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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子多福:从港娱到世界之王- 第90章 全行下死手封杀两万块买命钱他疯了-都市言情-17模板网
第90章 全行下死手封杀两万块买命钱他疯了
    两天后。

    《星岛日报》娱乐版。

    头条换了。

    “独家!新秀金奖得主陈维正成立正午唱片,自己当老板!拒绝签约大公司,独自扛起音乐事业!”

    消息一出,全港炸锅。

    深水埗荣记茶餐厅,白背心大叔把报纸拍在桌上,奶茶溅了一桌。

    “自己开公司?他以为他是谁啊?刚拿个金奖就飘成这样!”

    眼镜中年人推了推眼镜:“人家有资本啊,《海阔天空》和《一生何求》摆在那,你不服不行。”

    大叔嘴硬:“质量好有什么用?开公司要钱、要人、要渠道,他一个穷小子拿什么搞?”

    眼镜中年人慢悠悠嘬了口奶茶:“人家从深水埗劏房走到利舞台只用了几个月,你一个月工资两千块操人家几百万生意的心?”

    大叔被噎得说不出话。

    旺角唱片行老板娘跟隔壁铺头的人聊天:“这后生仔胆子大得没边了,宝丽金、华星那帮人还不得把他生吞活剥?”

    铜锣湾某酒吧,两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碰杯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是宝丽金的企宣主管。

    “听说了吗?那个新秀冠军自己开公司了。”

    另一个冷笑:“随他折腾。没有发行渠道,没有电台资源,他那破公司撑不过三个月。”

    企宣主管摇了摇杯子里的冰块:“不过他那两首歌确实写得好……”

    “写得好又怎样?这行不是光靠歌好就能活的。”

    两人碰了碰杯,没再多说。

    更狠的声音来自tVb内部。

    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高层在饭局上放话:“陈维正不签我们,自己搞?行啊,以后tVb的节目、电台、颁奖礼,他一样都别想碰。”

    这话第二天就传遍了整个娱乐圈。

    所有人都在等着看笑话。

    一个二十六岁的穷小子,拿了个新秀金奖就敢跟整个行业叫板?

    不知死活。

    《星岛日报》那篇报道出去之后,其他报社全跟上了。

    三天之内,《明报》、《天天日报》、《成报》轮番上阵。

    标题一个比一个损。

    《明报》:“业内人士分析:正午唱片注册资金不足两万,活不过今年冬天。”

    《成报》:“新秀大赛的诅咒?陈维正步历届选手后尘,昙花一现已成定局。”

    《天天日报》走的依旧是八卦路线:“陈维正疑似同时交往两位女星,正午唱片只是洗钱空壳?”

    但报纸不是最热闹的地方。

    最热闹的战场,在《东方日报》的读者来信栏。

    自从《英雄志》连载之后,这个版面就成了全港民间第一擂台。

    一半读者在催秦仲海造反,另一半在吵陈维正是天才还是骗子。

    第一封来信,登在周一的报纸上,署名“铜锣湾李太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辑你好:最近翻开报纸,全是陈维正自己开公司的消息。这后生仔唱歌好听我认,但做人实在太飘了。

    刚拿个新秀金奖就当自己是天王?连大公司都不签,非要自己搞。

    我看报纸说他那破公司连个录音棚都没有,我就想劝劝跟着他的那几个小歌手,趁早跑路吧,别到时候连盒饭钱都发不出。”

    第二封,隔天见报,署名“旺角阿杰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哥:昨天看了那个‘铜锣湾李太’的信,我真是不吐不快!

    陈维正这种敢跟大公司叫板的后生仔,全香港能找出第二个吗?

    宝丽金、华星这些大厂是怎么吸新人的血,稍微懂行的谁不知道?他拿了奖不赚快钱,宁愿自己搞个蚊型公司捱苦,这叫有骨气!

    你们这些人就知道迷信大招牌,活该一辈子听人家挑剩下的口水歌!”

    到了周三,争论越来越大。第三封,署名“深水埗陈先生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辑大哥:前面那个旺角阿杰,你收了陈维正多少钱啊?吹得这么过分。

    我看《明报》都写了,他那个公司注册资金才两万块!两万块在香江能干嘛?

    连套好点的音响都买不起!这不叫有骨气,这叫画大饼骗人。看着吧,那破公司迟早要黄。”

    紧接着第四封,署名“尖沙咀小薇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辑您好:气死我了,看到那个深水埗陈先生说正哥要黄。你是不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?

    人家正哥长得靓,歌又写得好,还会自己开公司,你有什么?不管他公司多小,只要他出唱片,我保证自己掏钱买十张!你买得起吗?”

    到了周五,骂战直接变成了人身攻击。第五封,署名“观塘何生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辑:今天看到那个什么小薇的信,真是笑掉大牙。你们这些女人懂个屁的音乐!不就是看陈维正长得靓仔吗?

    简直是花痴!做唱片要靠钱、靠渠道,不是靠你们几个花痴女歌迷买几盒卡带,就能把一家公司撑起来的!”

    周末版,第六封强势反击,署名“荃湾阿珍”——

    “编辑好:昨天那个‘观塘何生’,你长什么样也好意思骂别人花痴?

    我帮小薇说一句,就算我们是看脸,陈维正那张脸也绝对值回票价了!他有才又有颜,我们愿意支持他,碍着你什么事了?

    有空在报纸上酸别人,不如去照照镜子,我怕你连镜子都能吓裂!”

    编辑老周看着桌上堆成山的来信,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一个礼拜,三百多封。

    骂的和挺的,比例五五开,杀得天昏地暗。

    老周跟主编请示:“版面不够了,加不加?”

    主编问了一句:“上周报纸多卖了多少?”

    “百分之十二。”

    “加!第四版开专栏,标题就叫正午之争。”

    专栏一开,来信量翻了三倍。

    有分析正午唱片财务状况的,有给陈维正写三千字公开信劝他回头是岸的,有骂tVb封杀陈维正是欺负新人的。

    最离谱的一封,署名“匿名乐迷”,洋洋洒洒写了五页纸,从陈维正的唱腔技术分析到正午唱片的商业模式,结尾来了句——

    “综上所述,陈维正要么是天才,要么是疯子。但不管是哪一种,他都比这个行业里百分之九十的人有趣。”

    老周后来跟同事喝茶,感叹了一句:“我做了十五年编辑,上一次读者来信这么疯狂,还是李小龙去世那年。”

    同事说:“那陈维正到底行不行?”

    老周搅了搅奶茶,没回答。

    他也不知道。

    但他知道一件事——不管行不行,报纸是卖爽了。

    于是1983年八月的香港,出了一桩怪事。

    陈维正什么都没干。

    但全香港都在替他吵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