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干翻中世纪,从纯情治安官开始- 第322章 面条兄弟会出击-玄幻魔法-17模板网
第322章 面条兄弟会出击
    三天后,路易就收到了最新的情报。

    他的探子乘船抵达了狼牙城,根据打听到的消息:

    苏诺确实正带着大军,在攻打狼牙领,整个领地乱成了一团,大量贵族被杀。

    谢利齐固守城堡,根本不敢主动出击。

    至于苏诺的具体兵力,那些市民也说不清。

    有说上千骑兵,有说有五千大军,还有人说上万的,没个定数。

    路易仔细思索,认为谢利齐说得三千军队,最符合实际情况。

    好一个苏诺!

    他一个子爵,居然能将谢利齐一个伯爵打得不敢出城。

    不管如何,现在对路易来说,是一个绝佳的机会。

    他立刻发布了动员令,召集下属贵族前来落日城集合。

    可这一命令,遭到了大部分贵族的集体反对。

    现在正是收割冬小麦最繁忙的时节,

    若是误了农时,别说这个贵族不愿意,就是农夫们也要造反。

    路易身为公爵,也不能强迫这些贵族,但他是懂得变通的。

    他决定分两步走。

    第一步,他先带着部分军队先行,收复被王室侵占的领土。

    第二步,等农忙结束,其他贵族在带着主力前来与他回合。

    六月二十二日。

    路易带着一千六百人的队伍,启程出发。

    这支队伍由一百名骑士、两百名侍从、四百步兵、八百罗斯佣兵,还有一百多名匠人组成。

    拜苏诺之前偷袭落日城所赐,这次路易特地留下三百步兵守城,以确保万无一失。

    他的队伍刚刚出发,两只信鸽就从落日城飞向了西海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灰丘领的庄园,建在一座高耸的丘陵顶端。

    此时的庄园庭院内,一片混乱。

    几个仆人站在马车上,把一箱箱行礼、家具和财货往上搬。

    铁匠们给载货的驮马和骡子装上蹄铁。

    女仆们分到了制作黑面包的任务。

    里弗斯总管腆着肚子,指挥几个男仆将一个张床,搬上马车。

    “天杀的!小心点,小心点!”

    “这可是价值500银鹿的橡木床,只有圣鹿城才能打造的奢侈品。”

    “皮尔斯,你们要是磕坏了一个口子,我拿鞭子抽死你们!”

    这位里弗斯总管,来自圣鹿城,乃是一名大商人之子。

    因为国王不停从他们家借款。

    于是将灰丘领抵押给他们家,用领地产出的财富,来抵扣每年的利息。

    这两年,他为了搞钱,可以说是早出晚归,竭尽全力。

    一开始的收入还不错,那些领民十分恭顺,总能挤出银鹿。

    不过后来,他们就变得不安分起来,还组织了一个什么狗屁面条兄弟会。

    这个兄弟会,专门和他对着干。

    在他的森林里偷猎、砍柴、偷蜂蜜;

    在他的牧场里拆毁栅栏,偷羊偷猪。

    在他的磨坊里磨麦时,故意往麦子里掺沙子、小石子,损坏石磨。

    甚至还敢偷袭他派出去的管事,抢劫税款。

    若不是里弗斯雇佣了二十名佣兵,保护庄园和自己的安全,这些兄弟会早就打进庄园里了。

    可最后,里弗斯还是不得不离开这里了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那面条兄弟会,而是路易公爵要打过来了。

    他家的大债主腓力国王又死了,没人能保护灰丘领。

    哎,亏了!

    过了一个小时,里弗斯总管终于要出发了。

    他带着二十名雇佣兵,二十多名仆人,以及十辆大车。

    “总管大人,能和你一起去圣鹿城,真是我的荣幸。”

    皮尔斯一脸谄媚,将里弗斯扶上了一片驯马。

    “哈哈,皮尔斯到了圣鹿城好好干,我不会亏待你。”

    里弗斯总管笑着画饼道。

    这个皮尔斯长得不错,人又勤快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不要工钱,只要管饭,是天生的好仆人。

    如果他的领民都像他一样,那世界该多么美好。

    在一阵马车的嘎吱作响声中,队伍离开了庄园。

    走到大门时,皮尔斯回头,笑着向自己的厨娘老婆“粗胳膊”玛丽挥手。

    粗胳膊玛丽一脸担忧,看着小他一圈的丈夫。

    “天神保佑!一定要活着。”

    队伍沿着土路走了一个小时,太阳已经升到了头顶。

    里弗斯总管骑在马上,肚子顶着马鞍的前桥,一颠一颠的。

    道路右侧是一条汇入奔流河的支流。

    河水清澈,流得慢,岸边密密麻麻长满了芦苇,高过人头,从远处看就像一堵绿色的墙。

    风一吹,芦苇穗子便齐刷刷地朝一个方向倒,然后慢慢弹回来。

    里弗斯瞟了一眼芦苇荡,嘟囔了一句:“这鬼地方,应该割一割了。”

    但也就是嘟囔,他已经不想在这片领地上,再花一个银鹿了。

    佣兵队长是个秃顶的中年人。

    他披着一件旧锁子甲,甲环有些锈了。

    他骑着匹瘦马,走在队伍最前面,时不时回头扫一眼芦苇荡。

    职业习惯让他觉得这段路不太对劲,但说不上哪里不对。

    路太安静了,连鸟叫都没几声。

    不过看着自己的二十个佣兵,散在队伍两侧,他心里稍安。

    一般的强盗可不敢惹他们。

    队伍又走了半刻钟,转过一个弯,路变得更窄了。

    左边是河,右边是一道土坡,坡上长着些矮灌木。

    这一段路,离芦苇荡不到二十步。

    忽然,秃顶队长听到“嘎吱”一声。

    那是芦苇折断的声音。

    他下意识地扭头去看。

    芦苇荡里,“嘎吱”声变得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“敌袭!”

    一时间整个队伍都愣住了。

    很快一根削尖的木杆,从芦苇丛里探了出来。

    转眼间,大批敌人就从从芦苇丛里钻出来。

    他们个个皮肤黝黑,身形消瘦,穿得破破烂烂,光着沾满了河泥的双脚。

    有人只裹着一条麻布短裤,光着上身,肋骨一根根凸出来。

    武器更是乱七八糟。

    削尖的长木杆、生锈的长镰刀、锄头、柴刀、石头。

    但人数却有上百人。

    从芦苇荡里源源不断地涌出来,一下子把路堵死了,把队伍拦腰截断。

    里弗斯的瞳孔猛地缩了。

    整个人从马背上,往上弹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保护我!”

    秃顶队长已经反应过来了。

    “结阵!”他抽出剑,扯着嗓子喊。

    二十个佣兵迅速收缩,围成一个不规则的圆,把里弗斯和几辆马车护在中间。

    长矛手把矛尖朝外,斜斜地指向那些涌上来的农夫。

    农夫们没有马上冲。

    他把整支队伍圈在中间。

    他们手里的武器攥得紧紧的,眼睛盯着那些佣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