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进青峰县第一供销社。
宽敞的三层红砖百货大楼里,此时人头攒动,热闹非凡。
空气中弥漫着高档香皂、花布和水果糖混合在一起的特殊香气。
这在七零年代。
供销社就是整个县城最顶奢、最繁华的时尚中心。
绝大多数柜台后面,都贴着“严禁无故殴打顾客”的标语。
售货员们个个昂着下巴,神色高傲,用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来往的顾客。
陆时凛牵着温祈安的手。
大步流星地,直接来到了整栋大楼位置最好、最热闹的服装和鞋帽柜台前。
“媳妇,看看喜欢哪件。”
陆时凛低头看着温祈安。
声音里满是毫不掩饰的宠溺。
还没等温祈安开口。
陆时凛已经把手伸进了绿军装的内侧口袋。
在周围几个售货员和顾客震惊的目光注视下。
他掏出了厚厚一沓、用一根橡皮筋扎得整整齐齐的钞票。
以及。
厚度甚至比钞票还要惊人的一大叠各种票证!
大团结!
全国粮票!
全国棉花票!
甚至。
还有在县城里极其罕见、极难弄到的高档皮鞋票和工业券!
这些。
全都是陆时凛这些年在一线部队里,九死一生攒下来的津贴。
以及军区首长特批给他的特殊补贴。
他以前是个粗人,在军营里吃穿用度全包,根本没有花钱的地方。
所以,他的兜里。
绝对是整个青峰县里,最硬、最殷实的底气!
“同志,把那件最新的的的确良布拉吉拿过来。”
陆时凛指着玻璃柜台里挂着的一件浅粉色、掐腰剪裁的的的确良连衣裙。
那是今年全省最流行的款式,被称为“布拉吉”。
在这个年代,能穿得起“的的确良”布料的姑娘,那绝对是城里最时髦、家庭条件最显赫的存在。
更别提这种高档的连衣裙了。
“还有那双黑色的真皮皮鞋,要三十六码的。”
陆时凛的手指再次指向了旁边柜台里。
那一双在玻璃窗下散发着幽幽荧光的、崭新的女式牛皮鞋。
“再拿一盒最好的一品红雪花膏。”
陆时凛一连串的点单。
声音沉稳有力。
直接。
把柜台后面那个原本一脸傲慢、爱答不理的年轻女售货员。
给当场。
砸懵了!
那女售货员看着陆时凛拍在柜台上的那一叠大团结和高档票证。
眼睛直发绿。
酸水。
顺着她的嘴角和眼角,简直要像醋一样流出来了。
这男人。
长得俊俏挺拔、英气逼人也就算了。
出手。
竟然还如此之豪横、如此之恐怖!
她在这供销社上班三年,还从来没见过哪个男人,给自家媳妇买衣服能这么大方的!
这哪里是买衣服。
这分明是在割自己的肉来哄媳妇高兴啊!
“同志,这……这的的确良连衣裙要二十八块钱,还要三张全国棉花票。”
女售货员的声音酸得不行,语气里满是嫉妒。
“这真皮皮鞋更贵,要三十五块,还要一张特种皮鞋票……”
她一边说着。
一边用一种极其嫉妒的眼神,死死地剜着站在陆时凛身边的温祈安。
这个村姑打扮的女人,凭什么有这么好的运气?
能嫁给这么一个帅气多金、还把她捧在手心里的军官老公!
这简直是老天爷瞎了眼!
“时凛,我们不买这些。”
温祈安看着那一堆昂贵的东西,也是心头一跳。
她赶紧拉了拉陆时凛的衣角,低声劝说道。
“这些太招摇了,而且皮鞋在山路上根本没法走,我不习惯。”
她虽然爱财,但也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。
更何况,现在的她,并不缺这些衣物。
然而。
在宠妻这件事情上。
陆少将向来是霸道到了极点,根本不容反抗。
“不招摇。”
陆时凛扣住她的腰,不容抗拒地往怀里紧了紧。
他的声音低沉。
“我陆时凛的媳妇,在村里受了那么多苦。”
“现在跟着我出来,就必须用最好的。”
“别人有的,你必须有。”
“别人没有的,你也必须有!”
这无赖。
又温暖到了极点的话。
直接。
将柜台后的女售货员和周围几个围观的年轻姑娘。
酸得。
大牙都快倒掉了!
“同志,付账!”
陆时凛根本不给温祈安拒绝的机会,直接将钱和票拍在了柜台上。
售货员颤抖着手接过钱票。
在算盘上一顿噼里啪啦的狂响后,心不甘情不愿地将衣服和鞋包好。
温祈安拿着雪花膏和衣服。
只觉得心底最深处的那股甜蜜,已经化成了满糖的浆糊。
这个糙汉。
宠起人来,真是要命。
买完衣服。
陆时凛并没有带她回村。
反而。
推着那辆大凤头自行车,带着温祈安。
来到了县城里最负盛名的“青峰第一照相馆”门前。
照相馆的门前,挂着一块红字招牌,橱窗里放着几张黑白的照片。
“媳妇,去把衣服换上。”
陆时凛拍了拍她手里的的的确良连衣裙,挑了挑眉。
“咱们今天。”
“得拍张最体面的结婚照。”
温祈安会意,抱着衣服走进了照相馆的更衣室。
五分钟后。
当温祈安踩着那双崭新的黑色皮鞋,穿着那件粉色的的确良连衣裙,缓缓走出更衣室的那一瞬间。
整间照相馆。
瞬间。
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。
正在擦拭相机镜头的摄影师,惊得手里的鹿皮直接掉在了地上。
而站在门外的陆时凛。
在看到温祈安走出来的那一秒。
他那双深邃漆黑的眸子。
猛地。
爆发出了一股炽热、惊艳,几乎要把人融化的暗火!
洗筋伐髓后的温祈安。
本就美得惊心动魄。
此时。
穿上这件修身、掐腰的的确良粉色连衣裙,将她那完美的黄金比例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。
白皙娇嫩的肌肤在粉色的衬托下,白得几乎发光。
如同一朵在清晨的露水中,悄然绽放的绝美百合。
出尘脱俗。
美得不带一丝人间烟火气。
“媳妇……”
陆时凛的喉结狠狠地滚动了一下,大步走了过去。
他此时。
已经换上了他那一身崭新、笔挺,没有一丝褶皱的军装常服。
军帽下,那张冷峻英气的脸庞和挺拔如松的身姿,完美地融合在一起。
帅炸天!
简直就是行走的军中硬汉荷尔蒙!
两人往那一站。
一红一绿。
一冷一娇。
完美的视觉反差。
让整个照相馆的光线,仿佛都跟着亮堂了几分。
“绝配!简直是绝配啊!”
五十多岁、自命清高的摄影师,此时激动得浑身发抖。
他像看到了无价之宝一样,飞快地调动着三脚架上的老式木制相机。
“两位同志,站近一点!”
“对!手拉着手!”
“陆团长,你的身体往嫂子这边倾斜一点,对,眼神要温柔!”
陆时凛伸出那只有力的大手,紧紧地扣住了温祈安的小手。
十指相扣,紧密相贴。
他微微低下头,深邃的眼眸里,全是温祈安那张明艳的笑脸。
“咔哒!”
伴随着一团耀眼的镁光灯闪烁。
画面。
在这一瞬间,定格成了永恒。
照片里。
站得笔挺英俊的年轻军官,眼底盛满了快要溢出来的爱意。
而在他怀里。
娇艳如花的年轻女孩,嘴角挂着全世界最幸福的明媚笑容。
“好!太好了!”
摄影师激动得直拍大腿,连连惊叹。
“我在这干了三十年,拍过无数张结婚照。”
“但,还从来没有哪一对。”
“能像你们两位同志一样,长得这么登对,气场这么般配!”
“这张照片拍出来,绝对是我们照相馆的招牌!”
听着摄影师的夸赞。
温祈安抱着陆时凛的胳膊,嘴角的笑意更深了。
两人的手。
在军装外套的遮挡下。
十指相扣,紧紧地交缠在一起。
再也。
舍不得松开。
等拿到冲洗好的照片(陆时凛加钱加急冲洗)。
已经是下午了。
温祈安拿着照片,越看越满意。
两人骑着大凤头自行车,在夕阳的金色余晖照耀下。
一路上欢声笑语,回到了灵山村。
虽然忙碌了一整天。
但温祈安手里提着装满衣服和雪花膏的提包,怀里抱着红本本和结婚照。
心里。
塞满了前所未有的充实和幸福。
原主那糟糕、凄惨的过去。
在今天。
在这些代表着崭新生活的红本本和新衣服面前。
终于。
被彻底地、干净地划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。
属于她的新时代。
终于。
大步流星地,拉开了帷幕。
然而。
当大凤头自行车刚刚骑进灵山村的村口时。
“陆团长!温大夫!”
一道焦急中带着狂喜的呼喊声,突然从村口的槐树下传来。
温祈安和陆时凛转头看去。
只见村长温大山,手里拿着一份大红色的公文。
正大步流星地,满头大汗地,朝着他们的方向狂奔而来。
温大山在自行车前停下,弯下腰,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。
那张老脸上,写满了震动和喜极而泣的狂喜。
他扬起手里那份大红色的公文,扯着嗓子大喊:
“陆团长!大喜事啊!”
“军区陈司令员亲自特批!”
“接您和温大夫去军区随军的卡车车队。”
“明天大清早。”
“就到咱们村口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