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历山大伯爵的皮靴踩在城堡的大理石地面上,发出急促的 “噔噔” 声,肩上的亚瑟时不时用喙蹭蹭他的耳垂,银灰色的翅膀因兴奋而微微震颤。他冲到回廊拐角时,正撞见老管家端着银托盘走过,假发一丝不苟地贴在头上,燕尾服的纽扣扣得严丝合缝。
“管家!你看!” 伯爵猛地停下脚步,声音因激动而发颤,肩膀故意往管家面前凑了凑。
老管家抬眼望去,瞳孔骤然收缩 —— 那只猎鹰羽翼饱满,翅尖泛着虹彩,金色的眼睛锐利如锋,哪里还是从前那只羽毛枯败、眼神浑浊的老亚瑟?“老爷,” 他放下托盘,微微欠身,语气里带着难以置信的审慎,“这只鹰…… 毛色鲜亮,体态矫健,恐怕不是亚瑟阁下。”
“哈哈!你再仔细瞧瞧!” 伯爵笑着抬手,指尖划过亚瑟的喙部,“它右翼第三根飞羽有个小缺口,是十年前追捕红狐时被树枝刮的,你忘了?”
亚瑟像是听懂了,突然侧过身,露出右翼的飞羽 —— 果然有个细微的豁口,在阳光下若隐若现。接着,它对着老管家发出一声清亮的唳鸣,那声音里带着几分熟悉的亲昵,正是过去几十年里,每天清晨叫醒庄园的调子。
老管家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,他后退半步,手按在胸口深深鞠躬,声音都在发抖:“上帝保佑…… 真的是亚瑟阁下!它…… 它怎么会……”
“这你就不用管了。” 伯爵收起笑容,眼神陡然变得严肃,“传我的话,今天庄园里发生的一切,谁也不许对外透露半个字。若有泄密者,就按十八世纪的规矩办 —— 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。”
老管家的额头渗出细汗,忙不迭地应道:“是,老爷,我这就去吩咐下去,谁也不敢多嘴。”
“等等。” 伯爵叫住他,语气又轻快起来,“中午备一场最地道的英式宴会,烤牛肉要七分熟,约克郡布丁得现烤的,再去地下室把 1982 年的拉菲拿出来 —— 我要好好招待我的朋友们。”
“遵命,老爷。” 老管家躬身退下,转身时还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,亚瑟正昂首挺胸地站在伯爵肩头,活像个凯旋的将军。
伯爵带着亚瑟来到庄园的开阔草地,晨雾已经散去,阳光把草叶上的露珠照得亮晶晶的。他深吸一口气,猛地抬起胳膊:“老伙计,飞吧!”
亚瑟发出一声响彻云霄的唳鸣,振翅的瞬间带起一阵风,吹得伯爵的格子西装猎猎作响。它先是低空盘旋一周,银灰色的翅膀掠过修剪整齐的黄杨丛,惊起一群麻雀;随即猛地拔高,像支离弦的箭直冲苍穹,在湛蓝的天幕上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,越飞越高,最终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,却始终在庄园上空盘旋,不肯飞远。
“飞啊!再飞高点!” 伯爵举着手,像个追着风筝跑的孩子,皮鞋踩在草地上,溅起细碎的草屑,“你不是总盯着猎场的方向吗?现在去看看!那些野兔还在不在!”
亚瑟仿佛听懂了,突然调整方向,朝着远处的猎场俯冲而去,翅膀展开时,在阳光下投下巨大的阴影。伯爵站在原地,望着它消失在树林尽头,眼眶不知不觉红了 —— 过去三年,他总在黄昏时推着轮椅,带亚瑟坐在草坪上,看年轻的猎鹰在天上盘旋,那时老伙计只会耷拉着翅膀,用头蹭他的手背,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叹息。
没过多久,亚瑟回来了,利爪里竟抓着一只肥硕的野兔,稳稳地落在伯爵伸出的胳膊上。它得意地抖了抖翅膀,把猎物放在主人脚边,还用喙轻轻啄了啄他的手套,像是在邀功。
“好样的!” 伯爵弯腰捡起野兔,笑得眼角的皱纹都堆了起来,“晚上就用它做你最爱的野兔馅饼!”
亚瑟亲昵地蹭了蹭他的脸颊,再次振翅飞起,这一次,它在庄园上空跳起了 “圆舞”,翅膀时而收拢如箭,时而展开如帆,银灰色的身影在阳光下闪闪烁烁,像是在向整个庄园宣告:它回来了。
城堡的露台上,侯震和阿卜杜勒正凭栏眺望。“你看伯爵那样子,” 阿卜杜勒举着手机录像,笑得直不起腰,“哪像个伯爵,分明是个刚得到新玩具的小孩。”
侯震望着那一人一鹰的身影,嘴角也漾起笑意。有些快乐,从来与身份无关,只关乎失而复得的珍惜,和跨越岁月的陪伴。就像此刻的亚瑟,在天上自由翱翔;此刻的伯爵,在地上笑得像个孩子 —— 这或许,就是最动人的风景。
亚历山大伯爵快步穿过草坪,靴底踩在沾着露水的草叶上,发出细碎的声响。他的丝绸马甲被晨风吹得微微扬起,平日里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此刻有些凌乱,眼里还带着未褪的激动。
“侯!可算找着你了!” 他在古堡前的石阶下停住脚步,对着站在拱门边的侯震扬了扬手,声音里还带着点发颤的兴奋,“刚才在餐厅太失态了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侯震正望着远处的猎场出神,闻言转过身,嘴角噙着淡淡的笑:“伯爵阁下不必放在心上。”
“不,必须道歉。” 亚历山大伯爵上前两步,语气恳切得有些笨拙,“刚才我像个没见过世面的毛头小子,实在是…… 那猎鹰回来的瞬间,我脑子都懵了。” 他抬手拍了拍侯震的胳膊,力道不轻,带着股后怕的劲,“要不是你带着人翻遍了三座森林,我那老伙计怕是真要成了野鹰的点心。这份情,我亚历山大记一辈子。”
侯震笑着摇头:“举手之劳。那猎鹰通人性,落在你手里是福气,丢了确实可惜。”
“可不是嘛!” 伯爵猛地提高声音,又赶紧压低,凑近了说,“它跟着我五年,上次打猎还帮我抓了只狐狸,比我那几个儿子还靠谱。” 他突然想起什么,眼睛一亮,“对了!中午我在庄园设了酒局,你务必带着朋友们来。我让厨房烤全羊,再开几桶珍藏的麦酒,咱们不聊那些虚礼,就痛痛快快喝一场!”
侯震刚要开口,伯爵又抢着说:“别推辞!” 他指了指远处的猎犬群,“下午还能去猎场试试手气,我新驯了几只格力犬,速度快得很。你要是喜欢低调,咱们就找个林间小屋,就咱们几个朋友,怎么样?”
(阳光穿过古堡的尖顶,在伯爵微颤的睫毛上投下光斑。他说起猎场时眼里的光,倒比刚才在餐厅里正经多了,像个终于找回心爱玩具的孩子。)
“我知道你不喜欢热闹,” 伯爵又补充道,声音软了些,“那就咱们俩加个老猎场看守,三人对饮也行。总不能让我心里一直搁着这事,你说呢?”
侯震望着他眼里的恳切,终于点头:“也好。”
伯爵顿时笑开了,眼角的皱纹都堆在一起:“这才对嘛!” 他拍了拍侯震的后背,又想起什么似的,“对了,中午让厨房做你爱吃的烤鹿腿,我记得上次你说咱们庄园的鹿肉比别处嫩。”
(远处传来猎犬的吠声,惊飞了枝头的麻雀。伯爵望着天空中盘旋的猎鹰,突然感慨道:“你说这畜生都知道认主,人更该如此。” 他转头看向侯震,语气认真,“以后你就是我亚历山大的朋友,谁敢动你,先问问我手里的猎枪答应不答应!”)
侯震看着他孩子气的模样,嘴角的笑意深了些。晨露从草叶上滚落,沾湿了两人的靴底,倒像是给这份突如其来的热络,添了点踏实的分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