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话响起来的时候,李承泽正蹲在院子里给葡萄梳毛。六月的尾巴上,天气热得蝉都叫得有气无力,葡萄躺在草地上翻着肚皮,四仰八叉的,白色的毛被阳光照得发亮,李承泽蹲在旁边,拿着那把从网上买的小梳子,一下一下地给它梳着肚子上的绒毛,梳下来的毛一团一团的,像小小的白色。
手机在裤兜里震了一下,又震了一下,是来电。李承泽腾出一只手来摸出手机,看了一眼屏幕,动作顿了一下。
“爸”这个字在屏幕上亮着,简单,直接,不带任何修饰——他存联系人一向如此,没有“爸爸”这种亲昵的叠词,就是一个“爸”字,像这个称呼本身一样,带着一种疏离的、公式化的距离感。他盯着屏幕看了两秒,拇指在接听键上悬了一下,然后还是滑了过去。
“喂,爸。”
电话那头的声音不大,语速不快,带着一种上位者特有的、不怒自威的沉稳:“承泽,你这两天回来一趟。”
李承泽手里的梳子停了一下。他爸给他打电话的频率大概是两三个月一次,每次都是有事说事,从不多话,也从不寒暄。没有“最近怎么样”,没有“吃了吗”,甚至连一句“在忙吗”都省了,永远是直奔主题,说完就挂,像一个高效率的、没有感情的电话应答系统。
“什么事啊?”李承泽问,手指无意识地在葡萄的肚皮上画着圈,猫被摸得舒服了,后腿蹬了蹬,发出一声满足的呼噜。
“回来再说。”电话那头顿了一下,补充了一句,“尽快。”
然后就是“嘟嘟嘟”的忙音。
李承泽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,看了一眼已经结束的通话界面,嘴角动了动,说不上是什么表情。他已经习惯了这种通话方式——他妈走得早,他爸一个人把两个儿子拉扯大,但“拉扯”这个词用在他爸身上不太合适。他爸是那种只提供物质、不提供情绪的人,学费按时打,生活费一分不少,房子车子什么都不缺,但你要想从他嘴里听到一句“儿子你真棒”或者“爸爸想你”,那是比登天还难的事。他哥李承乾从小到大成绩优异,接管公司后业绩斐然,在他爸眼里算是个合格的继承人;而李承泽从小就不争不抢,成绩中上,不爱社交,最大的爱好就是旅游和吃,在他爸眼里大概就是个“不务正业”的、需要偶尔过问一下的小儿子。
“怎么了?”范闲的声音从身后传来。
李承泽转过头,看到范闲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院子门口,穿着家居的黑色薄衫,袖口挽到小臂,手里端着一杯水。阳光落在他身上,把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薄薄的、金色的光,但他的表情在那层光下面看不太清楚,只有眼睛是亮的,正一瞬不瞬地看着李承泽。
“我爸让我回去一趟。”李承泽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草屑,语气轻描淡写的,像是在说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,“不知道什么事,大概又是问我在哪儿旅游吧,上次他打电话来的时候我说我在瑞士,其实我就在你这边,害得我上网搜了半天瑞士的天气怕他问起来穿帮。”
他笑了笑,把手机揣回兜里,弯腰抱起葡萄。猫被他忽然抱起来,不满地“喵”了一声,四只爪子在空中扑腾了一下,但也没挣扎,乖乖地窝在他怀里,尾巴搭在他的手臂上,慢慢地晃着。
“什么时候?”范闲问。
“他说尽快,那我明天或者后天——要不明天吧,早去早回,省得他老惦记。”
范闲没有立刻说话。他站在那里,手里端着那杯水,阳光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,从院子门口一直延伸过来,一直延伸到李承泽脚下,像一个沉默的、巨大的轮廓,把他整个人笼罩在里面。李承泽站在那片影子里,低头看了看脚下范闲的影子,还笑着用脚尖踩了一下那个影子的头,说:“你的影子把你出卖了,你站的地方太阳太大了,往这边来点,晒黑了怎么办。”
范闲低头看着他在自己影子里踩来踩去的脚,那双白皙的、总是光着的脚,脚趾上涂了一层淡粉色的甲油——上周他心血来潮自己涂的,涂得不太均匀,左脚小脚趾的甲油还溢出了一点,蹭到了旁边的皮肤上。他盯着那些脚趾看了两秒,然后抬起头,脸上的表情已经恢复了那种让人安心的、温和的、柔软的模样。
“我送你过去。”他说。
李承泽抱着猫往屋里走,边走边说:“不用了吧,你公司不是挺忙的吗,我自己开车去就行,又不是多远——”
“我送你。”范闲又说了一遍。这次的声音比刚才低了一点,语气没有变化,但那个“我”字咬得比平时重了一点点,重到如果不是对这个人足够熟悉、足够敏感,根本不可能注意到。李承泽没有注意到,他正在跟怀里的猫说话:“葡萄,明天爸爸出门一趟,你在家乖乖的啊,别把沙发抓坏了啊,上次那个抓痕范闲没说你但我看到你被抓到现行了……”
“好,你送我。”李承泽头也没抬地说,语气里带着一种理所当然的、被宠出来的任性,“那你明天早上叫我,我怕我起不来。”
范闲看着他抱着猫走进屋里的背影,白色的t恤在阳光下透出一点肉色,肩胛骨的形状在布料下面若隐若现。他站在原地,手里那杯水已经不冰了,杯壁上凝着的水珠顺着玻璃流下来,滴在他的手指上,凉丝丝的。
他拿起杯子,把剩下的水一饮而尽。水已经变温了,不凉不热的,咽下去的时候什么感觉都没有。
第二天早上,范闲果然来叫他了。
李承泽还在睡觉,整个人缩在被子里,只露出一小截头顶和一只手,手指微微蜷着,搭在枕头上方,像一只睡着的猫。葡萄也还在床上,蜷在他的枕头旁边,一人一猫的呼吸频率惊人地一致,都是一起一伏、慢慢悠悠的,像是同步的两颗心脏。
范闲站在床边看了几秒钟,然后弯下腰,嘴唇贴着李承泽的耳廓,轻声说了一句:“承泽,该起了。”
声音不大,但李承泽立刻就醒了。他好像对范闲的声音有一种本能的反应——不是恐惧,不是警觉,而是那种“这个人来了我就安心了”的松弛感,所以他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不是猛地睁眼,而是慢慢地、像从水底浮上来一样,睫毛颤了颤,眼睛一点一点地睁开,看到范闲近在咫尺的脸,嘴角不自觉地弯了一下,含混地说了句“早”,然后又闭上了眼睛。
范闲没有催他。他就那样弯着腰,一只手撑在李承泽枕边,看着他在睡意和清醒之间挣扎的样子。李承泽挣扎了大概十几秒,终于彻底醒了,伸了个大大的懒腰,手臂从被子里伸出来,手指张得开开的,整个人像一只舒展开身体的猫。葡萄被他的动作惊醒了,从枕头上滚了下来,落在软绵绵的被子上,迷迷糊糊地“喵”了一声。
“葡萄早。”李承泽揉了揉眼睛,摸了摸猫的头,然后从床上坐起来,头发乱得像鸟窝,脸上还带着枕头印,睡衣的领口歪到了一边,露出一截锁骨。他就这样坐在床上,仰着头看范闲,刚睡醒的眼睛里还蒙着一层薄薄的水雾,整个人看起来软绵绵的、毛茸茸的,像一只刚被从窝里捞出来的小动物。
范闲弯下腰,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,嘴唇停留的时间不长不短,力道不轻不重,恰到好处得像是一件经过精确测量的仪器操作。
“早餐做好了,吃了再走。”范闲直起身,转身出了房间。
李承泽在床上又坐了几秒钟,然后跳下床,光着脚踩在地板上,啪嗒啪嗒地跑进洗手间去洗漱了。
早餐是简单的三明治和牛奶。李承泽吃东西的时候葡萄就蹲在他脚边,仰着头看他,尾巴在地板上扫来扫去。李承泽掰了一小块三明治的面包边,在牛奶里蘸了蘸,递到猫嘴边,葡萄闻了闻,伸出粉色的小舌头舔了舔,然后把面包边叼走了,蹲在角落里小口小口地吃着。
“你不要喂它这些。”范闲端着咖啡杯坐在对面,看着这一幕,语气不像是责怪,更像是一种无奈的、纵容的提醒,“它吃了以后就不吃猫粮了。”
“偶尔一次嘛。”李承泽笑嘻嘻的,又掰了一小块面包边,这次没蘸牛奶,直接递到猫嘴边,“葡萄,最后一小块了哦,吃完就没有了哦。”
范闲看着他和猫分食一块面包边的样子,嘴角弯了一下,低头喝了一口咖啡。咖啡是苦的,不加糖,他习惯这个味道。
吃完早饭,李承泽上楼换了衣服。他从衣柜里挑了一件简单的白色polo衫和一条卡其色的休闲裤,站在镜子前照了照,又抓了抓头发,然后从抽屉里拿出那瓶甲油,把左脚小脚趾上溢出来的那一点甲油用棉签蘸着卸甲水擦掉了。做这些的时候他的表情很认真,像是在准备一件很重要的事情——但其实他只是不想让他爸觉得他过得太邋遢。
下楼的时候,范闲已经在玄关等着了。他换了一身深灰色的西装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,头发也打理过,整个人看起来锋利而精致,和在家里穿着家居服、挽着袖子的样子判若两人。李承泽从楼梯上下来,看到范闲这一身,脚步顿了一下,眼睛在他身上从上到下扫了一遍,然后吹了一声口哨。
“穿这么帅,去接我而已,又不是去相亲。”
范闲看着他,没有接话。他伸出手,把李承泽拉到面前,伸手整了整他polo衫的领子——其实领子本来就很整齐,不需要整理。但他就是想做这个动作,想用指尖触碰一下李承泽脖颈侧面那片温热的、光滑的皮肤。
“走吧。”范闲说。
李承泽弯腰拍了拍蹲在玄关的葡萄的头:“葡萄乖,爸爸出门一趟,很快就回来,你在家好好的啊,沙发不准抓,不准上厨房台面,不准偷吃垃圾桶里的东西——你上次偷吃鸡骨头我还没跟你算账呢,再犯的话零食没收了啊。”
葡萄蹲在地上,仰着头看他,尾巴尖慢慢地、优雅地甩着,表情介于“我知道了”和“你走了我就去抓沙发”之间,充满了猫科动物特有的、让人捉摸不透的微妙。
李承泽又摸了摸它的头,站起来,跟着范闲出了门。
车开出了别墅,穿过那片密林,上了高架。李承泽坐在副驾驶上,这回没有趴着车窗往外看,而是低着头在看手机。他在查他爸最近有没有什么新闻——李氏集团最近有什么大动作,他爸有没有出席什么公开活动,他哥有没有在什么采访里提到他。这些信息能帮他大概判断出他爸叫他回去是为了什么事。但他查了一圈,什么也没有。一切都风平浪静的,平静得像暴风雨前的海面。
他把手机屏幕按灭了,靠在座椅上,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城市风景。今天的天很好,蓝得不像话,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,像一样松软。他看着那些云,忽然说了一句:“你说我爸找我什么事啊?”
范闲的眼睛看着前方的路,双手稳稳地握着方向盘:“去了就知道了。”
“也是。”李承泽把头靠在车窗上,玻璃微微震动着,把他的太阳穴震得有点发痒。他换了个角度,把额头抵在玻璃上,凉丝丝的,很舒服。“我其实不太想回去,”他过了一会儿又开口了,声音比之前轻了一些,像是说给自己听的,“每次回去都觉得那不是我家的感觉,你知道吧?就像去一个陌生人的家里做客,要注意仪态,要注意说话的分寸,不能说错话,不能做错事。我哥比较会那套,我就不行,我每次回去都觉得自己像个小学生去见校长。”
范闲没有接话,但他伸出一只手来,覆在李承泽放在腿上的手背上,握了一下,然后收回去重新握住方向盘。那个动作很快,快得像一个下意识的反应,但手掌的温度和力度都恰到好处——不是太紧让人不舒服,不是太松让人觉得敷衍,就是刚刚好的、让人安心的、一种“我在”的感觉。
李承泽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握过的手背,上面还残留着范闲掌心的温度,他弯了弯嘴角,没再说什么。
李家大宅在城北的老城区,是一栋有些年头的独栋别墅,灰白色的外墙,黑色的铁艺大门,院子里种着一排法国梧桐,树干粗得要两个人才能合抱。这座宅子在他小时候就这样了,二十多年过去了,什么都没变过——梧桐树长了,墙皮褪了色,但整体的格局、氛围、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,和记忆里一模一样。
范闲把车停在大宅门口,没有开进去。铁艺大门关着,门口的保安亭里有人在朝这边看。李承泽解开安全带,伸手去开车门,手刚碰到门把手,范闲忽然叫了他一声。
“承泽。”
李承泽转过头来看他。
范闲的手搭在方向盘上,侧过脸看着他,阳光从车窗外照进来,把他半张脸照得明亮而温暖,另外半张脸藏在阴影里。他看了李承泽两秒钟,然后说:“完事了给我打电话,我来接你。”
“不用了吧,你在附近等着多无聊啊,你先回去忙你的,我完事了叫个车就行——”
“我就在附近。”范闲打断了他,语气还是那么温和,但那个“就”字里面有一种不容商量的、笃定的东西,像是一颗钉子钉在木板里,你说它扎眼,但它就是钉在那里了,拔不出来,“转转,看看风景,等你电话。”
李承泽看着他,看了两秒钟,然后笑了。那个笑容里面有无奈,有撒娇,有一种“你真拿你没办法”的、被宠着的人才有的恃宠而骄。他伸手拍了拍范闲的肩膀,像是拍一个不听话的小孩:“行行行,你转,你看风景,等我电话,我很快的,进去说几句话就走。”
他推开车门,下了车,走了两步,又回头看了一眼。范闲还坐在车里,车窗是摇下来的,他一手搭在方向盘上,一手搁在车窗沿上,正看着李承泽的方向。阳光落在他深灰色的西装上,把那些笔挺的线条照得更加分明。他看起来就像一幅画,一幅精致的、冷静的、完美到不像真人的画。
李承泽冲他挥了挥手,转过身,朝大宅门口走去。
铁艺大门在他面前打开了,发出低沉的、缓慢的吱呀声,像是这栋老宅子张开了嘴,在等他走进去。
他走进去了。
李家大宅的内部和他记忆中的一样——宽敞,冷清,每一个房间都很大,家具都是实木的,颜色偏深,窗帘是厚重的暗红色绒布,拉上的时候能把正午的阳光遮得一丝不剩。空气里弥漫着一种混合了木质家具、旧书、和某种说不清的“老房子”的气味,不是难闻,就是——沉。沉甸甸的,像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压在肩膀上,让你不自觉地放慢脚步、压低声音、收敛表情。
管家带他穿过走廊,走到一楼的会客厅门口,敲了敲门:“老爷,二少爷到了。”
“进来。”里面传出一个沉稳的、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。
李承泽推门进去。会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两个人——他爸李老爷子,和他哥李承乾。老爷子坐在正中间的单人沙发上,穿着一件深色的中式对襟衫,头发花白,面容严肃,手指间夹着一支没点燃的雪茄,这是他多年的习惯,不抽,就是夹着。李承乾坐在旁边的双人沙发上,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深蓝色西装,比他爸放松一些,但脊背也挺得笔直,看到李承泽进来,微微点了一下头,算是打招呼。
“爸,哥。”李承泽走过去,在他们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来,姿势规规矩矩的,背没有完全靠着沙发,手放在膝盖上,标准的“见长辈”坐姿。
老爷子打量了他一眼,目光从上到下扫了一遍,然后落在他脸上,停留了一瞬,像是在确认这个小儿子有没有什么变化——晒黑了?瘦了?看起来精神还行?但这些观察他都没有说出来,只是“嗯”了一声,然后直奔主题。
“你也不小了。”老爷子把雪茄从左手换到右手,手指无意识地在上面敲了两下,“二十八了,该定下来了。”
李承泽眼皮跳了一下。定下来?这个词在他爸的词典里只有一个意思——结婚。但他不是早就跟他爸出柜了吗?出柜那天的场景他至今记得很清楚,他站在这个房间的同一个位置,对他爸说“我喜欢男的”,他爸沉默了很久,最后说了一句“知道了”,然后就再也没提过这件事。没有暴怒,没有质问,没有“你给我改过来”的歇斯底里,就是一句“知道了”,然后就翻篇了,好像他说的不是“我喜欢男的”,而是“我今天中午吃了个汉堡”。
现在他爸说“该定下来了”,那意思是——
“陈家的小儿子,陈屿白,你应该见过。”老爷子继续说,语气平淡得像在念一份合同条款,“小时候你们一起玩过,后来他们家移民去了加拿大,前两年回来了,现在在打理他们家在华东区的业务。人不错,家世清白,跟我们也算门当户对。你看看照片。”
他把手机递过来,屏幕上是一张照片——一个年轻男人,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,五官端正,穿着一件浅灰色的毛衣,站在一个书架的旁边,微微侧着头,笑得很温和。就是那种标准的、挑不出毛病的、适合挂在家里墙上的相亲照片。
李承泽看着那张照片,脑子里“嗡”了一下。
相亲。
他爸叫他回来,是让他相亲。
他张了张嘴,想说“我有男朋友了”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不是因为他不敢说,而是因为他太了解他爸了——如果他爸知道他有对象,第一反应不是“那好啊,带来看看”,而是会立刻启动背景调查程序,把范闲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个底朝天,然后评估他的家世、资产、社会地位,看看这个“对象”配不配得上李家。而范闲……范闲的底,他爸要是真去查了,不知道会查出什么来。
A市最大集团的老板,二十八岁,白手起家,商场上手段凌厉,官场上人脉深厚,黑白两道都吃得开。这样的人,他爸不可能没听说过。但关键是——他爸会怎么想?会觉得这是一个理想的联姻对象,还是会觉得这个人太复杂、太危险、不合适?
他不想冒这个险。至少现在不想。
所以他说的是:“爸,我现在还不想——”
“不是问你想不想。”老爷子打断了他,语气还是那么平,但里面有一种让你无法继续往下说的力量,“是让你去见一面。陈家跟我们有多年的交情,你陈叔叔亲自跟我提的,面子上总要过得去。你就去见一面,喝杯咖啡,合适就继续处,不合适就算了,没人逼你。”
李承泽看了他哥一眼。他哥坐在旁边,端着茶杯,目光落在茶杯里的茶叶上,好像在专心研究那些茶叶的沉浮,并不打算参与这场对话。他哥就是这个性格——不掺和,不表态,不站队,永远是一副“这是你们的事,跟我没关系”的样子。但李承泽知道,他哥一定早就知道这件事了,说不定还是他帮忙筛选的相亲对象。
“什么时候?”李承泽问。
“今天下午三点,在市中心那家瑞吉酒店的咖啡厅。”老爷子看了一眼手表,“还有一个半小时,你现在过去,正好。”
李承泽差点从沙发上弹起来。今天下午三点?现在就过去?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,一点四十五。也就是说,他从这里出去,开车到市区,刚好来得及在三点钟坐到那个咖啡厅里,对着一个陌生的、可能是他未来相亲对象的男人,喝一杯他根本不想要的咖啡。
他深吸了一口气,又缓缓吐出来。跟他爸讲道理是没用的,他试过二十多年了,从来没赢过。他爸的决定就像物理学定律一样,不容置疑,无法改变,你只能接受它、适应它、找到在它的框架下生存的方式。
“行。”他说,站了起来,“我去。”
老爷子点了点头,又把雪茄从右手换回左手,好像这件事已经处理完了,不需要再多说什么。
李承泽转身走出会客厅,穿过走廊,走到大宅门口。铁艺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闭,发出那声低沉的、缓慢的吱呀声,像是什么东西在叹息。
他站在门口,低头拿出手机,点开了范闲的对话框。他的手指在屏幕上悬了几秒钟,然后开始打字。
“我爸让我相亲,拒绝不了,我去应付一下哈~你别生气哦~”
他在句末加了一个波浪号和一个小黄脸的表情,试图把这条消息的重量减轻一些,让它看起来像是一件轻松的、不值一提的、可以一笑了之的小事。但他自己知道,这条消息发出去的时候,他的心跳加速了。
不是因为要去相亲。而是因为他怕范闲的反应。
他怕范闲生气——不是那种大声的、摔东西的、让人可以理直气壮地反击的生气,而是那种安静的、沉默的、让人不知道他在想什么的、像一潭死水一样看不出深浅的生气。他见过范闲那种样子,只见过一次。有一次他开玩笑说他以前有一个很要好的朋友,范闲当时什么也没说,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,但那双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的东西,让李承泽后背发凉了好几天。后来他再也没有提过那个朋友。
消息发出去,几乎是立刻,对面就回了。
“地址发我。”
没有表情包,没有波浪号,没有问号或感叹号。就四个字。句号结尾。
李承泽盯着那四个字看了两秒钟,然后把手机翻过来扣在掌心里,闭上了眼睛。六月中旬的太阳挂在头顶正上方,明晃晃的,晒得他后颈发烫。他站在李家大宅门口的石阶上,穿着一件白色的polo衫,卡其色的休闲裤,帆布鞋,手里握着手机,像一个被临时通知要去面试的应届毕业生,茫然、无奈、又带着一点“反正也逃不掉那就去吧”的摆烂感。
他把地址发了过去。
三点差十分,李承泽到了瑞吉酒店的咖啡厅。
咖啡厅在酒店的一楼,靠着落地窗,窗外是一个小小的庭院,种着几棵修长的竹子,阳光穿过竹叶在窗玻璃上投下细碎的光影。里面装修是那种低调的奢华——深色的木质桌椅,米白色的沙发,桌上的小花瓶里插着一枝白色的蝴蝶兰,空气里飘着咖啡豆的香气和若有若无的古典音乐。
李承泽选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,不是相亲对象指定的位置——那个位置在窗边,他看到了,但他不想先坐过去,他觉得先到的那个人坐在那里等会显得太主动、太急切,而他既不主动也不急切,他只想赶紧把这杯咖啡喝完,然后走人。
他给范闲发了条消息:“到了。你不用过来,我就是应付一下,很快就走。”
范闲回了一个字:“嗯。”
李承泽盯着那个“嗯”看了两秒钟。一个字,没有标点,看不出情绪。他把手机扣在桌上,靠在沙发里,开始打量咖啡厅里的人和事。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在角落的沙发上看报纸,一个年轻女人在笔记本电脑上飞快地打字,两个老太太坐在窗边喝下午茶,银质的茶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。一切都很正常,很平静,很日常。如果不是因为他接下来要在这里跟一个陌生男人相亲,他甚至会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下午——阳光很好,咖啡很香,坐在这里发发呆也挺舒服的。
三点整。
一个穿浅灰色西装的男人走进了咖啡厅。他个子不矮,大概一米八出头,身材偏瘦,五官端正,皮肤很白,头发是深棕色的,微卷,打理得很精致。他站在咖啡厅门口环顾了一圈,目光在李承泽身上停了一下,然后露出一个礼貌的、温和的笑容,朝他走了过来。
“李承泽?”他问,声音不大,语气客气而友好,带着一点试探性的亲切。
“陈屿白?”李承泽站起来,伸出手。
两只手握了一下,松开。陈屿白在他对面坐下,把手机和车钥匙放在桌上,抬头看了一眼服务员,点了一杯美式。然后他转回头,看着李承泽,笑了。
“好久不见。”他说,“上次见你的时候,你大概才这么高。”他伸手比了一个高度,大概到自己的胸口,“十几年前的事了,你可能都不记得了。”
李承泽确实不记得了。他对这个人没有任何印象,小时候的事情他记得的本来就不多,更何况是一个十几年前就移民去了加拿大的玩伴。但他还是笑了笑,客气地说:“有点印象,不太深了。”
“正常。”陈屿白也笑了,他没有那种相亲时常见的尴尬或者刻意,整个人看起来很松弛,很自然,像是他不是来相亲的,只是来跟一个很久没见的老朋友喝杯咖啡,“你在外面旅游?你爸说你经常到处跑,最近去了哪里?”
李承泽犹豫了零点几秒。他最近哪里也没去,一直在范闲的别墅里待着,吃了睡睡了吃,撸猫追剧晒太阳。但他不能这么说,因为他爸以为他在外面旅游,他不能穿帮。于是他说了一个他去过的、比较熟悉的地方:“云南,在大理待了一段时间。”
“大理好啊,”陈屿白说,眼睛亮了一下,“我也去过,苍山洱海真的很美,我在那边住了一个星期,每天就骑着自行车在洱海边转,什么都不想,整个人都放空了。”
然后他开始聊大理,聊他在洱海边骑车的经历,聊他住的民宿,聊他在古城里吃到的一种特别好吃的鲜花饼。他说话的时候语气轻松而自然,没有那种刻意找话题的费劲感,就像两个普通朋友在聊天,而不是两个被家里安排来相亲的人在走流程。
李承泽渐渐地放松了一些。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口,靠在沙发里,听着陈屿白说话,偶尔接一两句。他承认,这个陈屿白人还不错——不油腻,不刻意,不高谈阔论,也不会问一些“你年收入多少”“你名下有几套房”这种让人倒胃口的问题。他就是一个正常的、体面的、让人不讨厌的年轻人。
但也就仅此而已了。不会更多了。
因为李承泽的脑子里装着另一个人。那个人此刻大概正在这附近的某个地方“转转”,穿着一身深灰色的西装,等着他的电话。那个人在他说“我要回去一趟”的时候敲键盘的手顿了一下,在他说“我爸让我相亲”的时候秒回了“地址发我”,在他发完“你不用过来”之后回了一个让人看不透的“嗯”。
那个人是他的男朋友。是他选择的人。是他每天早上醒来看到的第一个笑容,每天晚上入睡前感受到的最后一个拥抱。是他吃饭时对面坐着的人,是他看电影时靠着的肩膀,是他做噩梦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画面。是他在这一个多月里,每一天、每一刻、每一秒都待在一起的人。
那个人不是陈屿白。不可能是陈屿白。不可能是任何人。
“李承泽?”陈屿白的声音把他从思绪里拉回来。
“嗯?”李承泽眨了眨眼,意识到自己走神了,“不好意思,刚才在想事情。”
陈屿白看着他,嘴角的笑依然温和,但眼神里多了一点什么——一种看懂了什么但不点破的了然。他没有追问,只是说:“你是不是不太想来?”
李承泽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这个笑是真诚的、带着一点不好意思的那种笑:“被你看出来了。”
“没事。”陈屿白端起美式喝了一口,靠在沙发里,姿态放松得像是在自己家的客厅,“说实话,我也不太想来。我爸催了我好久,我推了好几次,最后实在推不掉了才来的。”他看了李承泽一眼,笑了笑,“你也没有那个意思,对吧?”
李承泽摇了摇头,诚实地说:“没有。”
“那就行了。”陈屿白把咖啡杯放下,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,整个人看起来轻松了不少,“我们就把这杯咖啡喝完,回去各自交差,以后有机会可以当朋友处,没机会就算了,你看怎么样?”
李承泽看着他,忽然觉得这个人其实还挺不错的。不是那种让人心跳加速的“不错”,而是那种让人舒服的、没有压力的“不错”。他点了点头,真心实意地笑了一下:“好。”
两个人又聊了几句有的没的——陈屿白问他在大理住的是哪家民宿,说下次去要试试;李承泽问他加拿大的生活怎么样,是不是真的像网上说的那么无聊。气氛变得轻松而自然,像两个刚认识的、聊得来的普通朋友。窗外的阳光从竹叶的缝隙里漏进来,在桌面上投下细碎的光斑,咖啡杯里的液面一点一点地下降,时间就在这种不紧不慢的节奏里流走了。
谁也没有注意到,咖啡厅门口多了一个人。
深灰色的西装,笔挺的线条,领带系得一丝不苟。头发打理过,皮鞋锃亮。整个人站在那里,像一柄出鞘的剑,锋利的、冰冷的、带着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压迫感。他的目光扫过咖啡厅,掠过窗边的位置,掠过角落里的沙发,掠过那几个喝下午茶的老太太——然后落在了靠角落的那张桌子上,落在了那个背对着他的、穿着白色polo衫的人身上。
范闲站在那里,没有动。
他的表情是平静的,平静得近乎冷淡。嘴唇微微抿着,嘴角没有弧度,既不是笑也不是不笑,而是一种没有表情的表情,像一张被清空了的画布,什么都没有,什么都不是。但他的眼睛——那双眼睛里有东西在燃烧。不是那种明亮的、噼啪作响的、能被人看到的火焰,而是那种在地底下燃烧了千万年的煤层的火,你看不到它,你不知道它在哪里,但你知道它存在,因为地面是热的,空气是烫的,你站在那片土地上的每一秒钟,都有一种本能的、原始的、动物式的直觉在告诉你——危险。离开这里。
范闲开始走了。步子不快不慢,鞋跟踩在大理石地面上,发出沉稳的、有节奏的声响。嗒。嗒。嗒。那声音在安静的咖啡厅里显得格外清晰,像是一把尺子在一下一下地丈量着什么。几个正在喝咖啡的客人抬头看了他一眼,然后迅速低下了头——不是因为他做了什么,而是因为他身上散发出的那种气场,让人本能地觉得“不要多看”。
李承泽正背对着门口跟陈屿白说话,没有看到范闲走进来。陈屿白是正对着门口的,他先注意到了那个正在朝他们走来的男人。他的目光在范闲身上停了一下,皱了皱眉——他不认识这个人,但这个人身上有一种让他不太舒服的东西,说不上来是什么,就是一种直觉,像走在路上忽然感觉到身后有人的那种后背发凉的感觉。
“你认识那个人吗?”陈屿白低声问。
李承泽转过头。
范闲已经走到了他身后不到三步的距离。
他站在那里,比坐着的人高出整整一个头,逆光站在咖啡厅的暖黄色灯光下,脸庞的轮廓被光晕勾勒出一种近乎不真实的、雕塑般的质感。他的目光从李承泽身上移开,落在陈屿白身上,停留了一秒钟——就一秒钟。
那一秒钟里,陈屿白感觉后背的寒毛竖了起来。不是恐惧,不是害怕,而是一种更原始的、更本能的反应,像是一只食草动物在草丛中感觉到了顶级掠食者的气息——你还没有看到它,你还不知道它在哪里,但你的身体已经知道了,你的心跳已经加速了,你的肌肉已经在准备逃跑了。他说不清这种感觉是什么,但他知道,这个人,惹不起。
然后范闲的目光就收了回来,重新落在李承泽身上。那一瞬间,他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——从冰冷的、锋利的、让人后背发凉的东西,变成了温柔的、柔软的、让人安心的存在。他弯下腰,一只手搭上李承泽的肩膀,指腹在肩头的布料上轻轻蹭了一下,声音不高不低,刚好能让李承泽听到,也刚好能让对面的陈屿白听到:
“承泽,该回去了。”
不是问句。不是“你什么时候结束”,不是“我在外面等你”。是“该回去了”。陈述句。句号结尾。
李承泽转过头来看他的那一瞬间,表情从惊讶变成了安心。那种转变太快了,快到几乎没有过程,就像一盏灯被点亮了,啪的一下,整个人的眼睛里都有了光。他仰着头看范闲,刚才和陈屿白说话时那种客气的、礼貌的、保持着社交距离的笑容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、放松的、真实的、带着依赖和亲昵的表情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李承泽问,声音里没有责怪,只有一种“你来接我了”的、安心的、带着一点点撒娇意味的东西。
“不是说在附近转转吗。”范闲的手从他肩膀上移开,很自然地垂下来,但没有放回自己身侧,而是悬在李承泽的手臂旁边,指尖几乎要碰到他的皮肤,保持着一种微妙的、若有若无的接触,像是磁铁的两极,不贴在一起,但那个引力场始终存在,“转完了,就过来了。”
陈屿白看着这两个人之间的互动,忽然什么都明白了。他看了一眼范闲搭在李承泽肩膀上的手,又看了一眼范闲落在他身上的那种——怎么说呢,那种目光——然后他笑了一下,把咖啡杯放下,站了起来。
“李承泽,这位是……?”他问,语气里没有任何不快,反而带着一种“原来如此”的释然。
李承泽也站了起来,他看了范闲一眼,范闲没有看他,范闲的目光正落在陈屿白身上,又是那种一秒钟的、让陈屿白后背发凉的注视。李承泽清了清嗓子,说:“这是我——”
“男朋友。”范闲替他说了。
三个字。清晰,笃定,不带任何修饰。像一块石头被扔进了平静的湖面,咚的一声,激起一圈一圈的涟漪。范闲说这三个字的时候甚至没有看李承泽,他看的是陈屿白。他看着陈屿白的眼睛,把这三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地送过去,确保对方收到了、听清了、理解了。
陈屿白确实收到了、听清了、理解了。他点了点头,脸上露出一个真诚的、甚至带着一点歉意的笑容:“明白了。今天这场相亲是我这边主动提的,我不知道你有对象了,不好意思,打扰了。”他转向李承泽,伸出手,“刚才说的当朋友处,还是算数的,但如果你男朋友介意的话,就算了。没关系。”
李承泽正要伸手去握,范闲的手已经先一步伸了出去,握住了陈屿白的手。
“范闲。”他自我介绍,语气平静得像在跟一个商业伙伴交换名片,“承泽的男朋友。”
握手的动作很短,短到几乎只是一个触碰。但陈屿白在那一握之间感受到了什么——凉。那只手是凉的,凉得不像是活人的手,像是刚从冰水里捞出来的。他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那只手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腕骨突出,皮肤白得近乎透明,能看到青色的血管在皮肤下面蜿蜒。这只手很好看,好看到不正常,好看到让陈屿白心里升起一种说不清的不安。
然后范闲松开了手,垂下手去,这一次他没有悬着,而是直接握住了李承泽的手。十指相扣。当着陈屿白的面。
李承泽被他握住手,耳朵尖微微红了一下,但没有挣脱,反而也握紧了他。他对陈屿白笑了笑,那个笑容里带着一点不好意思的、被抓包似的羞涩:“那个,那我先走了?今天这杯咖啡算我请你的,不好意思啊。”
“没事,我请。”陈屿白笑了笑,退后一步,给他们让出离开的路。
范闲牵着李承泽转身往外走。他走在前面半步,步伐沉稳而从容,像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巡视。李承泽被他牵着手跟在后面,脚步比范闲快一点才能跟上,但他没有抗议,反而小跑着跟了两步,然后自然地调整到和范闲并排。
走出咖啡厅的时候,李承泽回头看了一眼。陈屿白还站在原地,目送着他们,脸上的表情平静而温和,甚至还冲他微微点了点头。李承泽冲他笑了一下,转回头,跟着范闲走出了酒店的大门。
外面阳光很好,六月的午后,空气热得像蒸笼,热浪从柏油路面上蒸腾起来,把远处的景物扭曲成了模糊的、晃动的水彩画。范闲的车就停在酒店门口的路边,深灰色的迈巴赫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。
范闲打开副驾驶的门,李承泽弯腰坐了进去。范闲绕到驾驶座坐下,发动了车,空调出风口立刻吹出冷风,把车厢里的热气一点一点地赶了出去。
李承泽系好安全带,靠在座椅上,长长地呼出一口气,好像把刚才那一整个下午的压力都呼出去了。他转过头,看着范闲的侧脸——范闲正专注地看着前方,双手握着方向盘,表情平静得看不出任何情绪。但李承泽注意到他握着方向盘的手,指节微微泛白。
“我感觉我爸会骂死我。”李承泽说,声音里带着一种“我已经预见到了惨烈的后果”的、无奈的、甚至有点好笑的绝望,“他要是知道我相亲的时候被男朋友直接带走了,还是当着人家陈家的面,他肯定会——”
“有我在。”范闲说。
三个字。没有抬头,没有转头,甚至没有改变握方向盘的姿势。就三个字,从嘴角平静地吐出来,像是一件不需要论证的、不证自明的事实。太阳——是从东边升起来的。水——是往低处流的。有我在——所以不会有任何问题。
李承泽看着他的侧脸,看着阳光在他颧骨上留下的那道明亮的、锋利的光线,看着他下颌线的弧度,看着他微微抿起的嘴唇。他看了几秒钟,然后笑了。那个笑容不是平时那种弯弯的、像月牙一样的笑,而是一种更安静的、更深层的、从心底慢慢往上漫的笑,像是深海里的一只水母在缓缓地、无声地张开它的身体。
“嗯,”李承泽说,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在水面上的叶子,“有你在。”
他把头靠在车窗上,额头抵着凉丝丝的玻璃,看着窗外的城市风景在眼前飞速后退。酒店,商场,写字楼,公交车站,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学生,在路边等红灯的行人——所有这一切都在后退,都在消失,都在被这辆车、被这条正在把他们带回那片密林深处的路,远远地甩在身后。
范闲的手从方向盘上移开了一只,覆在李承泽放在腿上的手背上,掌心贴着手背,指尖嵌在他的指缝间。李承泽没有转头看他,但他的手指动了动,把范闲的手指夹紧了,扣住了。
车开上了高架桥,城市在脚下铺展开来,高楼大厦在远处耸立着,玻璃幕墙反射着下午的阳光,整座城市像一颗巨大的、闪闪发光的、被装在玻璃罩里的钻石。再过十几分钟,这些都会被那片密林挡住,都会消失在那道绿色的屏障后面,城市会变成一个遥远的、模糊的、像梦一样不真实的概念。
而他们,会回到那栋被密林包围的别墅里,回到那个安静的、与世隔绝的、只有彼此的世界里。葡萄会在玄关蹲着等他们,看到门开了就会懒懒地“喵”一声,然后站起来,伸个懒腰,尾巴竖得高高的,走过来蹭李承泽的脚踝。
李承泽靠在车窗上,感受着范闲掌心传来的、微凉的、稳定的温度,忽然觉得那个他爸口中“不务正业”的、整天就知道旅游和吃的自己,其实已经拥有了他真正想要的一切。
一个不用戴面具的地方。一个不用伪装的人。
以及一个——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、面对任何人——都会说“有我在”的人。
他闭上了眼睛,嘴角还挂着那个安静的、深层的笑容。窗外的阳光透过茶色的车窗玻璃,在他的睫毛上落下一片金色的、细碎的光。
车下了高架,拐上了那条通往密林的路。
范闲看了一眼后视镜。后视镜里,城市的轮廓正在一点一点地缩小,变成一条细细的、灰色的线,然后消失在一排树木的后面。他收回了目光,落在副驾驶座上那个闭着眼睛、嘴角带笑的人身上。
他的手还覆在李承泽的手背上,没有收回来。
前面的路越来越窄,两旁的树越来越密,阳光透过树冠的缝隙,在引擎盖上投下一片流动的、斑驳的光影。车开着开着,好像开进了一条绿色的隧道,隧道很长很长,看不到出口,也不知道出口外面是什么。
但范闲知道。
出口外面,是他的领地。是他用思念和算计和不可告人的东西一砖一瓦垒起来的堡垒。堡垒的城墙很高,高到阳光只能照到墙头,照不到墙根。堡垒的门很重,重到只有他自己能推开。而堡垒的最深处,有一个花园,花园里种满了绣球花,有一架秋千,秋千上缠着暖黄色的小串灯,秋千旁边的草地上,蹲着一只白色的、圆滚滚的猫。
花园里只有一个人。那个人此刻正坐在他副驾驶的位置上,闭着眼睛,手搭在他的手心里,呼吸均匀而绵长,好像在做一个很好很好的梦。
范闲的目光从那个人脸上移开,重新落在前方的路上。他的手从李承泽的手背上收回来,重新握住了方向盘。
手指在真皮方向盘套上慢慢地、一下一下地收紧,像一个正在确认“这是我的”的、沉默的、不容置疑的动作。
密林在前方合拢。
车开进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