时,守城的兵丁,上下打量这奇怪的组合。
一个背着孩子的妇人,一个年轻女子,一个沉默的男人。
“干什么的?”兵丁粗声问。
“投奔亲戚。”
墨璃平静地说:
“我表哥在镇上开布庄,让我们来帮忙。”
“布庄?哪家布庄?”
“张记布庄。”
墨璃早就打听好了,安华镇确实有家张记布庄,老板姓张,是外地人。
兵丁将信将疑,但看到墨璃递过来的银子,脸色立刻缓和了:
“进去吧。记住,镇上晚上有宵禁,别乱跑。”
“多谢军爷。”
四人顺利进城。
安华镇内,果然比青石镇繁华得多。
街道宽阔,两旁店铺林立,虽然也有不少关门歇业的,但开着的店铺,生意看起来不错。
行人熙熙攘攘,有普通百姓,有商贾,也有不少流民在街角乞讨。
墨璃注意到,这里的气氛很紧张。
街上有巡逻的兵丁,百姓们行色匆匆,很少有人驻足闲聊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压抑感。
“先找地方住下。”墨璃说。
她在镇子里找了家客栈,要了三间房,
她和墨沫一间,林秀和凤夙秋各一间。
虽然凤夙秋表示不需要房间,但墨璃还是坚持。
“接下来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,不能总让你睡外面。”她说。
安顿好后,墨璃让林秀在客栈好好休息。
自己背着墨沫,带着凤夙秋出去找铺子。
之所以带上凤夙秋,是因为她知道,这个男人的“低存在感”特质很有用。
走在街上,几乎没人注意到他,连巡逻的兵丁,都会下意识忽略他的存在。
这简直是天然的掩护。
牙行在镇子中心,门面比青石镇的大得多。
墨璃走进去时,里面有几个客人在看房契,佣人忙得团团转。
“这位娘子,想看什么?”
一个中年牙人迎上来。
“我想租个铺子,最好是带后院的。”
墨璃说:“位置要好,门面要宽敞。”
牙人眼睛一亮:
“巧了,还真有一处好铺子!东街有家粮铺要转手,老板要回老家,急着出手。”
“铺子位置极好,门面三间,后院有仓房有水井,还有五间厢房!”
“粮铺?”墨璃心中一动。
“是啊,原本是镇上最大的粮铺之一。可最近粮食难进,老板撑不下去了,这才要转手。”
牙人压低声音:
“说实话,现在开粮铺风险大,但要是能弄到粮食,那就是本本万利!”
“带我去看看。”墨璃说。
铺子果然不错。
位于东街最繁华的地段,对面就是集市,人来人往。
门面宽敞,后院也大,五间厢房足够他们几人居住。
仓房结实,水井清澈。
“租金多少?”墨璃问。
“老板急着走,只卖不租!只要一百两银子,这铺子就归您了!”
牙人说,“要知道,放在太平年月,这铺子少说值三百两!”
一百两确实不贵。
毕竟这个房子确实很大,大概有青石镇的那个铺子的三倍,而且这里的房价本就比青石镇贵。
毕竟青石镇已经算是半个废镇了!这里可不是!
墨璃检查了房契地契,确认无误后,当场付了钱。
手续办得很快。
原来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者,拿到银子后千恩万谢,当天就带着家眷离开了。
墨璃让凤夙秋去买些生活用品,自己则开始布置铺子。
她从空间里取出了早就准备好的牌匾——“袁记米铺”,和青石镇那块一模一样。
又取出柜台、米缸、秤等工具,不到一个时辰,铺子就像模像样了。
这些东西她在空间里准备了很多,想要就可以随时拿出来用。
当然,最重要的粮食。
墨璃从空间里取出了五千斤稻谷和三千斤麦子,堆满了仓房。
这些粮食都混合了普通粮食,以免太过惹眼。
傍晚时分,林秀从客栈来了。
凤夙秋刚好也回来了,买了被褥、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品。
他沉默地开始整理,动作利落。
只要不开口说话,就不会有人发现他是傻子。
林秀看着这奇怪的“一家三口”,心中感慨。
掌柜的看起来年轻,却沉稳果断;
这男人话不多,但做事可靠;
墨沫可爱懂事。
这样的组合,在乱世中相依为命,倒也温馨。
当晚,四人简单吃了晚饭。
墨璃把墨沫哄睡后,召集林秀和凤夙秋开了个小会。
“明天米铺开张,还是老规矩,三文一斤,限购五斤。”
墨璃说:“林秀,你负责卖米。”
“凤夙秋,你在暗中盯着,如果有人闹事,不用客气。”
说着递给了凤夙秋一根棒槌。
“若是有人闹事,直接打!”
两人点头。
墨璃继续道:
“这里的粮商势力不小,我们卖这么便宜,肯定会触犯他们的利益。”
“掌柜的,那我们……”
林秀有些担忧。
“不必担心。”
大不了打一顿!墨璃这么想。
反正她连贵妃的弟弟都干啥,还有什么不敢的。
“明白。”
安排妥当后,各自回客栈休息休息。
墨璃躺在墨沫身边,听着女儿均匀的呼吸声,心中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。
安华镇才只是第二家米铺。
等解决了大家的吃饭问题,她还需要卖粮种。
让百姓种上高产稻米和麦子。
解决了民生问题,人皇旗,对墨沫的庇护肯定会加强。
她已经隐约感觉到,她的女儿似乎已经,在炼气边缘徘徊了。
大概再过不久,她的乖宝就能进入炼气期。
想着想着,墨璃渐渐入睡。
第二天一早,袁记米铺正式开张。
和青石镇一样,没有鞭炮,没有贺客,只有一块简单的木牌立在门口:
“新店开张,袁米三文一斤,麦子三文一斤,每人限购五斤。”
这个价格在安华镇引起的轰动,比青石镇更大。
因为安华镇的粮价,已经涨到了离谱的地步。
最差的陈米也要八十文一斤,好一点的糙米一百二十文,精米更是高达两百文!
三文?这不是卖米,这是施舍!
第一个看到招牌的是个老乞丐。
他揉了揉眼睛,以为自己饿昏了头出现幻觉,颤声问:
“姑……姑娘,这袁米……真三文一斤?”
林秀打开米缸,金黄的稻米散发着清香:
“真三文。老伯,您要多少?”
“我……我只有五个铜板……”
老乞丐掏出五个脏兮兮的铜钱。
林秀给他称了一斤半米,用油纸包好。
老乞丐抱着米,眼泪都下来了:
“谢谢!谢谢姑娘!您……您是大善人啊!”
他抱着米踉踉跄跄地走了,一边走一边喊:
“东街新开了家米铺!三文一斤!真的三文一斤!”
消息如野火般蔓延。
不到半个时辰,袁记米铺门口排起了长队。
队伍从街这头排到那头,而且还在不断延长。
有镇上的居民,有附近的农户,更多的是一脸菜色的流民。
林秀一个人忙不过来,幸好墨璃早有准备,又开了个窗口,两人同时售卖。
墨璃自己也亲自上阵。
她背着墨沫在背篓里,小家伙不哭不闹,好奇地看着排队的人群,偶尔还咿咿呀呀地说着什么。
凤夙秋站在铺子屋顶的阴影处,居高临下盯着全场。
他的存在感很低,几乎没人注意到他,但他能看清每一个人的一举一动。
排队的人虽然多,但秩序还算好。
毕竟三文一斤的米太难得,谁也不想因为闹事被赶走。
但也不是所有人都守规矩。
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挤到前面,粗声粗气地说:
“给我来一百斤!”
林秀礼貌地说:“客官,每人限购五斤。”
“限购?”
汉子瞪眼:
“老子有钱!凭什么不让多买?”
他掏出一把铜钱拍在柜台上:
“这是三百文,够买一百斤了吧?”
“抱歉,这是规矩。”
林秀不卑不亢。
汉子怒了,伸手就要抓林秀的衣领:
“臭娘们,给脸不要脸!”
他的手刚伸到一半,突然僵住了。
因为一根粗壮的棒槌,抵在了他的咽喉处。
棒槌的另一端握在凤夙秋手中。
没人看到他是怎么出现的,就像鬼魂一般悄无声息。
“排队。”凤夙秋冷冷地说。
汉子感到咽喉处的冰冷触感,冷汗瞬间下来了。
他能感觉到,这根粗壮的棒槌,随时能打断他的喉咙。
“我……我排队!我排队!”
他连滚滚爬地,退回队伍最后面。
这一幕被不少人看到,原本有些小心思的人,立刻老实了。
这米铺不简单,连伙计都有这样的身手。
墨璃在柜台后看到这一切,眼中闪过一丝赞赏。
一天的售卖下来,五千斤粮食卖掉了大半。
墨璃粗略算了一下,收入不过十五两银子——连铺子的零头都不够。
但她不在意。
钱对她来说只是数字,粮食要多少有多少。
重要的是,今天有上千户人家吃上了饭。
打烊后,林秀累得手臂发酸,但眼睛发亮:
“掌柜的,今天来了好多人!好多人都说谢谢,还有人要给我们磕头!”
墨璃笑了笑:“三天以后再开门。”
“好。”林秀点头。
这就是她要的效果——既积功德,又得人心。
晚饭时,墨璃把墨沫抱在怀里喂饭。
小家伙今天看到那么多人,很兴奋,咿咿呀呀地说个不停。
凤夙秋安静地吃饭,但目光时不时落在,墨沫身上,眼神柔和。
夜深了,墨璃哄睡墨沫后,来到院子。
凤夙秋坐在井边,望着天空的月亮。
听到脚步声,他转过头。
“今天谢谢你。”墨璃说。
“应……该的。”
凤夙秋顿了顿:
“那个汉子……不是普通百姓。”
墨璃眼神一凝:
“你看出来了?”
“他……虎口有茧,是常年……握刀的手。脚步……沉稳,是练……家子。”
凤夙秋说:“虽然……伪装成百姓,但瞒不过我。”
墨璃沉思。
“无妨!”
跳梁小丑罢了。
远处传来打更的声音,已是三更。
而此时的安华镇另一处,一间豪华宅邸内,几个粮商正聚在一起,脸色阴沉。
“查清楚了吗?那家袁记米铺什么来头?”一个胖老板问。
“查不到。”
手下回答:
“掌柜的是个年轻女子,带着个孩子,还有个伙计。粮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。”
“三文一斤……她这是要我们的命啊!”
另一个瘦老板咬牙:
“照她这么卖,我们的粮食还怎么卖?”
“不能让她继续下去。”
胖老板眼中闪过狠色:
“找几个人,明天去谈谈。谈不拢……就让她消失。”
“明白!”
几人又商量了一番,这才散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