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秦风先醒了过来。
窗外的天已经亮了,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来,在床尾画出一道金色的光带。于巧巧还窝在他怀里,睡得正香,整个人蜷缩着,脸贴着他的胸口,一只手搭在他的腰上。
她的睫毛很长,睡着的时候微微颤着,像蝴蝶扇动翅膀。嘴唇微微嘟着,呼吸均匀,带着一种毫无防备的安宁。
昨晚那套黑色丝质内衣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换掉了,现在穿着一件奶白色的棉质睡裙,领口松松垮垮的,露出一截锁骨。
秦风低头看着她,伸手把她额前的碎发拨到耳后。
她没有醒,只是往他怀里拱了拱,嘴里含糊地咕哝了一声。
他笑了笑,没有动,就那么躺着,听着窗外的鸟叫声和远处偶尔传来的汽车喇叭声。
过了一会儿,手机响了。
秦风伸手够过来一看,是秦母发的消息:“起床了吗?早饭好了。”
他回了个“马上”,轻轻抽出被于巧巧压着的手臂,下床洗漱。
等他洗漱完出来,于巧巧还在睡。
他走过去,弯腰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,轻声说:“起床了,吃早饭。”
于巧巧皱了皱鼻子,翻了个身,把被子卷走了大半。秦风无奈,又绕到床另一边,俯下身在她耳边说:“再不起来,我就掀被子了。”
于巧巧睁开一只眼睛,看了他一眼,又闭上了,嘴角却翘了起来:“你掀啊。”
秦风伸手去拉被子,于巧巧猛地一拽,把他拽倒在床上。
两个人笑闹了一阵,最后于巧巧还是被他拖了起来。
等两个人洗漱完换好衣服到餐厅的时候,秦父秦母和秦甜已经坐在桌边了。小米粥、煎饼、炒鸡蛋、几碟小咸菜,还有一屉热腾腾的包子。
秦母看见两个人进来,笑着招呼:“快来吃,趁热。”
秦甜咬着包子,含糊不清地说:“哥,你们起晚了。”
秦风在她脑门上弹了一下,在她旁边坐下。
于巧巧坐在秦风旁边,端起粥碗,小口小口地喝着。
吃完饭,秦风打了个哈欠。
于巧巧也打了个哈欠,两个人对视一眼,都笑了。
秦母看他们那副样子,心疼地说:“昨晚没睡好吧?再去睡会儿,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。”
秦风想了想,确实没什么急事。
店面的事陈强在办,万和城股东的事不急,同学聚会是晚上。他跟于巧巧又回房睡了个回笼觉。
再醒来的时候,已经是中午了。
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满屋子都是金色的光。
秦风伸了个懒腰,看了看身边,于巧巧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起了。他起床洗漱,换了身干净衣服,出了卧室。
客厅里,秦父在看电视,秦母在阳台晾衣服,秦甜趴在餐桌上写卷子。于巧巧坐在沙发上,手里端着一杯茶,跟秦父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。
“醒了?”于巧巧放下茶杯,站起来,“饿不饿?阿姨给你留了饭。”
“还行。”秦风走过去,在她旁边坐下。
秦母从阳台探出头来:“小风,饭在锅里热着呢,自己去盛。”
秦风去厨房吃了饭,回来的时候,秦甜抬起头,冲他晃了晃手里的卷子:“哥,这道题我不会。”
秦风走过去,看了一眼,是数学的三角函数。
他拿起笔,在草稿纸上画了个图,三两句给她讲明白了。秦甜恍然大悟,埋头继续写。
下午两点多,秦风带着于巧巧出门,去万和城商场。
两个人各自挑了几件衣服。
秦风选了一套深灰色的定制西装,于巧巧帮他挑了领带和袖扣。于巧巧自己选了一件黑色收腰连衣裙,裙摆到膝盖上方三指,腰间系了一条细腰带,把身材曲线勾勒得恰到好处。
她又挑了一双红底高跟鞋,鞋跟细长,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。
回到商场一楼。
于巧巧帮秦风挑了一块百达翡丽的腕表,光是秦风这一身穿搭下来,就花了小一百万。
这是秦风特意准备的。
既然要在同学聚会上好好装一波,那本钱就得下足了,不然怎么能让好同学们相信他?
同样的,秦风也给于巧巧挑了一套项链和手链,加上他自己这一套,一下午的时间消费了共160多万。
从商场出来,两个人回家换衣服、化妆。
傍晚六点,秦风换好了深灰色的西装,系上领带,戴上那块百达翡丽。于巧巧穿上那条黑色连衣裙,踩着红底高跟鞋,站在镜子前转了一圈。
“怎么样?”她问。
秦风看着她,黑色收腰裙衬得她的腰细得不像话,裙摆下是一双笔直修长的腿,红底高跟鞋让她整个人拔高了一截,气场全开。她的头发披散着,化了淡妆,嘴唇上涂了一层薄薄的唇釉,在灯光下泛着水润的光泽。
“好看。”秦风说。
于巧巧笑了,挽住他的胳膊:“走吧。”
两个人开了那辆奔驰GLE450前往县城大酒店。
到了酒店门口,停车场已经停了不少车。陈强的老捷达停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,旁边是开手机店的唐辰那辆崭新的奥迪A4。还有几辆宝马、奥迪,停得整整齐齐。
陈强站在酒店门口,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夹克,头发理得整整齐齐,看起来精神了不少。
看见秦风的奔驰开过来,他快步迎上去。
唐辰也跟在他后面,穿着一件灰色的休闲西装,冲秦风挥手。过年那几天,秦风从他这一次性买了好几部手机。从那之后,他就心中有数,秦风肯定是发达了,以后要和秦风搞好关系。
秦风停好车,推门下来。
他整理了一下西装,于巧巧挽住他的手臂,两个人往酒店门口走。
灯光打在两个人身上。
黑色奔驰,深灰色西装,黑色连衣裙,红底高跟鞋。秦风肩背挺直,步子沉稳。于巧巧走在他身边,腰身纤细,步伐优雅。
门口几个正在寒暄的同学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。
张伟最先认出了秦风。他愣了一下,嘴巴张了张,吐出几个字:“秦……秦风?”
他印象里的秦风还是那个气质朴素、性格内敛的穷小子。上学的时候穿的都是地摊货,吃饭永远点最便宜的,聚会能推就推。毕业之后听说去了魔都做程序员。
本来他还觉得,一个程序员能挣多少钱?
不过就是个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的力工罢了。
可眼前的这个人,跟记忆里的那个秦风完全不一样了。气质变了,整个人的状态变了,站在那里,像一把被重新锻造过的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