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理说,整个签名的过程应该很短。
可姜艾薇感觉,过了很久很久。
刚刚鼓起来的勇气,此刻早就没了,她只觉得整个身体都快站不稳了,膝盖发软,脚趾在鞋里蜷缩着,连呼吸都不敢用力。
因为,签名的位置,痒痒的。
笔尖隔着薄薄的衬衫布料,一笔一划地落在她胸口上方。
她能感觉到墨水的凉意,也能感觉到笔尖移动时细微的触感……像一根羽毛,在她心口上慢慢划过。
她的呼吸彻底乱了。
胸口一起一伏,根本控制不住。
林夜低头看着,手里的笔顿了顿,很无奈的说:“别动。”
“本来就软,你这动来动去,我更不好签了。”
这话差点让姜艾薇羞死过去。
湿漉漉的灰蓝色眼睛抬起来看了林夜一眼,又赶紧低下去,两条腿夹得更紧了。
她死死咬住下唇,憋住呼吸,把胸口往回缩了缩,尽量让衬衫平整。
可她越是想控制,越是控制不住。
心跳太快了,呼吸太急了,衬衫底下的轮廓,随着她的心跳,一下一下地起伏。
周围空气都热了。
旁边几个男观众,眼珠子已经不知道该往哪放。
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生,本来举着手机在录,此刻手一抖,手机差点掉地上。
他旁边的女朋友一把拧住他耳朵:“你看哪呢?!”
“我没看!我拍林夜呢!”
“那你抖什么抖?!”
“……我体虚。”
“体虚你晚上别碰我。”
蓝胧站在旁边,手里攥着签字笔的笔帽,面无表情,但耳根红得发烫,她努力把视线移开,盯着自己的鞋尖。
很快,林夜收回笔,退后半步,说:“好了。”
众人迫不及待地凑过去看……然后,愣住了。
我勒个去。
居然写下了一首诗。
《暮春即事》
双双瓦雀行书案,点点杨花入砚池。
闲坐小窗读周易,不知春去几多时。
落款:
林夜
诗词大赛总决赛,赠与姜艾薇。
林夜的字龙飞凤舞,行云流水,笔画之间有呼吸、有顿挫、有情绪。
起笔轻盈如柳絮,收笔沉厚如落墨,整首诗落在姜艾薇白色衬衫的胸口位置,像是一幅微型卷轴,挂在了她身上。
女孩儿整个胸口上面,都是这首诗。
墨色浓淡相宜,字迹潇洒有力。
而姜艾薇站在那里,整个人像是被一道光笼罩了。
她的白衬衫、她的红晕、她的酒窝、她微微颤抖的睫毛……一切都好像在这一刻进化了。
刚才还是个普普通通的混血女孩。
此刻,她像是一幅画。
一幅被人题了诗的古画。
刚刚嘈杂的环境,一下子安静了。
谁都没想到,居然来了这么一手。
“不是……签个名,写首诗?”
“还是专门写的?!”
“这诗……我怎么听着这么舒服?”
…………
这首诗,在地球上,那也是鼎鼎有名的,宋代叶采的名篇!
它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诗,没有“大江东去”的豪迈,没有“江畔何人初见月”的哲学高度。
它很小,很安静,很日常。
但它写的,恰恰是“平凡”的美。
双双瓦雀,在书案上跳来跳去,点点杨花,飘进砚池里。
诗人闲坐在小窗边,读着《周易》,不知不觉,春天已经过去了多久,他都不知道。
这是一个人,安安静静地,过着自己的日子。
这是一个人,在平凡的时光里,找到了属于自己的节奏。
这是一个人,不追逐大鹏的扶摇直上,只做一只檐下的瓦雀,守着自己的书案和砚池。
而此刻,用在这里,送给姜艾薇,简直不要太合适。
她就是那只瓦雀。
她就是那点杨花。
她没有大鹏的翅膀,没有凤凰的羽翼,但她可以落在书案上,落在砚池里,落在属于自己的诗里。
姜艾薇整个人都不知道说啥好了。
她就那么看着林夜,灰蓝色的眼睛里蓄满了光,嘴唇微微张着,小酒窝还在,但旁边多了两颗快要溢出来的眼泪。
林夜摸了摸她的头,声音很轻,像是在对一个妹妹说话:
“大鹏扶摇而上,奔赴山海。
檐下瓦雀,亦可守本心,伴笔墨。
不必强求活成别人眼里光芒万丈的样子。
你只管慢慢走,认真感受。
平凡,也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风景。”
……
姜艾薇觉得鼻子酸酸的,巨大的幸福感,完全包裹了她。
她想起自己小时候,因为混血的长相,在两边都不被完全接纳。
华国孩子说她是外国人,外国孩子说她是华国人,她像一棵被移栽了太多次的树,根始终扎不下去。
她从小就觉得自己“不够好”,不够华国,不够外国,不够漂亮,不够聪明,不够有天赋。
她崇拜林夜,是因为林夜活成了她想成为的样子,光芒万丈,万众仰望。
可此刻,林夜告诉她:不必强求光芒万丈,平凡,也可以有风景。
她突然想起自己小时候,一个人坐在窗边看书。
窗外有麻雀,有杨花,有阳光。
她那时候什么都不缺,只是不知道,那种安静,那种平凡,本身就是一种幸福。
她的眼泪,终于掉了下来。
她低头,用手背擦了擦,但止不住。
泪珠一滴一滴地落下来,落在白衬衫上,落在那些字的旁边,把墨迹晕开了一点点。
但她不觉得可惜。
那些字,已经刻在她心里了。
她用力点头,声音带着哭腔,却很坚定:“谢谢林老师,我会记住的。”
我会慢慢走。
认真感受。
我的平凡。”
…………
旁边的人看着这一幕,也是各种滋味。
一个短发姑娘,双手捂着胸口,眼睛都直了:“哎……这女孩儿这辈子废了,真的废了,绝对走不出来了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被林夜当着十几万人的面,在胸口写了一首诗,还摸头杀,还说了那么一段话……你告诉我,她以后怎么找对象?她以后看哪个男人能看得上?”
旁边一个男生想了想,认真地说:“确实,这标准拉得太高了。
以后她男朋友送花,她会说: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,她男朋友求婚,她会说:林夜在我胸口写过诗。”
“所以,她这辈子,废了,废得彻彻底底。”
另一个女生幽幽地接话:哎,这种困难给我多好啊。”
“我真想用全身衣服,包括内裤和袜子,去换她身上那个衬衫。”
旁边闺蜜立刻嫌弃地推开她:“你别闹,你这带着味儿的啊,谁要啊!”
“我这是牌子啊!内裤是维多利亚的秘密,3万块一条啊!这丝袜更不用说了,巴黎世家啊,一万多,而且原味,更值钱了!”
“你滚!你那叫脏!不叫值钱!”
旁边另一个闺蜜听不下去了,翻了个白眼:“内裤换诗?你觉得林夜知道了会不会把你打死!我都想打死你!”
姜艾薇低头看着胸口上的诗,手指轻轻碰了碰墨迹,又赶紧缩回来,像是怕碰坏了。
她这辈子,都不会洗这件衬衫了。
永远不洗。
林夜看了一眼周围还在蠢蠢欲动的人群,抬手压了压,扬声说:“好了,这次大家满意了吧?
都散了吧!
歇一会儿,等等还有比赛呢!”
大家这哪里还能满意啊。
不写还好,这一写,只给一个人写,那比杀了她们还难受!尤其是女人,天生醋性就大。
刚才那个姜艾薇,凭什么?
就凭她混血?就凭她胸大?就凭她小酒窝?
凭什么林夜在她胸口写了一首诗!
华国女孩们团结一心,杀了进来。
刚刚一直被那群外国妞霸占林夜,她们那叫一个气啊。
而且,那群外国妞仗着身体优势,把她们像抓小鸡仔一样拎起来放到一边,更气了。
眼瞅着林夜还给姜艾薇写了一首诗,这就更不能忍了。
于是乎,振臂高呼,呼呼啦啦一堆人杀进来。
“让开!让开!华国女孩不能输!”
“我们也有胸!我们也有锁骨!我们也能起起伏伏!”
“林夜老师!我也要签名!我也要诗!”
……
而一个打头的,林夜认了出来。
居然是白汐。
白芷鸢的亲表妹。
林夜今天听白芷鸢说过,知道她在现场,只是没想到会参合进来。
这俩人的渊源,可太深刻了。
前两天,在天城舞蹈学院,林夜化名“洛大米”,和她们宿舍临时搭伙,演绎了一首《兰亭序》。
结束后,给人壁咚在墙角,强制性又亲又搂又抱,给这个单纯清冷的大一女孩儿狠狠地上了一课。
然后留了三首诗。
其中一首:
一面风情深有韵,半笺娇恨寄幽怀。
月移花影约重来。
他写完直接就溜了!
此刻,她就这么近距离地看着林夜。
依旧是那么惊艳。
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,腰线收得极好,勾勒出大一女孩特有的纤细和轻盈。
头发扎成低马尾,露出白皙的脖颈和精致的耳垂。
脸上没怎么化妆,只涂了一层薄薄的唇釉,嘴唇粉嫩得像是刚摘的樱桃。
她整个人干净得像一汪清水,清冷中带着少女特有的娇嫩。
但此刻,这汪清水里,翻涌着的情绪太复杂了,震惊、慌乱、委屈、欣喜,还有一丝藏不住的……委屈。
自己人生中第一次,认识不到俩小时的人,把自己初吻狠狠地抢走了,还拍了吻照,还被种了草莓。
草莓的印记,现在还没消除。
清清白白的身体,还被他的手……
事后想想,觉得自己那天和被下蛊了一样,一步步被征服。
但不得不说,那个“洛大米”,真的太有张力了,做了从没人敢做的事,也给了自己从没有过的感受。
所以尽管便宜被占尽了,自己也没后悔。
今天,在台下,近距离看的时候,反反复复看了无数遍,才突然反应过来,那个叫大米的家伙,居然是林夜。
她心里太撕裂了,各种情绪翻涌,整个人差点尖叫出来。
自己那天说要跟他走的人,居然是林夜!
林夜看着她,知道这小妞应该是认出自己身份了。
他笑着对她挥挥手。
人群有些诧异,但也自动地让开了。
她也是这次粉丝集团军之一,手里还拿着应援物,就这么大脑空白的走过来。
有些结巴。
“林……林夜老师……”
林夜点点头,小声说:“嗯,月移花影约重来,我没骗你吧,我们又见面了!
没人的时候,叫我大米哥哦。”
就这一句话,白汐直接泪崩,幻想了无数次再见“大米哥”的场景。
唯独没有这样。
心房,再次失守了。
眼泪一个劲儿地掉,顺着脸颊滑下来,她咬着下唇,想忍住,但根本忍不住。
林夜伸手,给她擦了擦,指腹擦过她脸颊的时候,她整个人微微颤了一下,睫毛垂下去,盖住了那双湿漉漉的眼睛。
其他人没听到二人说话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但也没觉得奇怪,只当是见到粉丝太激动了。
“哎,又一个被林夜整哭的。”
“正常正常,刚才姜艾薇也哭了。”
“林夜今天这是来比赛的吗?这是来办粉丝见面会的吧?”
“他一个人把整个总决赛变成了个人演唱会加签名会,我服。”
林夜收回手,看着白汐,语气放轻了:“好啦,别哭啦。
你也是我粉丝吗?过来求诗吗?”
白汐点点头,努力地笑了笑,然后,她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笔记本。
她是有本子的。
一个很精致的本子,封面是深蓝色的布面,边角包着银色的金属护角,一看就是常用常翻的。
她翻开一页,上面工工整整地抄着一首诗,《离骚》。
全文抄录,一个字不落。
旁边还有批注,字迹娟秀,密密麻麻地写着她的理解和感受。
林夜看了一眼,微微挑眉。
白汐脸红了一下,小声说:“我……我刚刚才抄的,你写在后面就好。”
林夜点点头,拿过来签字笔。
但压根没接笔记本,直接在白汐的衣服上,打算写。
白汐:“……”
这人又欺负自己,现成的本子不用,非要在自己衣服上。
她咬了咬嘴唇,耳根又开始泛红,但这一次,她没有犹豫太久。
像是认命了一样,她轻轻挺了挺胸。
周围人:??????
这!!
再见起起伏伏!
签胸狂魔?!
一个站在旁边的短发姑娘,突然挺直了腰板,眼睛亮得吓人:
“要不……这…在我这里写吧!”
“我这里平整!保证没有起起伏伏!保证一点也不软!”
她一边说,一边用力拍着自己的胸口,拍得“啪啪”响。
旁边她闺蜜一把拽住她:“你疯了?”
“我没疯!我终于发现我的优势了!平整!好写!不抖!先天书法专区!”
众人…………
“卧槽!我终于知道飞机场的好处了!”
“姐妹,你赢了!你赢在了起跑线上。”
旁边一个胸大的姑娘幽幽地叹气:“唉,早知道我也少发育两年了,现在这个尺寸,写首诗得累死林老师。”
“你是在炫耀吗?”
“我没有!我在陈述事实!”
林夜:…………
这届粉丝,真的不太对劲。
随即,林夜低头,笔尖落在白汐的浅蓝色连衣裙上。
大家立马安静了。
一笔一划,落墨有声。
白汐憋着气,不敢动,也不敢喘,她能感觉到笔尖隔着布料传来的触感,一横一竖,一撇一捺,每一笔都像画在她心上。
很快,一首诗写好了:
《寒雀》
百千寒雀下空庭,小集梅梢话晚晴。
特地作团喧杀我,忽然惊散寂无声。
周围再次安静。
所有人瞬间被诗文吸引。
这首诗,在地球上,也是佳作。
宋代诗人杨万里的《寒雀》,咏物小诗里的上乘佳作,没有晦涩典故,画面鲜活,千百年来被无数人喜爱。
一个学古文字的博士生,站在人群里,忍不住开口给大家解释:
“这首诗是说寒风里的小麻雀,它们没有彩凤华丽羽毛,却会聚在梅枝,分享天晴的欢喜。”
虽然写的是麻雀,但你们想想,这不就是我们吗?
我们就是那些麻雀,平凡,普通,不华丽,不耀眼,但我们也会聚在一起,分享快乐,叽叽喳喳,热闹非凡。
然后被生活一惊,又各自飞散,继续各自的日子。”
一个女孩听完,眼眶红了:“我突然觉得,麻雀好可爱。”
“麻雀本来就可爱。”
“我以前觉得它们吵。”
“现在呢?”
“现在觉得……它们是活的,是真实的,是像我们一样的。”
另一个女孩低声说:“我爷爷以前在院子里喂麻雀,每天早上一把米,那些麻雀就来了,叽叽喳喳的,烦死了。
后来爷爷走了,院子里再也没有麻雀了,我今天看到这首诗,突然想回家看看。”
旁边人拍拍她的肩,什么都没说。
有些东西,不用解释。
诗里都有。
而大家不知道的是,林夜想表达的,还有一层。
“小集梅梢话晚晴。”
这一句,也是偷偷地跟白汐传递另外一种意思,只有二人能懂的意思。
林夜眨眨眼,小声问:“能看懂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