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后,陆明笙拿到了顾怀舟批复的公文。
顾怀舟对他那份关于“积字拾柒号”案的初步分析和调查计划,给予了“条理尚可,准予依例核查”的简短批示。同意了他赴洛州汜水县实地调查的申请,但随同批示一同下达的,还有几条清晰的指令和限制:
一、此行以核查案卷疑点、补充证据为主,非正式重审,不得擅自干涉地方衙门正常公务,不得以大理寺名义压人。
二、可携两名文书胥吏及四名护卫随行,一应开销需按制登记,回衙核销。
三、调查期限,以一月为限。期满无论有无进展,需立即返京述职。
四、遇重大变故或涉及地方官员,需第一时间密报,不得擅专。
五、重申低调行事原则,尤其注意与涉案各方接触时的分寸。
批示冷静而克制,既给了陆明笙必要的权限和人员支持,又划定了明确的界限,更像是一次对他独立办事能力的谨慎“放风”和观察。
陈平被指派为此次随行护卫的头领,另有三名精干衙役。两名负责文书录档的胥吏,一个姓王,年纪较大,沉默寡言;一个姓李,较为年轻,眼神活络。一行人轻车简从,两辆马车,装载必要的文卷、行李,在秋末一个略显阴沉的早晨,驶出了京城。
洛州距离京城约三百余里,位于京畿西南,不算太偏远,但也非通衢大邑。汜水县更是洛州下辖的一个中等县,以境内有汜水河流经而得名。一路上,陆明笙大部分时间待在车内,反复研读“积字拾柒号”的卷宗副本,在脑海中推演各种可能遇到的情况和应对策略。偶尔下车歇脚,观察沿途风物民情,默默记下。
陈平尽职尽责,安排行程宿头,约束手下。王、李二位胥吏则一个埋头记录行程文书,一个偶尔与陆明笙探讨几句律例格式,气氛还算融洽。
五日后,一行人抵达了汜水县城。
县城不大,城墙斑驳,护城河水色浑浊。城门处守卫懒散,查验了公文路引便放行入内。城内街道还算整齐,但行人不多,商铺显得有些萧条,深秋的凉意更添几分寥落。空气中弥漫着煤炭、牲畜和某种潮湿植物混合的气味。
他们没有惊动地方,先寻了城中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住下。客栈掌柜见他们虽衣着普通(为低调,皆未穿公服),但气度不凡,又有护卫,甚是殷勤。
安顿好后,陆明笙将陈平、王李二吏叫到自己房中。
“陈校尉,王书办,李书办,”陆明笙神色平静,“我们此行目的,诸位已知。为免打草惊蛇,也便于查访,今日下午,我独自先去县衙递送文书,知会县尊,算是打个照面。陈校尉带两位弟兄,在客栈附近转转,了解下城中大概,尤其是西街那边沈家铺面的情况,注意莫要引人注目。王、李二位,留在客栈,将我们带来的文卷再整理一遍,并准备好录供的纸笔。”
“陆评事,您独自去县衙,是否……”陈平有些迟疑。他知道陆明笙是新官,又年轻,怕他被地方上的老油子糊弄或怠慢。
“无妨,只是公务知会,他们不敢明着如何。”陆明笙道,“我们此来是核查,不是问罪,姿态放低些,反而容易办事。若有变故,我自会应对。”
陈平见他主意已定,便不再多言,抱拳应下。
午后,陆明笙换了一身半新的靛蓝细布长衫,头发用同色布带束起,收拾得干净利落,看上去像个寻常的读书人或小吏。他将大理寺的公文和自身官凭仔细收在怀中,独自一人,问明路径,朝着县衙走去。
汜水县衙坐落在城东,不算气派,门脸也有些陈旧。门口石狮缺了一角,油漆斑驳。当值的门子是个五十来岁的老头,正靠在门房外的条凳上打盹,听到脚步声,眯缝着眼抬起头。
“这位……先生,有何贵干?”门子打量了一下陆明笙的衣着,语气不算热络。
陆明笙上前,微微拱手,语气平和:“有劳通禀,在下姓陆,自京城而来,有公务需面见县尊。”说着,他取出了盖有大理寺印信的公文一角,在门子眼前晃了晃,并未完全展开。
那门子虽然惫懒,但毕竟在衙门当差久了,认得那朱红大印的规制非同小可,京城来的,又姓陆(他隐约听过新来的评事姓陆),心里一激灵,睡意全无,连忙站起来,脸上堆起笑容:“原来是京里来的贵人!您请稍候,小的这就去通禀!”说完,转身一溜小跑进了衙门。
不多时,门子又跑了出来,身后还跟着一个穿着青色吏服、头戴方巾、留着两撇鼠须的中年书吏。那书吏快步走到陆明笙面前,拱手笑道:“可是大理寺的陆评事?有失远迎,有失远迎!在下县衙刑房书吏,姓吴。县尊正在二堂处理公务,闻听评事驾临,特命在下前来相迎。请,快请进!”
态度热情,礼数周全,挑不出错。但陆明笙注意到,这吴书吏的眼神在自己脸上飞快地扫过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,尤其是在他如此年轻的面容上停留了一瞬。
“有劳吴书吏。”陆明笙不动声色,跟着他进了县衙。
穿过略显空旷的前院,绕过戒石亭,来到二堂。堂内陈设简单,正中公案后,坐着一位身着青色鸂鶒补子官服、年约四旬、面皮白净、下颌留着短须的官员,正是汜水县令,姓方。见陆明笙进来,方县令起身,脸上露出公式化的笑容,拱手道:“陆评事远道而来,一路辛苦。本县有失远迎,还望海涵。”
“下官陆明笙,见过县尊。”陆明笙依礼参见,将完整的公文和官凭双手呈上。
方县令接过,仔细看了看,尤其在大理寺的印信和顾怀舟的批示上多看了两眼,脸上笑容不变,语气却更郑重了几分:“原来是顾少卿派陆评事来核查沈家那桩旧案。此案拖延日久,本县也深感棘手。评事能亲来查访,那是再好不过。请坐,看茶。”
双方分宾主落座,衙役奉上茶来。茶是普通的本地炒青,味道粗涩。
“陆评事初来乍到,想必对案情已有了解?”方县令抿了口茶,主动问道。
“不敢,只是出发前看了卷宗。此案双方各执一词,关键证据‘赠与契’真伪难辨,又牵扯县衙书吏风闻,确实疑难。下官此行,主要是奉上命,核对卷宗疑点,看能否找到些新的线索或证据,以助澄清。”陆明笙回答得滴水不漏,既点明了来意和疑点,又将姿态放低,表明是“协助”而非“挑刺”。
方县令点点头,叹了口气:“是啊,此案本县也觉蹊跷。那沈荣手握‘赠与契’,经本县前任请人鉴定,笔迹相似;而沈柏坚称伪造,却又拿不出有力反证。两名中人事后亡故,死无对证。至于牵扯本县书吏……”他摇了摇头,正色道,“本县也曾暗中查访,并无实据。或许是沈柏情急之下,胡乱攀咬也未可知。陆评事既来核查,本县自当全力配合。吴书吏,”
他看向侍立一旁的吴书吏:“你即刻去将沈家案的全部卷宗,以及那份‘赠与契’的原件,调出来,供陆评事查阅。再安排一间静室,一应笔墨纸砚备齐,不得怠慢。”
“是,县尊。”吴书吏躬身应下,转身出去。
“有劳县尊。”陆明笙道谢,随即看似随意地问道,“不知那涉案的沈柏、沈荣二人,如今境况如何?可还在本县?”
“都在。”方县令道,“沈柏仍住在祖宅,守着剩下的田产,时常来衙门催促,怨气颇大。沈荣嘛,得了那三间铺面,倒是经营得有声有色,如今算是县城里数得着的富户了。不过,”他话锋一转,“此二人因这官司,已成死敌,见面便如仇寇。评事若要询问,还需小心安排,莫要起了冲突。”
“下官明白,多谢县尊提醒。”陆明笙点头。
不一会儿,吴书吏回来禀报,静室和卷宗已备好。方县令便道:“陆评事旅途劳顿,不如先歇息片刻,再看卷宗?晚上,本县在衙内设个便宴,为评事接风。”
“县尊盛情,下官心领。只是公务在身,不敢耽搁。接风之事,亦不敢当,下官随意在客栈用些便好。”陆明笙婉拒。他不愿与地方官员有过密的私下往来,以免瓜田李下。
方县令似乎也料到如此,并不坚持,笑道:“既然如此,本县也不强求。吴书吏,你带陆评事去静室。陆评事有何需要,尽管吩咐吴书吏便是。”
“谢县尊。”
跟着吴书吏离开二堂,穿过一道回廊,来到衙门西侧一处僻静的小院,里面有一间厢房,桌椅齐全,窗明几净,桌上已整齐地码放着两摞卷宗,旁边笔墨纸砚俱备。最上面,放着一个扁平的木匣。
“陆评事,沈家案的全部卷宗副本都在此处。这木匣中,便是那‘赠与契’的原件。县尊吩咐了,此物紧要,评事查阅时需小心,莫要污损。查阅完毕,还需放回匣中。”吴书吏指着木匣,语气恭敬,但眼神里却有一丝不易察觉的、类似守护自己地盘的警惕。
“有劳吴书吏,我自会小心。”陆明笙点头。
“那评事请自便,下吏就在门外候着,有何吩咐,唤一声即可。”吴书吏说完,退了出去,却没有走远,就站在厢房外的廊下,身影透过窗纸隐约可见。
陆明笙心中了然。这位吴书吏,恐怕就是卷宗中风闻“可能涉入”的户房书吏,至少也是与此案密切相关的人物。方县令派他“配合”,既是惯例,恐怕也存了监视和掌握他调查动向的心思。
他不动声色,先没有去碰那木匣,而是开始翻阅那堆卷宗副本。他要先通过官方记录,重新构建整个案件的流程和细节,看看与大理寺的卷宗有无出入,同时也观察这些地方文书的“制作水平”。
一整个下午,陆明笙都埋首在卷宗之中。他看得极细,不仅仅是看内容,更看格式、笔迹、印章、签押顺序、甚至纸张的墨迹渗透和折叠痕迹。作为一名审计师,他相信,真正的破绽往往隐藏在看似规范的流程细节之中。
很快,他发现了第一个不寻常之处。
在县衙初审的笔录中,关于“赠与契”的提交,记录是“被告沈荣当庭呈上原件”。但在随后的一份“证物收录清单”上,关于“赠与契”的记载,却比笔录的时间晚了三天,而且收录人是“户房书吏吴大有代收”。清单上吴大有的签名,与外面那位吴书吏的笔迹一致。
“代收?”陆明笙心中一动。重要证物,尤其是双方争执的核心书证,按例应当由主审官员或指定的司吏当庭查验、收录、画押,怎么会由户房的书吏“代收”?而且还是三天后?这三天,证物在谁手中?经历了什么?
他继续往下看。关于笔迹鉴定,卷宗里附了两位“笔墨先生”的鉴定文书。一位是本地老塾师,出具了“与沈老太爷平日字迹有七八分相似,未见明显伪造痕迹”的意见。另一位是从邻县请来的,意见是“笔力、架构颇有相似,然神韵稍欠,转折处略显刻意,存疑”。县衙最终采信了老塾师的意见。
陆明笙注意到,那位老塾师的鉴定文书格式规范,用词严谨,但落款处的私章,印泥颜色似乎与文书其他部分的墨迹新旧程度略有差异。他凑近细看,又用手指轻轻拂过印文,感觉边缘似乎过于清晰平滑,缺乏长期使用后印泥微微晕染的自然感。他心中疑窦更深,但仅凭目测,无法断言。
接着,他查看两名“中人”的背景和死亡记录。卷宗记载,两人均为县城居民,一个病死,一个意外落水身亡,均有地保和邻舍证言,官府也做了简单勘验,记录为“无他杀嫌疑”。死亡时间确实在立契后数月内,间隔不到半年。记录本身看不出太大问题,但“巧合”得令人难以信服。
最后,他深吸一口气,打开了那个木匣。
匣内铺着红绒,上面静静躺着一张泛黄的契纸。纸张是当地常见的竹纸,质地尚可。陆明笙没有用手直接触碰,而是用镇纸轻轻压住契纸边缘,俯身仔细查看。
“赠与契”的原件,比摹本看起来更具“年代感”,纸色黄旧,墨迹沉着,沈老太爷的签名和指模清晰可辨,两个中人的签名画押也在一旁。乍一看,确实像一份历经岁月、真实有效的文书。
但陆明笙的目光,像最精密的扫描仪,一寸寸地扫过契纸的每一个角落。他重点查看几个部位:
纸张与墨迹的“老化”是否自然:他轻轻将契纸对着窗户的光线,观察纸纤维和墨迹渗透。纸张的泛黄程度似乎整体均匀,但边缘折叠处的磨损痕迹,与纸张本身的“旧色”有些微的不协调感,像是人为做旧时,对折叠处的处理不够到位。墨迹的氧化和渗透,乍看自然,但某些笔画的边缘,墨色沉淀与纸张纤维的结合,似乎缺少那种经年累月自然形成的、微微“晕”开的感觉,反而有种“浮”在纸面上的嫌疑。
签名与指模:沈老太爷的签名,与他看过的摹本和印象一致,存在那些细微的书写习惯差异。而那个鲜红的指模,纹路清晰。陆明笙仔细辨认证物卷宗中附带的、从沈老太爷生前其他画押文书上提取的指模摹本,进行比对。纹路类型(斗形、箕形)似乎能对上,但细节处,如某些纹线的走向、分叉点,存在几处微小的、不易察觉的差异。这可能是按印时角度、力度不同造成的变形,但也可能是……仿冒时留下的破绽。
印章与签押位置:契纸上除了当事人签押,并无官印。但陆明笙注意到,在契纸右下角,本该是立契人最后签名或画押确认的位置附近,有一小片极淡的、不规则的暗红色污渍,像是印泥没有完全清洗干净留下的痕迹。这痕迹很淡,若非特意寻找,几乎会被忽略。而在县衙收录证物的记录和此后的任何文书、鉴定中,都未提及契纸上除了指模外,还有其他印迹。
文字内容:与摹本一致。但陆明笙再次通读,那种用词与沈老太爷一贯原则及立契时健康状况的矛盾感,在现场看到原件时,更加强烈。尤其“以酬其多年孝心”一句,笔迹在此处似乎略有停顿和加深,像是书写者在此处有所犹豫或强调。
观察了足有半个时辰,陆明笙才直起身,揉了揉发酸的脖颈。心中的疑团不仅没有消散,反而更加浓重。这份“赠与契”原件,看似“旧”,但多处细节经不起最专业的推敲;看似“真”,但逻辑和背景矛盾重重。它像一件高仿的古董,能唬住大多数人,甚至通过一般的“鉴定”,但在真正的行家眼里,处处透着不协调。
他需要更专业的工具,也需要对这份“原件”的来历,进行更深入的调查。那份“代收”的记录,那可疑的“老塾师”鉴定,那过于“巧合”死亡的中人,还有门外那位吴书吏……所有这些,都指向一个可能性:这份“赠与契”,很可能是在沈老太爷去世前后,被人利用某种渠道(或许正是通过县衙户房),精心伪造并“做旧”后,塞入案件流程的。而沈荣,很可能并非单独作案,其背后有懂得文书伪造、熟悉衙门流程、甚至能在县衙内施加影响的人。
这已不仅仅是一桩民间财产纠纷,更可能涉及利用职务便利、伪造公文、徇私枉法等刑事犯罪。
陆明笙将“赠与契”小心地放回木匣,合上。然后,他提笔,在随身携带的笔记上,快速记录下刚才观察到的所有疑点,尤其是“代收记录”、“印泥污渍”、“笔迹及指模差异”、“中人死亡巧合”、“老塾师鉴定疑点”等关键信息。
做完这些,窗外天色已近黄昏。他整理好卷宗,将木匣放在最上面,然后唤了一声:“吴书吏。”
门外的吴大有应声推门进来,脸上带着笑:“陆评事,可看完了?有何吩咐?”
“看完了,有劳吴书吏。”陆明笙神色平静,“这份‘赠与契’原件,确需妥善保管。另外,我想调阅一下永昌元年末至二年中,县衙户房关于房产过户、契税征收的相关存档记录,不知是否方便?”
吴大有脸上的笑容微微一顿,眼中闪过一丝警惕,但很快掩饰过去:“这个……时间有些久远了,户房的存档浩繁,恐怕需要些时间查找。评事要查这个,是为何故?”
“哦,只是想核对一下,当时这份‘赠与’是否在户房有过税契或备案记录,毕竟涉及房产转移。这也是核查程序的一部分。”陆明笙说得轻描淡写。
“原来如此。”吴大有点点头,“此事下吏需向户房经承请示,也需要些时间查找。评事不如先回客栈歇息,待下吏找到相关卷册,再给您送去,或者您明日再来查阅?”
“也好,那就有劳吴书吏了。”陆明笙没有坚持,他知道急不得。对方显然已起了戒心,强行现在就要,反而可能打草惊蛇。“我明日再来。这些卷宗副本和‘赠与契’原件,就烦请吴书吏收回,按规制存放。”
“是,下吏明白。”吴大有上前,小心翼翼地抱起卷宗和木匣。
陆明笙起身,拱手告辞。吴大有将他送出小院,直到县衙门口,态度依旧恭敬。
走出县衙,深秋的冷风吹在脸上,陆明笙才觉得在室内闷了半天的胸口舒畅了些。他回头看了一眼在暮色中更显沉寂的县衙大门,嘴角勾起一丝极淡的、冰冷的弧度。
看来,这汜水县衙的水,比想象的要浑。那位方县令态度暧昧,这位吴书吏显然不干净。而他要面对的,不仅仅是一个沈荣,很可能是一个在地方盘踞多年、熟悉规则、善于制造“合法”证据的利益小团体。
这比他预想的“专业对抗”级别还要高。对方不仅伪造了证据,还很可能利用了衙门的程序和资源,来为这份伪造证据“背书”,使其在表面上难以被推翻。
“有意思。”陆明笙低声自语,眼中却燃起了斗志。这更像是一场审计师与高明的财务造假者之间的对决。对方伪造了完美的“账目”(赠与契),甚至可能篡改了“原始凭证”(户房记录),拉来了“权威鉴证”(老塾师),清除了“潜在证人”(中人)。但他相信,只要是造假,就一定有破绽,有逻辑无法自洽的地方,有为了掩盖一个谎言而不得不制造的更多谎言。
他现在要做的,就是找到那条最脆弱的裂痕,然后,用最合规、最无可指摘的方式,将它彻底撕开。
他没有直接回客栈,而是先在县衙附近的街市上慢悠悠地转了一圈,买了几样当地的吃食和小玩意儿,像个寻常的外地旅客。直到确认身后没有可疑的眼线,才拐进一条小巷,绕了一段路,回到了客栈。
客栈里,陈平他们已经回来了。陈平低声汇报,西街那边沈家的三间铺面(布庄、杂货、粮行)确实生意不错,掌柜伙计看上去都挺精神。他们也打听到,沈荣如今是县城里的体面人物,与县衙里一些吏员,尤其是户房的人,颇有往来。而沈柏那边,祖宅显得有些破败,门庭冷落。
“沈荣与户房的人来往密切……”陆明笙沉吟,“可打听到具体是哪些人?尤其是,一个叫吴大有的书吏?”
陈平点头:“有。吴大有,户房资深书吏,据说掌着田房契税这一块,在县衙里很有些脸面。与沈荣是酒肉朋友,常在一起吃酒赌钱,不是秘密。”
“果然。”陆明笙冷笑。吴大有的嫌疑,几乎可以坐实了。他就是沈荣在县衙内部的“保护伞”和“操作手”。
“评事,下午去县衙,可还顺利?”陈平问。
陆明笙将下午的所见所闻,尤其是“赠与契”的疑点、吴大有的异常、以及“代收”记录等,简要说了一遍。陈平和王、李二吏听了,脸色都凝重起来。他们知道,这案子不简单,可能牵出县衙的蛀虫。
“接下来,我们怎么办?”陈平问。若按他以往在顾怀舟手下办案的风格,此刻恐怕已经暗中控制吴大有,突击审讯了。但他知道陆明笙是新官,行事风格不同,且顾怀舟有“不得擅自干涉”、“低调行事”的严令。
陆明笙思索片刻,道:“对方很警惕,我们初来乍到,不宜硬来。明面上,我们继续按核查程序走。陈校尉,你带两位兄弟,明天开始,暗中查访那两名已死‘中人’的家属、邻居,看能否找到他们死亡前后有没有异常,或者是否曾对人提起过‘赠与契’的事。注意,一定要隐秘,不要暴露身份。”
“是。”陈平应下。
“王书办,李书办,”陆明笙看向两位胥吏,“你们明天随我再去县衙,我会继续要求查阅户房存档和其他相关文书。你们仔细记录我要求调阅的文书名目、对方的反应、以及拿出的文书是否存在拖延、缺失、涂改等情况。尤其是关于‘赠与契’可能的税契记录,以及永昌元年末至二年初,县衙所有涉及房产过户、田产交易的登记簿册。”
“是,评事。”王、李二人也肃然应命。
“另外,”陆明笙从怀中取出下午买的一小包当地特产糕点,打开,里面是几块芝麻糖,“李书办,你心思活络,想办法在不引起怀疑的情况下,跟客栈掌柜、伙计,或者街上其他看起来消息灵通又不多嘴的人聊聊,打听一下那位出具笔迹鉴定文书的老塾师,姓甚名谁,家住哪里,为人如何,近来可有什么不寻常之处。特别是,他和县衙的人,或者沈荣,有没有什么往来。”
李书办眼睛一亮,接过芝麻糖,笑道:“评事放心,这点小事,包在下吏身上。”
安排妥当,陆明笙让众人各自休息。他独自站在房间窗前,望着窗外汜水县城零星灯火点缀的夜色,心中思绪翻涌。
这次出京办案,果然不轻松。但比起在宫中与刘德海周旋的步步杀机,这种在规则框架内、与地方胥吏和豪强斗智斗勇的较量,虽然同样危险,却让他有种更清晰的掌控感和目标感。
他要做的,就是像一个最耐心的审计师,从海量的、可能被篡改过的“账目”中,找出那个唯一的、真实的数字,还原出被掩盖的真相。
夜还很长,调查才刚刚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