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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荒:四象芭蕉,证道混元- 第234章 巫族人族巫人-散文诗词-17模板网
第234章 巫族人族巫人
    目前冯晨距离混元大罗金仙四重天只有一线之隔,体内的混沌珠已经炼化了九道禁制,修为日渐深厚。

    可他隐隐感觉到了瓶颈——那一道无形的壁垒横亘在前,看似触手可及,却始终无法逾越。

    他知道,继续闷在逍遥岛上苦修恐怕难有寸进,于是决定去洪荒世界走走,寻找突破的契机,顺便看看人族发展得怎么样了。

    自从人族诞生之后,他让门下八位亲传弟子前往东海之滨守护了人族六万年,确保这个弱小的种族能够在危机四伏的洪荒中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后来老子又庇佑了人族三万年,再后来人族自身渐渐强大起来,便不再需要圣人的直接庇护了。

    如今,距离人族诞生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,人族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手无寸铁、朝不保夕的弱小种族了。

    现在的人族已经有了千亿规模,遍布东海之滨,乃至向内陆不断延伸。

    大大小小的部落如繁星般散落在山川平原之间,炊烟袅袅,人声鼎沸,而且人人习武,实力不弱,从后天武者到武王、武皇,乃至武宗、武尊,各境界的武者层出不穷。

    整个人族,已经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了。

    说走就走。

    冯晨唤来坐骑黑虎阿福,翻身跨上虎背,腾云驾雾,往东海之滨而去。

    到了人族地界,他隐去了自己和阿福的样貌与修为,化作一个普普通通的青年道人,阿福也化作一头不起眼的黑色老虎,跟在他身后,一人一虎如同寻常过客,悄无声息地走进了人族的领地。

    冯晨在人族之中走了很久,看了很多。他看到人族发展得如火如荼,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。

    村落变成了城镇,城镇变成了城池,屋舍俨然,街道整齐,商铺林立,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

    他看到现在的人族处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,有人在传授武道,有人在切磋武艺,有人在闭关修炼,整个族群都沉浸在一种昂扬向上的氛围之中。

    更让冯晨欣慰的是,人族的顶尖战力已经相当可观了,他粗略感知了一下,族内的武神级高手——对应大罗金仙——竟然已经有十几个之多。

    这些武神级高手坐镇各方,威慑宵小,是人族最坚实的屏障。

    而当年那个他亲手传下武道功法的武,如今已经是武圣级的高手了,对应准圣境界,一身武道修为深不可测,堪称人族第一人。

    武被人族尊为“武祖”,与燧人氏、有巢氏、缁衣氏并称为人族四祖,受万民敬仰,香火不绝。

    冯晨看着这一切,心中顿感欣慰,当初他让武在人族传播武道,不过是想让人族有自保之力,没想到武道在人族之中发展得如此之好,竟至今日之盛。

    不过他没有打扰他们,没有显露身份,没有召见任何人,而是如同一个普通人一样,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地游历,看人间百态,品世间烟火。

    这种平凡而真实的生活,反而让他对大道有了新的感悟。

    这一日,冯晨来到了一座位于山脚下的部落,这个部落规模不小,依山傍水,屋舍俨然,远远望去与其他部落并无不同。

    然而冯晨走到近处,却忽然感应到了一股熟悉而又陌生的气息——那是巫族的气息,带着淡淡的煞气,虽然被人族的气血之力遮掩了大半,但在冯晨的感知中却清晰无比。

    冯晨有些好奇,便放出神念感知了一下。这一感知,他倒是微微吃了一惊——这个部落,居然是人族和巫族混居的部落!

    部落之中既有纯正的人族,也有纯粹的巫族,还有许多气息介于两者之间的个体,显然是巫族和人族结合生下的后代,被人称为巫人。

    巫人兼具巫族和人族的特点,既有人族的智慧和创造力,又有巫族的强横肉身和战斗天赋,是一支潜力极大的混血种族。

    冯晨心中暗暗称奇。

    巫妖大战在即,巫族与人族走得如此之近,这倒是一个有趣的变化,他迈步朝部落门口走去,想要进去看看。

    刚到门口,一个身材魁梧的巫人便伸手拦住了他,那巫人手持长矛,身披兽皮,面目粗犷,周身气血浑厚,目光警惕地打量着冯晨。

    冯晨略一感知,发现这站岗的巫人实力还不错,气血如虹,内息绵长,已经到了武王境——对应修仙者的天仙境。

    放在人族之中,这已经算是一方高手了,而在这里,却只是一个守门的士卒。

    那巫人上下打量了冯晨一番,粗声粗气地问道:“来者何人?到我部落有何事?”

    冯晨笑道:“贫道四象,云游洪荒,路过贵部落,见此处山环水抱,灵气氤氲,心生欢喜,特来拜访一番,还望通禀。”

    那巫人见冯晨言辞和善,面带笑容,不像是来者不善的样子,便暂时放下了警惕,憨厚一笑,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,道:“原来是个游方的道人,俺叫熊志,你等着,俺这就去通知首领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将长矛往肩上一扛,转身大步流星地往部落里走去,脚步声咚咚作响,震得地面微微发颤。

    不一会儿,一个身材魁梧的汉子走了出来。这汉子比熊志还要高出一个头,虎背熊腰,双臂粗如树干,浑身上下散发着浑厚的气血之力,一看便知是个高手。

    他大步走到冯晨面前,上下打量了一眼,爽朗一笑,抱拳道:“在下熊山,熊王部落的首领,代表熊王部落欢迎道友!”

    冯晨亦是笑着抱拳回礼,道:“贫道四象,云游四方,途经宝地,冒昧来访,多有打扰,还望熊首领海涵。”

    熊山大手一挥,豪迈道:“道友说的哪里话!我熊王部落虽然偏僻,但最好客不过,道友能来,熊王部落蓬荜生辉!来来来,里面请!”

    说罢,熊山侧身让开道路,引着冯晨往部落里走去,阿福化作的黑虎跟在冯晨身后,低眉顺眼,不声不响。

    冯晨刚走进部落,迎面就碰到了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,这男子与熊山不同,虽然同样高大健壮,但身上带着一股凌厉的气势,尤其是那双眼睛,锐利如鹰隼,仿佛能洞穿一切。

    他的背后背着一张巨大的长弓,弓身漆黑,弓弦如丝,隐隐散发着令人心悸的煞气。男子见到熊山,随意地打了个招呼:“熊山,有客人?”

    目光在冯晨身上扫过,略带诧异地看了一眼,似乎感觉到了什么,但又不太清楚,笑了笑便径直离开了。

    冯晨目送那背弓男子离去,心中微微一动——这人身上巫族气息纯正浓郁,修为极高,恐怕至少是大巫级别的存在。

    他收回目光,故作随意地问道:“熊山首领,贫道有一事好奇,不知当问不当问?”

    熊山笑道:“道友但说无妨,我熊山是个粗人,不讲究那些虚礼。”

    冯晨便问道:“贫道方才一路走来,见贵部落之中既有纯正的人族,也有巫族,还有不少气息介于两者之间的巫人。

    贫道心中不解,贵部落不是人族部落吗?为何会有巫族在此居住?”

    熊山闻言,哈哈大笑起来,笑声如雷,引得路过的族人纷纷侧目。笑罢,他摆了摆手,叹息一声,道:“道友问到这个,那可真是小孩儿没娘,说来话长了。”

    他一边领着冯晨往里走,一边娓娓道来:“我们熊王部落,祖上就是这片土地上的老住户,世代以狩猎为生,我们部落的位置嘛,说好也不好,说坏也不坏——离巫族的地盘很近,翻过几座山就到了巫族的领地,早年间,我们部落和巫族那是井水不犯河水,各过各的,谁也不招惹谁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有一年,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群妖兽,凶得很,个个都是金仙、太乙级别的,把我们部落围了个水泄不通,那会儿我们部落虽然也习武,可最强的高手也不过武皇境,哪里是那些妖兽的对手?死了好多人,眼看整个部落就要被妖兽踏平了。”

    熊山说到这里,眼中闪过一丝感激之色,继续道:“就在我们快要撑不住的时候,后羿来了,就是方才你碰到的那个背弓的汉子——他是巫族的大巫,那一手箭术出神入化,隔着几十里地,一箭就能射穿妖兽的头颅,他一个人,一张弓,硬是把那群妖兽杀了个精光,救了我们整个部落。”

    “后来我们才知道,后羿是因为追一头妖兽才路过我们这里的,顺手就帮了我们,我们部落的人感激他的救命之恩,就留他在部落里住了下来,后羿这个人,看着冷冰冰的,其实心肠好得很,住了几天,跟部落里的人都熟了,尤其是我们部落的嫦娥姑娘——那姑娘长得漂亮,心也善,和后羿相处久了,两个人就走到了一起。”

    熊山咧嘴一笑,笑容中带着几分促狭:“巫族大巫娶了我们人族的姑娘,这可是头一遭,后羿和嫦娥成亲那天,整个部落都热闹翻了,喝了好几天的酒,后羿这人重情重义,成了亲就不走了,在部落旁边盖了房子,长住了下来,他那些巫族的兄弟们,隔三差五也会来看他,一来二去,就有不少巫族也在我们部落附近安了家,再后来,巫族和人族的年轻人看对了眼的,也学着后羿和嫦娥,结成了夫妻,生下了孩子——就是道友你看到的那些巫人。”

    熊山摊了摊手,笑道:“就这样,我们熊王部落,慢慢地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——人族、巫族、巫人,混居在一起,不分彼此,刚开始的时候,大家还有些不习惯,日子久了,也就没什么了,反正都是一家人,谁还分什么人族巫族?”

    冯晨听完,微微点头,笑道:“原来如此,这位后羿大巫,倒是个有情有义之人。”

    熊山哈哈一笑,道:“可不是嘛!后羿那家伙,看着闷声不响的,对嫦娥那是真的好,你是没见着,他那么大一个汉子,在嫦娥面前乖得跟个猫似的,啧啧啧……”

    两人说着话,已经走到了部落中央的一片广场上,广场上人来人往,有摆摊卖东西的,有切磋武艺的,有坐在一起闲聊的,热闹非凡。

    人族、巫族、巫人混杂其间,各得其乐,倒也其乐融融,冯晨看着这幅景象,心中忽然生出一丝明悟——或许,这才是洪荒该有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