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里勒台的第三天,素巴第设宴。
宴席摆在归化城西三里外的一片空地上。喀尔喀人搭起了十几顶大帐,帐前燃起篝火,烤全羊的油脂滴在火堆里,滋滋作响。草原上的晚风裹着肉香和草腥味,吹得火苗东倒西歪。喀尔喀的诺颜们围坐在火堆旁,每人面前摆着一碗马奶酒,气氛松弛了些,不像三天前在帐中对峙时那般紧绷。
素巴第坐在主位——不是大汗位,而是临时铺设的一张虎皮坐垫,比袁崇焕三天前坐的那张白虎皮矮了一截。他没有去争那个位置,而是另起炉灶,在自己的营地里设宴。这个举动本身就是一个表态:你不让我坐大汗位,那我就在自己的地盘上做主人。
袁崇焕应邀赴宴,只带了满桂和二十名亲兵。祖大寿被他留在城里,盯着土默特旧部的动静。他入席时,素巴第起身相迎,笑容满面,仿佛三天前的不愉快从未发生过。两人碰了酒碗,各自落座。
酒过三巡,素巴第拍了拍手。
一名年老的歌手从人群中走出来,抱着火不思,在火堆旁盘腿坐下。他头发花白,脸上的皱纹像干涸的河床,但腰背挺直,眼神锐利。他没有立刻弹唱,而是先端起一碗酒,敬了天地,又敬了火堆,然后将剩下的半碗酒泼在地上。
火不思的声音响起来了。调子很慢,很低,像风从远处的山脊上滑下来。
老歌手开口唱了。他的嗓音沙哑,但每一个字都咬得很清楚,像是在讲述一段不该被遗忘的历史。
《阿巴噶的白驼》
——满都海哈屯颂歌
阿尔泰山高耸的脊梁,是大地不移的法度,
阿巴噶草原丰美的牧草,是众生共分的财富。
黄金家族衰微的时辰,哈屯扛起折断的大纛,
柔弱女子的肩膀,担起全蒙古漂泊的骨肉。
她的马刀挥向境外的仇敌,不砍本家台吉的头颅,
她手握汗廷的银印,等到汗王长成便双手交出。
把公的归于汗国,把私的埋入黄土,
后世台吉要记清:高位的权柄,不是子孙的私物!
她的马蹄踏过瓦剌的营地,驱散扰边的豺狼,
她的目光越过戈壁的尽头,寻回失散的羔羊。
七岁的孤儿在她怀中长大,成了统一蒙古的汗王,
她把江山还给了主人,自己退回毡帐的阴影里安享夕阳。
后世哈屯要记清:手中的权柄终须归还,
后世台吉要记清:头上的苍天自有法眼。
莫把公器当成私产,莫把汗廷当作家园,
待到两腿一蹬归天去,留下的究竟是赞歌还是咒怨?
歌声落下,火堆旁一片寂静。几个喀尔喀的老台吉低下头,用手背擦了擦眼角。
素巴第端起酒碗,向着老歌手举了举,然后转向袁崇焕,笑道:“大将军觉得此歌如何?”
袁崇焕放下酒碗,慢慢点了点头:“曲好,词也好。满都海哈屯的事迹,我在辽东时就听说过。能交出兵权、还印于汗的人,草原上不多。”
“是啊。”素巴第的目光越过火堆,望向远处黑暗中的归化城城墙,“交印的人不多。扣印不放的人,倒是有一个。”
他说这话时语气很轻,像是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旧事。但帐中所有人的目光都在那一瞬间转向了坐在角落里的一个人。
素囊台吉。
他坐在火堆的最外围,靠近阴影的地方。面前摆着一碗酒,几乎没有动过。听到素巴第那句话,他的身体僵了一下,但很快又放松下来,端起酒碗喝了一口,没有抬头。
袁崇焕没有看素囊。他也端起酒碗,喝了一口,然后说了一句模棱两可的话:“各人有各人的难处。汗王身处高位,自然知道有些事不是非黑即白的。”
素巴第笑了笑,没有继续这个话题。他又拍了拍手,示意老歌手继续。
老歌手调了调琴弦,换了一个调子。这一次的旋律比上一首要低沉得多,开头几个音符像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,压在每个人的胸口上。
他开口唱了。
《敕勒川的母狼》
敕勒川丰沃的滩地,曾受俺答汗的恩光,
万骑骁勇的甲士,是守护万户的屏障。
关口叮咚的铜铃,牵起汉蒙两方的通商,
汗廷交付的王印,本该归给合律的君王。
嗬依——
有一头强悍母狼,筋骨堪与群峰相抗,
奔跑越过戈壁滩,利爪能把坚土刨伤。
长生天赐她威势,叫她看护广阔牧场,
她却满心只挂念,洞窟之内幼崽安康。
嗬依——
不去追境外的豺狼,消解四方的祸殃,
反倒撕咬帐内同族,争夺部落的仓箱。
把汗廷公用的弓矢,拿来护自家儿郎,
把互市得来的财货,填进自家的窖房。
嗬依——
王印扣在自己手上,不肯交还给汗王,
草场之上刀兵相向,台吉们互举刀枪。
纵然集市依旧喧闹,人间已经埋下创伤,
骨肉离心万户分裂,根基一点点朽亡。
嗬依——
到如今万户星散,旧王庭就此沦丧,
砖城虽还立在河畔,旧部已经各奔四方。
幼狼纵然活在世间,再无旧日的荣光,
丰美奶蜜的原野,遍地生出毒芒。
嗬依——
狼的勇力本是天赏,错在私心太过膨胀,
执掌部落权柄之人,莫顾一己骨肉短长。
若把公恩化为私惠,再强部族也会崩亡,
后世台吉要牢牢记,这敕勒川的旧伤!
嗬依——
最后一句“嗬依——”拖得很长,像一声叹息,消散在夜风里。
火堆旁没有人说话。
素囊台吉仍然坐在角落里,手里的酒碗稳稳地端着,但他的手指在碗沿上反复摩挲,发出细微的瓷器摩擦声。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,但火光映在他的眼睛里,跳动着,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燃烧。
素巴第转头看向他,语气温和得过分:“素囊台吉,这首歌是老一辈人传下来的,唱的是一些旧事。台吉不必放在心上。”
素囊抬起头,看了素巴第一眼。他的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挤出一个笑容:“汗王说笑了。歌里唱的是母狼,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
“那就好。”素巴第举起酒碗,“来,喝酒。”
众人纷纷举碗,气氛重新松动起来。但每个人心里都清楚,这首歌不是随便唱的。素巴第选在忽里勒台的宴席上唱这首歌,就是要让所有人想起三娘子做过的事,想起土默特是怎么分裂的,想起素囊的血脉里流着什么样的血。
这是一把软刀子。不见血,但扎在人心上。
袁崇焕自始至终没有多说一句话。他只是静静地喝酒,静静地看着这一切。他在观察素囊的反应,也在观察素巴第的手段。他不得不承认,素巴第这手玩得很漂亮——用一首歌来敲打素囊,既不用自己开口得罪人,又能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接收到他想传递的信号。
宴席散场时已是深夜。素囊起身离开,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。他翻身上马,带着几名亲兵,朝着自己在城外的营地驰去。马蹄声急促,像是有人在抽打着马匹,也像是在抽打着别的什么东西。
素囊的营地驻扎在归化城西北角的一片洼地里。说是营地,其实不过是几十顶破旧的毡帐,围成一圈,中间留出一片空地。他手下的部众不到三百人,大多是当年三娘子留给他的旧部中残余下来的人,老的老小的小,真正能打仗的不过百余人。
他回到营地时,整个营地静悄悄的。只有中间那顶最大毡帐里透出昏黄的灯光。
素囊翻身下马,把缰绳扔给亲兵,大步走向自己的大帐。他心里的火还没有消下去——那首歌像一根刺,扎在他的喉咙里,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。他需要找个地方发泄,需要摔点东西,需要有人让他骂一顿。
他掀开帐帘。
然后他停住了。
他的哈屯——鄂尔多斯部出身、名叫乌云陶雅的年轻女人——正跪在毡毯上,衣衫不整。她的对面站着一个男人,赤裸着上身,正在慌乱地系腰带。那男人是素囊手下的一名百夫长,名叫巴特尔,跟随他多年,是他从土默特旧部中带出来的亲信之一。
三个人都愣住了。
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瞬。然后素囊的手动了——他拔出腰间的弯刀,刀刃在灯光下闪过一道寒光。
巴特尔脸色惨白,扑通一声跪倒在地,磕头如捣蒜:“台吉饶命!台吉饶命!是……是她勾引我的!不关我的事!”
乌云陶雅没有跪。她慢慢地整理好自己的衣襟,拢了拢散乱的头发,抬起头来,直视着素囊的眼睛。她的眼神很平静,平静得让素囊更加愤怒。
“你——”素囊的刀尖指着她,声音发抖,“你这个贱人!我素囊台吉的女人,你敢——”
他一步冲上前,抓住乌云陶雅的头发,将她拖倒在地。刀举起来了,对准了她的脖子。
乌云陶雅没有挣扎,没有哭喊。她只是仰着头,用一种近乎嘲讽的语气说了一句话:“你杀啊。杀了我,然后呢?”
素囊的手停在半空中。
“你杀了我,你用什么罪名?”乌云陶雅的声音不大,但每一个字都清清楚楚,“按大札撒,通奸处死。你按大札撒杀我,那你得先召集部众,公开审理,让我认罪,再动手。你敢吗?”
素囊咬着牙:“我素囊台吉杀人,不需要——”
“你不需要?”乌云陶雅打断了他,发出一声冷笑,“素囊台吉,你的部众在哪里?你的草场在哪里?你的汗印在哪里?你连忽里勒台都只能坐在最外围的火堆边上,你还敢说自己是什么台吉?”
这几句话像鞭子一样抽在素囊脸上。他的手在发抖,刀尖在乌云陶雅的脖颈上方颤抖着,却始终没有落下去。
乌云陶雅继续说下去,语速越来越快,像是积攒了很久的话终于找到了出口: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嫁给你吗?不是因为你是素囊台吉,是因为我阿爸说,你是三娘子的亲孙子,土默特早晚是你的。结果呢?你祖母争了一辈子,争了个四分五裂;你跟了一辈子,跟了个寄人篱下。你现在连归化城都进不去正席,只能在城外搭几顶破帐篷,养活不到三百个老弱病残——”
“闭嘴!”素囊怒吼一声,刀锋往下压了一寸,割破了乌云陶雅脖子上的皮肤,渗出一缕鲜血。
乌云陶雅疼得皱了一下眉,但她没有闭嘴。她反而笑了起来,笑声里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快意:“你砍啊!你砍了我,正好让所有人都看看——素囊台吉别的本事没有,杀老婆的本事倒是跟他祖母一样厉害!你祖母杀不了自己的对手,就拿自己的儿孙出气;你杀不了素巴第,杀不了袁崇焕,就拿自己的女人出刀!你们家祖传的本事,就是窝里横!”
“你——”素囊的眼睛红了。
“我说错了吗?”乌云陶雅仰着脸,鲜血顺着她的脖子流下来,滴在毡毯上,“你祖母当年要是把打黄台吉、打扯力克、打卜石兔的力气拿去对付察哈尔人,土默特会亡吗?她没有。她把自己的刀磨得锃亮,砍的全是自己人。你也是一样的——你不敢去找素巴第理论,不敢去找袁崇焕要草场,你只敢回到自己的帐里,对着自己的女人耍威风。素囊台吉,你可真是你祖母的好孙子。”
素囊的手剧烈地颤抖着。刀锋在乌云陶雅的脖子上留下了第二道伤口,但他始终没有用力割下去。
跪在一旁的巴特尔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,浑身抖得像筛糠。
帐外传来脚步声——素囊的亲兵听到动静,掀帘探头看了一眼,立刻缩了回去。没有人敢进来。
素囊站在那里,手里握着刀,刀下是自己的女人,旁边跪着自己的部下。火堆里的柴火烧尽了最后一截,塌陷下去,溅起几点火星。帐中的光线暗了几分,将他脸上的表情淹没在阴影里。
他终于松开了手。
弯刀哐当一声掉在地上。
他转过身,大步走出帐外。夜风扑面而来,吹得他眼眶发干。他站在空旷的营地里,抬头望着满天星斗,忽然觉得自己像是站在一口井的底部,四面都是黑暗,无处可去。
身后传来乌云陶雅的声音,隔着帐幕,闷闷的,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:“素囊,你不是不想杀我。你是不敢。因为你心里清楚——她说得对,我就是三娘子第二。我护犊子,我扣印,我把公器当私产。可你呢?你连个犊子都没得护。你连个印都没得扣。你连私产都没有。你祖母好歹风光过三十年,你有什么?”
素囊没有回头。
他站在那里,站了很久。
远处的归化城城墙上,巡夜士兵的火把在夜风中明明灭灭。更远处,喀尔喀营地的篝火已经熄灭了大半,只有零星几点光亮,像是散落在草原上的碎骨头。
他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。那时候他大概七八岁,祖母还活着,带他去板升附近的草场上骑马。他骑的是一匹小白马,跑得不快,但很稳。祖母骑着一匹黑色的骟马,跟在他旁边。她指着远处的大青山对他说:“那山后面的草场,将来都是你的。”
他当时信了。
现在他知道,那山后面的草场,现在是别人的了。
素囊在夜风中站了很久,直到东方天际泛起一线灰白。他没有回帐。他骑上马,带着两名亲兵,朝着归化城的方向驰去。他要去见一个人。
他要去见袁崇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