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春三月,万物伊始,连空气都充斥着暖洋洋的味道。
稻花村的一户人家里,一个个子矮矮的孩子正站在椅子上,摇摇晃晃的伸着胳膊擦着脏桌子。
从背后看去,这孩子的身高体型也就六七岁的样子,身上穿着一件略大的深粉色的棉袄,棉袄上有些补丁,明显是家里姐姐穿剩下的旧衣服,款式很土。
可若站在前面看去,又会惊讶的发现穿着又土又村粉棉袄的居然是个男孩子,而且还是个相当漂亮可爱的男孩子。
一张小脸蛋超级白,瞧着有些瘦,脸上还挂着婴儿肥。年纪不大,却能看出高鼻梁的趋势,鼻尖和脸蛋泛着点红,眼睛是琥珀色的,浅瞳显得格外明亮清透,仿佛里面藏着光,睫毛浓密卷翘,小嘴轻抿着,模样精致的就像个瓷娃娃,看着就讨人喜欢。
仔细看看,这小模样漂亮的,都能让人忽视他身上穿的土衣服了。
许是因为长桌太高,瓷娃娃个头又矮,纵使是伸长了胳膊,也擦不到桌子的正中间,他吸了吸鼻子,又努力往前够了够,摇摇晃晃的小板凳终于失去了重心,直接把他甩了下来。
他啪叽一个屁股蹲,重重摔在了地上,和他一同摔下来的,还有桌子上的一个瓷碗。
碗落在他身侧,摔得稀碎。
外面正在择韭菜的中年妇女听见碗摔碎发出的声响,立刻走了进来,一看,还真碎了个碗,脸色瞬间变了。
她拽起发呆孩子的胳膊,硬生生的把他从地上拖了起来,抬起手就重重的往他后背打了两下。
“你怎么就这么会败家啊!擦个桌子也不让人省心,那个碗两块钱呐,你就不能看着点吗?啊?纪昭你什么时候能不给老娘添乱啊!”
纪昭低着头,看着地上的碗的碎片,轻轻的道了声,“对不起。”
“对不起有个屁的用?”
梁芬没好气的伸着手指,用力往纪昭脑袋上戳了好几下,把他白嫩的脑门都戳红了。
“什么事都干不成,废物!你真是我祖宗啊你!去,拿笤帚把这收拾干净了!”
纪昭闷闷的应了声,拿来笤帚簸萁,蹲着身,认认真真的把碎碗扫进去。
梁芬嘴里又嘀咕着骂了两句,出去继续坐在小马扎上择韭菜了。
骑着米老鼠扭扭车的纪一鸣正在院子里疯玩,东撞西撞的,中间还不小心把梁芬刚择好装着韭菜的铁盆撞翻了,梁芬把韭菜重新捡进铁盆里,一脸溺爱的冲纪一鸣道。
“儿子,慢点玩,小心别摔倒了啊,你渴不渴,要不先喝杯水吧?”
纪一鸣又迈着小腿骑着扭扭车撞到了大铁门上,铁门和车头相撞发出了很沉闷的嗡鸣,纪一鸣倍感有趣,又退回去多撞了好几次,非常吵闹,压根就不搭理梁芬。
梁芬也不生气,反而觉得自家儿子小小年纪,简直是有个性极了,扭头,板着脸吆喝起了刚扫完碎碗的纪昭。
“纪昭,去给你弟弟倒一杯温水,有点眼力见,不知道一鸣玩那么久都玩渴了?”
纪昭朝砰砰撞大铁门的纪一鸣看了一眼,什么都没多说,转身找到纪一鸣的奥特曼吸管杯,给他倒了一杯温水,递给梁芬后,回了院儿西边的一个小土堆房。
屋子里面不大,墙上窗户上还贴着废报纸和好似上个世纪的港星海报,床有两张,都是那种很硬的木板床,上面就铺着一层实在算不上厚的褥子,被收拾的干干净净,两张床中间用旧床单做成的简易版帘子隔开了。
床头摆放的书倒是都很多,也很旧,满满当当的,不知道是从哪儿捡来的旧书。
看着这间熟悉的小屋子,纪昭有一种做了一场大梦的感觉,好像之前所经历过的人生全都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。
他是真没想到,‘重生’这种事居然还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。
只是,这个重生的时间点似乎不是很好。
纪昭看了眼墙头上挂着的日历,默默算了算时间。
他今年是九岁,关于再小一些的记忆,他记得其实并不是很清楚,只记得自己大概是在三岁那年被人贩子带走的,中间好像经手了一户人家,但因为他受了惊吓,大病了一场,那家人以为他活不成了,嫌晦气,才转卖给了纪家。
那时候的纪家只有一个女儿,苦于一直生不出儿子,才买了他,想要当成亲儿子来传宗接代。
纪昭还模糊的记得自己刚来纪家的那段时间,纪家夫妇对自己确实很好,肯花大价钱给他看病,给他买玩具和新衣服,真是当成了亲儿子看,可这一切虚假的温馨也在纪昭来到纪家的一年后被彻底打破:
梁芬忽然怀孕,并冒着高龄产妇的风险生下了一个男孩。
领养的总归是抵不过亲生的,更别说纪家并不富裕,在纪一鸣出生后,纪家夫妇就满心满眼全是亲生儿子了,纪昭也顺理成章的被他们打入了‘冷宫’。
现在纪昭九岁,已经在冷宫生活了好几年,他记得再过几年,纪家夫妇为了让纪一鸣接受更好的教育,会举家搬进北方的京市,纪昭成绩好,也跟着喝了几口汤,考上了京市的贵族学校。
好巧不巧,京市正是纪昭的亲生父母程家所在的城市,甚至连程家人收养的程澈,也跟他念了同一所贵族高中。所以纪昭才有机会在十六岁那年,被程家认回去。
然后,他会和程澈一起进娱乐圈,经历长达五年的演艺生涯。
再然后,他会在某天晚上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一辆车里,被冠上肇事逃逸的罪名,度过七年牢狱生涯。
最后,他会在出狱的一年后,被绑匪捅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