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定出初步的“审计计划”后,陆明笙并未急于立刻行动。他深知,蓟县军户案牵涉边防军务,敏感异常,任何一个步骤都需谋定而后动,尤其是获取兵部和户部的相关档案,这第一步就必须走得稳妥、合规,且不能打草惊蛇。
他没有立刻去找顾怀舟,而是花了整整两天时间,将自己关在廨舍里,反复研读那份单薄的案卷,逐字推敲陈安的状纸、那份残缺名册抄本、以及几张欠条收据摹本中的每一个细节。他试图从中提炼出更具体、更有针对性的“查账需求”。
比如,从陈安状纸中提到的“永昌元年秋,其兄陈平阵亡”,以及名册上标注的其他阵亡、逃亡士卒的时间,他可以锁定需要核查的兵员名册和粮饷发放记录的时间范围——“永昌元年七月至十二月”。从“张彪虚报名额”的指控,结合名册上的人数,他可以大致估算需要核对的兵员总数及可能的虚报比例。从“侵吞恤银二十两,实发十两”的具体金额,他可以明确需要查找的恤银发放标准及实际拨付记录。
他将这些提炼出的关键信息点、时间节点、可疑金额,连同需要调阅的档案类型(兵部:各卫所兵员奏销册、阵亡抚恤请销册;户部:北疆边饷拨付、核销总册及蓟州卫细分记录),整理成一份条理清晰的《为复核蓟县军户陈安诉案,请协查相关档案文书事由清单》。清单用词严谨,理由充分(“为核实原告所陈事项真伪,厘清案情”),完全基于现有案卷,不添加任何主观猜测,让人挑不出毛病。
第三日一早,陆明笙带着这份清单和正式的协查文书(已盖大理寺复核用印),来到了顾怀舟的签押房。
顾怀舟接过清单和文书,快速浏览了一遍,眼中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赞许。清单列得清晰专业,将模糊的指控转化为了具体的查账需求,且完全在复核官的权限和合理调查范围之内,既表明了深入核查的决心,又守住了规矩,没有越界。
“思路尚可。”顾怀舟放下清单,看向陆明笙,“兵部、户部档案,非大理寺可直接调阅。需本官以寺卿名义,行文两部,说明案情及核查需要,请其予以配合。你可持本官文书,亲赴两部档案库查阅、抄录。记住,”
他语气转为严肃:“只可查阅、抄录与你清单所列、及本案直接相关之档案,不得旁涉其他。阅档时,需有该部派员陪同,一切按该部章程办理。抄录之文书,需经该部当值官员验看用印。所获信息,仅限本案核查之用,不得外泄。明白吗?”
“下官明白,定当谨守规矩。”陆明笙肃然应道。他知道,这是顾怀舟为他此行设定的“安全护栏”。在规矩内行事,即便查到什么,也是依法依规;一旦越界,就可能授人以柄,甚至引发两部不满,使调查夭折。
“嗯。文书稍后便好,你午后可去兵部。户部那边,待兵部查完再说。”顾怀舟提笔开始草拟给两部的行文。
午后,陆明笙拿着顾怀舟用印的行文,带着王书办(为示正规及便于记录),来到了位于皇城东南区域的兵部衙门。
兵部衙署气象森严,门口甲士持戟而立,目光冷峻。通报、验看文书、等待通传……一套流程下来,足足等了半个时辰,才有一名穿着青色官袍、面无表情的兵部主事出来接待。
“大理寺陆评事?为蓟州卫军户案而来?”那主事姓周,语气平淡,公事公办地查验了顾怀舟的行文和陆明笙的官凭,“此案我部已有存档,并已行文回复。不知贵寺还有何疑问,需调阅原始档案?”
陆明笙拱手,态度谦和但坚持:“周主事,此案转至大理寺复核,职责所在,需对案卷细节进行核实。贵部先前结论,下官已然拜读。然为求万全,仍需核对原始兵员奏销、抚恤请领等记录,以确认有无疏漏或矛盾之处。此乃复核常例,还望主事行个方便。”
他搬出了“复核常例”和“职责所在”,合情合理。周主事虽有些不耐,但顾怀舟的行文和大理寺的招牌摆在那里,也不好断然拒绝。
“既如此,陆评事随我来吧。不过,档案库重地,规矩甚多,需有本部人员陪同,不得擅自翻阅、抄录,不得损毁、涂抹,更不得将档案带出。阅毕需及时归还,抄录之文书需经本部用印确认。”周主事重申了一遍规矩,与顾怀舟所说大同小异。
“是,下官明白,定当遵守。”陆明笙应下。
跟着周主事,穿过兵部衙门内重重院落,来到一处位于僻静角落、守卫更加森严的独立院子前。院门上方悬着“档库”二字匾额,字迹古拙。门口不仅有佩刀军士,还有两名年老的书吏值守。周主事上前交涉,出示文书,登记,这才得以入内。
院内是一排排高大的库房,皆以青砖砌就,门窗厚重,上着大锁,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防虫草药和旧纸张的气味。周主事领着他们来到标有“北疆各卫所·永昌元年”字样的库房前,让值守书吏打开门锁。
库房内光线昏暗,只有高窗透进几缕天光。里面是一排排顶天立地的木架,上面整齐码放着用蓝布套包裹的卷宗册籍,堆积如山,望之令人目眩。空气滞闷,尘埃在光柱中飞舞。
“蓟州卫的兵员奏销册、阵亡抚恤册,应该都在这一区。”周主事指着靠里的一片架子,“具体位置,需问管库的书吏。陆评事,你需要查哪些,可告知书吏,由他取来,在旁边的阅档室查阅。一次不可取阅过多,阅毕归还,再取其他。”
“有劳周主事,有劳这位书吏。”陆明笙对那位跟进来、穿着灰色吏服、满脸皱纹的老书吏拱手道。他取出那份清单,指着上面关于“蓟州卫,永昌元年七月至十二月,兵员每月奏销清册”、“永昌元年阵亡将士抚恤请领及发放记录册”等条目,请老书吏帮忙查找。
老书吏眯着眼看了看清单,又抬头打量了一下陆明笙,没说什么,佝偻着背,走到架子深处,嘴里念念有词地翻找起来。动作不快,但很稳。周主事对陆明笙道:“本官尚有公务,便不在此陪同了。李书吏会在此照应,陆评事有事可吩咐他。阅毕,到前厅寻本官用印即可。”说完,便转身离开了,显然是不想在此多耗时间。
陆明笙巴不得他走。有这位主事在旁,总觉得有双眼睛盯着,不如和这位看似木讷的老书吏打交道自在。
等了约莫一刻钟,老书吏抱着几本厚薄不一的蓝布套册子,颤巍巍地走了出来。“陆大人,您要的永昌元年下半年,蓟州卫的兵员奏销月册,共六本,七到十二月。这是永昌元年全年,蓟州卫的阵亡抚恤请领总册及发放分册。都在这儿了。”
“多谢李书吏。”陆明笙连忙接过,入手沉甸甸的。他和王书办跟着老书吏来到隔壁一间狭小但还算干净的阅档室,里面只有一张长条桌,几把椅子,桌上备有笔墨纸砚,但纸张粗糙,墨也是劣墨。
“陆大人请在此查阅。一次不可将册子全铺开,看完一本,放回原处,再取下一本。抄录需用这里的纸笔,抄完需经老汉过目,无误后方可带走。”老书吏慢吞吞地交代着,然后在门口一张小凳上坐下,闭目养神起来,似乎对陆明笙要查什么毫不关心。
陆明笙和王书办对视一眼,在长桌旁坐下。他先拿起那本“永昌元年七月,蓟州卫兵员奏销清册”,轻轻拂去蓝布套上的灰尘,解开系带,翻开。
册子是用质地较好的官纸制成,首页是规整的表格,列着卫所名称、月份、经手官吏、用印等信息。往后翻,是密密麻麻的人名列表,按“百户所”、“总旗”、“小旗”的层级排列,每个人名后面跟着年龄、籍贯、军种(步卒、马兵、铳手等)、是否在营、本月支粮数目、支饷银数目(如有)等项目。字迹是统一的工楷,显然是专人誊录的“正册”。
陆明笙快速浏览着。兵员奏销册记录的是每月实际在册、并领取粮饷的人员名单和数额,是核发军饷的直接依据。他要找的,首先是陈安兄长“陈平”的名字,看其阵亡后是否及时从名册中剔除;其次,是比对陈安提供的那个残缺小旗名册抄本,看其中提到的人员(特别是标注“阵亡”、“逃亡”者)在官方正册中的记录是否一致;最后,是整体观察这个百户所(张彪所部)的兵员总数及构成,看有无明显异常。
他很快在“蓟州卫左千户所第五百户”的名下,找到了“小旗”陈平所在的那一队。永昌元年七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赫然在列,状态为“步卒,在营”,本月支粮一石。这符合状纸所说,陈平是在七月之后阵亡的。
他往后翻看八月、九月的册子。在九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后面,状态变成了“步卒,永昌元年九月初七,于黑山嘴御敌阵亡”。这与陈安状纸所说“永昌元年秋”阵亡基本吻合,时间具体到了九月初七。然而,在“本月支粮”一栏,竟然还填着“一石”!阵亡士卒,当月怎么可能还领粮?
陆明笙心中一凛,用指甲在“一石”字样下轻轻划了一道痕。这要么是经办书吏极度疏忽,未及时核销;要么……就是故意不销,以便继续冒领这份“死人粮”!
他继续查看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的册子。令人震惊的是,在十月、十一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依然在列!状态依旧是“阵亡”,但“支粮”一栏,十月是“一石”,十一月变成了“五斗”!直到十二月的册子上,“陈平”的名字才终于消失。
也就是说,陈平九月阵亡,但其“名额”和“粮饷”,至少被多领了三个月!其中九月那份是全额,十月全额,十一月减半!这已经不是简单的“侵吞恤银”了,这是系统性的“吃空饷”!而且手法粗糙到几乎毫不掩饰——在奏销册上直接保留阵亡者名字,继续造册领粮!
陆明笙强压心中的震动,示意王书办将这几处异常详细记录下来,包括册名、月份、页码、人名、异常内容。
接着,他核对陈安那份残缺名册抄本上提到的其他几人。一个标注“十月逃”的军卒,在官方正册上,十月的状态是“在营”,支粮一石;十一月才标注“逃亡”,但支粮栏是空白;十二月名字消失。另一个标注“元年冬殁”(可能病故)的,在正册上,十一月状态为“在营”,支粮一石;十二月标注“病殁”,支粮空白,名字消失。
情况类似!都是“人已不在,名还在册,粮照常领”,只是“吃”的时间长短和方式略有差异。逃亡的,可能吃一个月;病故的,可能吃一个月;阵亡的,吃得最久,花样最多(九月阵亡当月还领全粮,十月领全粮,十一月领半粮)。
这绝非个别人疏忽所能解释!这完全是有组织的、利用兵员核销流程漏洞(或干脆是流程本身形同虚设),长期冒领已不在役人员粮饷的行为!而且,就发生在张彪这个百户所!
陆明笙感到后背升起一股寒意。这还仅仅是他随机抽取的、陈安名册上提到的几个人。张彪百户所名下,类似的情况还有多少?整个蓟州卫,乃至整个北疆边防,又有多少?
他定了定神,暂时放下兵员册,拿起那本“永昌元年蓟州卫阵亡抚恤请领及发放记录册”。
这本册子更厚,记录着全年所有阵亡官兵的名单、抚恤标准、请领时间、发放记录、经手人等信息。他找到九月份的部分,很快找到了“陈平”的名字。上面记载:陈平,步卒,永昌元年九月初七于黑山嘴阵亡。按制,恤银二十两,粮五石。请领时间:永昌元年十月十五日。请领人:蓟州卫左千户所第五百户百户张彪(代领)。发放记录:永昌元年十一月二十日,发蓟州卫。领受人签押:张彪(印)。备注:已发。
记录看起来完整规范,有请领,有发放,有签收。与陈安所说“拖延半年,只发一半”完全对不上。
但陆明笙注意到一个细节:发放记录是“永昌元年十一月二十日,发蓟州卫”。领受人签押是“张彪(印)”。这意味着,抚恤银粮是在十一月底才拨付到卫所,由张彪统一签收。那么,从十一月二十日张彪签收,到实际发放到军户陈安手中,中间又隔了多久?陈安状纸说拖延半年,如果从九月阵亡算到次年三月,时间上似乎能对上(九月阵亡,十一月卫所收到,拖到次年三月发放)。但“只发一半”的问题,在这本总册上完全看不出来,因为总册只记录“已发”(即卫所已收到),不记录“实发多少到家属”。
这就需要查看更下一级的发放分册,或者……张彪百户所内部的发放记录。但显然,兵部档案库里,不可能有百户所内部的明细账。那属于“基层档案”,恐怕早已“遗失”或被篡改。
不过,总册上的记录,也并非全无价值。它证实了抚恤银粮的请领和拨付流程,也锁定了张彪是经手人。结合兵员奏销册上“陈平”死后三月仍在领粮的记录,张彪的嫌疑急剧上升——他一边冒领陈平的“死人粮”,一边拖延、克扣本应发给陈安家属的“死人钱”!两头通吃,贪婪狠毒到了极点!
陆明笙让王书办仔细抄录了陈平抚恤相关的所有记录。然后,他开始快速浏览永昌元年蓟州卫其他阵亡人员的抚恤记录,想看看类似“拖延发放”或“标准不符”的情况是否普遍。
这一看,又发现了问题。在永昌元年阵亡名单中,有一些士卒的抚恤标准明显低于惯例。比如,几个同样是步卒阵亡的,有的恤银是二十两,有的却只有十五两、甚至十两!粮也从五石变成了三石、两石!而标准降低,并无任何朝廷明文依据或特殊说明(如降等、罪减等),仿佛随意而定。
更蹊跷的是,这些被降低标准的阵亡者,所属百户所并不相同,但请领人和签收人,却多次出现“张彪”或其他几个熟悉的名字(似乎是张彪的同僚或上司)。也就是说,降低抚恤标准,可能并非个别百户的行为,而是涉及更广范围的、心照不宣的“潜规则”?节省下来的抚恤银粮,又流向了哪里?
陆明笙感到头皮微微发麻。这潭水,比他想象的还要深,还要浑。侵吞、冒领、克扣、降标……种种手段,似乎已经在蓟州卫的某些环节,形成了某种“惯例”或“利益分配模式”。张彪可能只是这个链条上的一环,甚至可能不是最大的那一环。
时间在翻阅和抄录中飞速流逝。库房内光线越来越暗,老书吏起身点起了两盏昏暗的油灯。陆明笙揉了揉发酸的眼睛和脖颈,决定今天先到此为止。兵部档案提供的信息已经足够震撼,也指明了下一步调查的方向。他需要消化这些信息,并规划如何利用这些“官方账目”上的破绽,去撬动更深层的黑幕。
他将阅毕的册子整理好,归还给老书吏。然后将王书办抄录的、厚厚一沓笔录,请老书吏过目。老书吏只是随意翻看了前面几页,见都是照录档案原文,并无夹带私货或诡异符号,便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巧的木戳,蘸了点印泥,在每页笔录的右下角盖了一个模糊的“兵部档库阅抄”骑缝章。
“行了,拿走吧。莫要外传。”老书吏摆摆手,重新闭上了眼睛。
“多谢。”陆明笙小心收好笔录,和王书办离开了档库。回到兵部前厅,找到那位周主事,请他在于大理寺的协查回执上用了印,证明已按程序查阅了相关档案。
走出兵部衙门时,天色已近黄昏。深秋的晚风带着刺骨的寒意,吹散了在档库中沾染的陈旧纸张和尘螨的气味。陆明笙深吸了一口清冷的空气,却觉得心头沉甸甸的,丝毫没有完成一项任务的轻松。
兵部的“糊涂账”或者说“罪恶账”,已经在他面前掀开了狰狞的一角。仅仅是核对有限的档案,就发现了如此多触目惊心的、近乎明目张胆的贪墨证据。那么,在那些档案无法记录的角落,在蓟县那片苦寒的土地上,在那些被盘剥、被欺压的军户中间,又隐藏着多少血泪和冤屈?
“王书办,今日所见所录,事关重大,出你之口,入我之耳,绝不可对第六人言。即便是李书办、陈校尉问起,也只说按例查了档案,未得细情。明白吗?”陆明笙低声叮嘱。
王书办脸色也有些发白,显然也被档案中的内容惊到了,闻言连忙点头:“评事放心,下吏晓得轻重,绝不敢多嘴。”
回到大理寺,陆明笙没有回廨舍,而是直接去了顾怀舟的签押房。他知道,必须立刻将兵部档案的发现向顾怀舟汇报。这不仅是因为规矩,更因为案情已明显升级,超出了他一个评事能独立应对的范畴,必须由顾怀舟来定夺下一步走向。
顾怀舟似乎料到他会来,仍在灯下批阅公文。听完陆明笙简明扼要但重点突出的汇报(阵亡士卒继续领饷、抚恤标准随意降低、张彪经手环节疑点重重),以及看到王书办那厚厚一沓、盖着兵部骑缝章的抄录笔录后,顾怀舟沉默了良久。
签押房内,只有灯花偶尔爆开的噼啪声。顾怀舟的脸色在灯光下半明半暗,看不出太多情绪,但那双总是锐利的眼睛,此刻却幽深得如同古井。
“看来,陈安所告,非虚。”最终,顾怀舟缓缓开口,声音低沉,“而且,恐怕只是冰山一角。张彪一个小小的百户,若无上下打点,左右呼应,岂敢如此明目张胆,又岂能长期安然无恙?”
“大人明鉴。”陆明笙道,“下官在档案中所见,降低抚恤标准之事,涉及不止张彪一卫。其中或有更高级别的军官默许,甚至参与分润。此案恐已非单纯百户贪墨,可能牵扯卫所、乃至更高层级的利益网络。”
“嗯。”顾怀舟点头,手指在案上那沓笔录上轻轻敲击,“兵部档案,是铁证。但此证,只能证明‘账目有问题’,无法直接证明‘张彪等人贪墨’,更无法指向更高层。若要坐实,需有更直接的证据——张彪的私人账册,其非法所得的去向,知情人的证言,乃至……卫所内部真实的兵员名册和粮饷发放记录。”
他看向陆明笙:“你之前所拟计划,提及赴蓟县实地核查财产、田产登记,此思路是对的。但如今看来,仅此恐怕不够。张彪在兵部档案上留下的把柄如此明显,他本人及其同伙必然早有防范。其财产可能早已转移或隐匿,田产可能挂在他人名下,卫所内部的真实记录恐怕早已销毁或篡改。常规调查,恐难有收获。”
“那大人的意思是……”陆明笙心提了起来。顾怀舟莫非想打退堂鼓?此案查到这个份上,若因阻力太大而放弃,他实在不甘。
顾怀舟眼中闪过一丝寒芒:“常规手段不行,便用非常手段。但此非常手段,需借力打力,顺势而为,不能由我大理寺直接硬碰。”
“请大人明示。”
“兵部档案既已发现问题,按制,大理寺复核遇此重大疑点,可提请朝廷,派员赴当地‘巡查’或‘核对’。但若以‘核查张彪案’为由,目标太大,阻力也大。”顾怀舟缓缓道,“不若……以此为由头,提请朝廷,对北疆蓟州一带卫所近年之兵员、粮饷、抚恤等项,做一次‘专项稽核’!名义上是检查边备,整饬军务,暗地里,重点便是查他兵员虚冒、粮饷克扣、抚恤不实之弊!稽核队伍,可由御史台、兵部、户部、大理寺联合组成,声势浩大,师出有名。届时,明查账目,暗访民情,许多隐藏的问题,或可浮出水面。而张彪一案,便可置于此大案之中,顺理成章地深挖细查。”
陆明笙听得心头震动。顾怀舟这一手,堪称老辣!将个案上升为区域性、系统性的“专项稽核”,化被动为主动,化暗查为明访,借朝廷大义和联合调查组的声势,压制地方和军方的阻力。在稽核的大帽子下,许多原本难以调取的档案、难以询问的人员,都可能变得容易接触。而且,联合调查,责任共担,风险分摊,大理寺的压力也会小很多。
“此计大妙!”陆明笙由衷赞道,“只是……提请朝廷进行如此规模的专项稽核,恐非易事,需有充足理由和……契机。”
“理由便是兵部档案发现的这些触目惊心的问题!”顾怀舟拿起那沓笔录,“至于契机……本官自有打算。你且将今日所获,连同之前案卷疑点,整理成一份详实有力的‘陈情摘要’,着重阐明北疆卫所兵饷管理混乱、弊窦丛生,已严重影响军心士气、危及边防稳固。此摘要,本官有用。”
“是!下官即刻去办!”陆明笙精神一振。他知道,顾怀舟这是要动用他的能量和人脉,在朝廷上层推动此事了。若真能促成“北疆军饷专项稽核”,那此案便豁然开朗,他的“审计”工作,也将在一个更广阔、也更合法的平台上展开。
“另外,”顾怀舟补充道,“在朝廷旨意下来之前,你不可懈怠。继续研读案卷,完善核查思路。户部那边的边饷拨付总账,也要去查,看能否从朝廷拨付的源头,找到与兵部支出账目的矛盾之处,形成更完整的证据链。记住,我们手中的证据越多,越硬,提请稽核的理由就越充分,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。”
“下官明白!”
走出签押房,夜幕已完全降临。秋夜的星空格外高远清冷,但陆明笙心中却燃起了一团火。顾怀舟的谋划,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,也让他看到了将此案彻查到底的希望。
他快步走回廨舍,点亮油灯,铺开纸张,提笔蘸墨。他要将今日在兵部档案库中嗅到的那浓重的“血腥味”和“腐败气息”,化作最犀利、最无可辩驳的文字,铸成叩开朝廷专项稽核大门的“敲门砖”。
灯光下,他伏案疾书的身影,被拉得很长,很坚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