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方收件人员没有立即盖章,而是从孙浩带来的资料里抽出几页关键签字。
这是整体验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。
孙浩已经到了项目方收件窗口。
这次资料是否完整收件,决定三十四万三千元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款期限,能不能从次日起算。
资料按照项目方目录装订。
原合同、补充合同、阶段计量、整体验收、金额确认、发票资料和付款申请,都有对应索引。
发票资料已经按照收件目录准备。孙浩只核对它是否符合本次付款申请要求,没有因为附件里出现发票资料,就擅自改变付款台账中的金额状态。
翻到此前接口整改涉及的资料时,收件人员发现照片目录仍然使用了两个编号。
孙浩把已经签收的编号对照页放到后面。
现场原编号、新增计量编号、点位图和照片目录,都能回到同一个实体位置。
收件人员核完,没有因此退回资料。
补充合同附件也重新检查了一遍。
八万元已经在第三十天完成实体、验收和金额确认,不再写成控制方向。
上午十一点二十,收件人员在完整资料清单上盖章。
孙浩没有拿起资料就走。
“付款期限从哪一天开始算?”他当面问。
“完整资料收件的次日起,十五个工作日。”
“周末和法定非工作日不计?”
“按照工作日计算。”
孙浩把起算方式写在收件章旁,请对方核对。
对方确认无误后,在旁边签了名字。
回到公司,孙浩按照双方确认的工作日口径逐日排期,排除周末和法定非工作日,将第十五个工作日的具体日期发给项目方商务人员确认。
对方回复:
日期无异议。
到这一步,三十四万三千元正式进入付款流程,但距离到期还有十五个工作日。
孙浩没有只保存聊天回复。
完整资料收件日期、期限起算方式和最后付款日,被打印出来,与收件章和付款台账放在一起归档。
项目方内部流程页面只显示申请走到了哪个节点,不显示合同付款期限如何计算。
以后若系统状态和双方确认的日期出现差异,仍要回到这份书面记录。
下午,收件窗口又打来电话。
扫描目录中少了一页带有分项名称的分隔页。
孙浩先确认:
“这页是否承载合同、验收、金额或者付款内容?”
“不承载,只是区分后面的附件。”
“资料完整状态是否改变?”
“不改变。补一份电子目录就行。”
孙浩补发电子目录,同时要求对方在流程备注中写明:
本次补充分隔目录页,不影响原完整收件日期。
收到书面回复后,他才在自己的收件台账里将这项问题关闭。
秦薇把三十四万三千元放进应收计划。
状态写的是:
资料完整,付款期限内。
可用余额一栏没有增加。
牛庆山正好来公司核班组工程量,看见台账里的最后付款日。
“活都做完了,还要等十五个工作日?”
“合同约定就是十五个工作日。”孙浩说。
“现在问他们什么时候付,不算催款?”
“可以问流程走到哪里。期限还没到,不能先说对方逾期。”
牛庆山把材料清单翻回第一页,没有把采购申请收走。
他原本想趁项目收尾,锁一批常用底漆。供应商的现货保留时间不长,错过以后可能需要重新排货。
秦薇没有批准。
“先把正式工作单和库存缺口拿来。”她说,“三十四万三千元还没到账,不能既把它当现金来源,又把预计使用当采购理由。”
“材料迟早会用。”
“用在哪个已经确认的项目?”
牛庆山没有拿出工作单。
采购申请被退回,不是永远不买。等使用项目、库存缺口和现金来源都能够确认,再重新审核。
付款流程进入第一周后,系统状态停在项目部门复核。
孙浩没有一天给冯经理打几次电话。
每天上午,他只核一次系统状态。
没有变化,就只保留当天查询记录;出现补件或者节点变化,再单独跟进。
第四个工作日,项目方要求再次确认银行账户信息。
孙浩用原付款申请、开户证明和公司账户资料完成核对。
对方确认账户资料有效,没有要求重新提交整套付款文件。
第六个工作日,流程转入商务复核。
第七个工作日,冯经理问陆沉舟,能不能先安排一支小班组,处理另一处零星事项。
“付款反正已经在走。”他说。
陆沉舟没有把现场关系和回款流程做成交换。
“先给正式工作单、施工范围和付款条件。”他说,“文件没形成以前,不安排人。”
冯经理没有因此翻脸,只说等内部范围明确后再联系。
这次没有人员进场,没有形成施工成本,也没有新增应收。
原付款流程继续按照已经确认的期限运行。
第八个工作日,系统显示商务复核完成,进入财务审核。
期间,公司有一笔材料款到期。
供应商发来的对账单里,混进了一张尚未完成收货签认的运输单。
秦薇没有因为三十四万三千元还在流程中,就拖延全部材料款;也没有按照供应商给出的总额直接支付。
孙浩找到收货记录。
已经签收的部分按合同期限付款。
尚未签收的运输单退回核对。
供应商起初担心正舟借故压账。看到分项依据和收货状态后,接受了处理。
客户款尚未到账,正舟仍按照自己的合同支付无争议部分。
存在争议的单据则按照证据处理,不拿客户尚未付款作为全部延期的理由。
前一阶段搁置的设备采购,也到了供应商保留报价的最后期限。
陆沉舟把采购申请重新拿出来。
那套设备能够减少后续项目的租赁等待,成本测算里也存在改善利润率的空间。
秦薇只问了两个问题:
“现在能够对应的确定工作量是多少?”
“如果三十四万三千元到第十五个工作日才到账,这之前的工资和现有材料款,用什么支付?”
陆沉舟没有给出足以支撑付款的答案。
采购申请继续暂停。
半透明光幕在视野边缘显示,设备投入存在潜在收益。
但预计收益没有把尚未到账的应收,变成银行账户里的现金。
第十个工作日,孙浩从项目方流程中看到,财务审核仍在进行。
他给项目方商务发了一条消息,只确认三件事:
是否发生退件;
是否存在金额争议;
是否需要补充材料。
对方回复:
没有退件,没有金额争议,暂不需要补充材料。
孙浩把三项结果写入付款台账,没有追问项目方内部具体由谁先签、谁后签。
第十一个工作日,项目方财务来电核对收款账户名称。
对方读出的是公司以前使用过的一版简称,与付款申请中的完整账户名称不一致。
孙浩没有口头说“都是同一家公司”,就让对方按照简称继续付款。
他重新发送营业执照名称、开户证明和付款申请页,要求项目方按照完整账户名称支付。
项目方财务在系统中更正显示名称。
付款金额、申请编号和原完整收件日期均未改变。
秦薇核过银行资料,将这次沟通标记为付款前账户核验。
若没有这次更正,后续一旦发生银行退汇,很可能会变成正舟账户信息不清造成的延误。
第十二个工作日,项目方系统显示:
资料完整,财务待支付。
金额仍为三十四万三千元。
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均正确。
冯经理打来电话,说了一句:
“应该没问题。”
他没有给出确定支付日期。
孙浩也没有把“应该”记录成付款承诺,只保留当日流程状态。
秦薇按照现有现金,重新排列最后三个工作日的支出。
工资和税费保持优先。
已经到期且没有争议的材料款按照合同支付。
能够正常使用账期的材料不提前支付。
设备定金,以及没有正式工作单支撑的采购,继续暂停。
她又把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元旧应收放在资金总表的另一行。
那笔应收不属于九十万元项目,也没有新的银行到账证据。
陆沉舟看着两行未收款。
“两个客户的款,总会有一笔先到。”
秦薇把两行状态都标记为未收。
“概率不能发工资。”
陆沉舟没有反驳。
两笔应收同时存在,只会增加现金等待的不确定性,不会互相抵消。
他在付款顺序上签字,没有因为九十万元项目已经确认收入,就把后面的钱全部当成已经握在手里。
第十四个工作日下午,三十四万三千元仍未到账。
项目方没有退回资料,也没有提出扣款、质量或者工程量争议。
当天,系统状态短暂变成“支付复核”。
一个小时后,又回到“财务待支付”。
孙浩保存了两次页面记录,并向项目方商务确认是否发生退回。
对方书面回复:
仅为内部支付批次调整,申请编号和金额不变。
孙浩没有把一次状态跳动写成付款失败,也没有把它当成即将到账的承诺。
陆沉舟问:
“明天要不要直接去项目方财务办公室等?”
“可以现场确认流程。”孙浩说,“但没有预约就去堵资金部门,只会把压力转给不负责审批的人。”
“我先约项目方商务,明天上午确认一次。下午如果仍然没有支付凭证,再要求书面说明。”
“不去堵门,不等于不追。”
陆沉舟接受这个安排。
公司仍然按照合同期限行动,没有提前把正常付款流程写成冲突。
孙浩发出到期提醒。
附件中列明完整资料收件日期、双方确认的最后付款日和当前系统状态。
措辞只有一句:
明日为约定付款期限最后一个工作日,请确认当前支付状态;如存在退件、金额或账户问题,请在系统中明确说明。
他没有提前写“已经逾期”。
秦薇将第二天需要查询的银行账户和项目方付款流程,放在同一张监控表上。
截至当晚,公司实际到账仍为四十五万一千元。
三十四万三千元属于付款期限内应收。
第十五个工作日结束以前,它还不能被称作逾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