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后,又一只信鸽冲破云层,稳稳落在纳西尔手中。
铜管里的纸条字迹工整,是从梅塔庞托加急传来的情报:“科西尼乌斯已到诺拉,弗利乌斯率两千轻骑在萨勒诺山区扎营,瓦里尼乌斯亲率六千主力仍在努凯里亚。三路兵力间距甚远,最快驰援也需两日路程。”
陈汉接过纸条,在沙盘上轻轻点过,目光锐利如鹰。
他将纸条递给斯巴达克斯,沉声道:“情报确认,瓦里尼乌斯的三路部署,与我们预判分毫不差。现在,该按计划行事了。”
斯巴达克斯看完纸条,大步走到沙盘前,拿起红色木人骑兵,重重放在图里伊城外,指尖精准向在沙盘上萨勒诺山区的白色轻骑,语气沉稳。
“按照上次的战前部署,我亲自带队,先打弗利乌斯的两千轻骑。”
陈汉点头:“是,这一路兵力最少,且无坚固营寨,正是我们按《孙子兵法》‘集中优势兵力,各个击破’的第一目标。”
随即陈汉手指诺拉的白色步兵:“打完弗利乌斯,瓦里尼乌斯必然急调这个地方的科西尼乌斯驰援萨勒诺。科西尼乌斯一动,诺拉城便成空城,这正是我们围歼他的绝佳时机——用‘围点打援’之计,引他入萨勒诺山区的埋伏圈,再以夜袭收尾。”
斯巴达克斯点头,看向沙盘上努凯里亚的白色主力,眼中闪过一丝冷光。
“等瓦里尼乌斯得知两翼皆灭,军心大乱仓促北上时,我们已以逸待劳,在卢卡尼亚边境设伏,彻底击溃他的罗马方阵。”
当天夜里,斯巴达克斯带着一万五千人出发了。
克雷斯带着八千人往诺拉方向走。
陈汉站在城墙上,看着两支队伍消失在夜色里。
乌尔坎站在他旁边,手里握着剑。
“总参谋长,我们能赢吗?”
陈汉没有回答。
瓦里尼乌斯不是草包,他打过仗,赢过。但这一次,他会输。
因为他不知道起义军有鸽子,有沙盘,有玫瑰妓院情报网。
他不知道起义军还有钢剑。老马尔库斯打了整整一个冬天,炉火没熄过。打出来的剑,比罗马人的硬十倍,利十倍。
这是一支“钢剑兵团”。今晚,该让罗马人见识见识了。
斯巴达克斯找到弗利乌斯的时候,天还没亮。
罗马人的两千骑兵扎在萨勒诺山区的一条河边,连营帐都没搭,裹着毯子睡在地上。
斥候没放,哨兵没站,马拴在树上,人靠在马肚子上打呼噜。
斯巴达克斯看着那片营地,想起了自己在色雷斯的日子。
罗马人来了,也是这个样子。他们以为没有敌人,以为奴隶不敢打他们,以为自己是战无不胜的罗马军团。
但这一次不同了,他拔出剑。
“杀。”
一万五千人冲进营地。
两千骑兵还没醒过来就被砍翻了。
有人光着脚跑,被追上砍倒。有人骑上马跑,被投枪射下来。
弗利乌斯穿着睡衣冲出来,被一矛刺穿大腿,摔在地上,被自己的马踩死了。
不到半个时辰,两千人死了大半,剩下的跑了。
斯巴达克斯没有追。他让人打扫战场,直接让战士们骑上缴获的1800多匹战马,武器、粮草则装上马车,往诺拉方向走。
走了不到半天,斥候追上来。
“总参谋长有信!”
斯巴达克斯打开铜管,里面是陈汉的字条。
“科西尼乌斯动了。四千人从诺拉出来,往萨勒诺走。诺拉空了。”
斯巴达克斯把字条捏成一团。
“走。去诺拉。”
克雷斯到诺拉的时候,城里已经没人了。
科西尼乌斯带着四千人走了,只留下几百个民兵守着城门。
克雷斯一剑砍断门闩,率领八千战士涌进去。
民兵扔下武器就跑,克雷斯没有追。他让人把粮仓搬空,把武器库搬空,把能带走的东西都装上马车。然后他坐在城门口,等着。
等了三个时辰,斯巴达克斯也到了。
两人在城门口碰面,斯巴达克斯看了看那些装满粮草的马车。
“全部装上了?”
克雷斯点头。“是的。”
斯巴达克斯翻身上马。“走。”
罗马主将瓦里尼乌斯在努凯里亚城等了三天。
斥候来报:弗利乌斯的两千骑兵没了。
第二天,斥候又来报:科西尼乌斯从诺拉出来,往萨勒诺走。
第三天,科西尼乌斯的人跑回来了,浑身是血,说诺拉丢了。
瓦里尼乌斯站在地图前,脸白得像死人。
他手里还有六千人,是正规军团,能打。但他不知道敌人在哪儿。
弗利乌斯死了,科西尼乌斯跑了,诺拉丢了。
他不敢分兵了。
他把六千人拢在一起,往努凯里亚城外走。他要去诺拉,去看看那座城,看看那些奴隶到底干了什么。
他走了半天,走到一条河边。河不宽,水很浅,能趟过去。
河对岸是一片树林,林子很密,黑黢黢的。
瓦里尼乌斯勒住马,看着那片树林。
他的直觉告诉他,有什么地方不对。
“停止前进!”他喊道。
号角声响起,罗马军团齐刷刷停下脚步。
盾牌举起,投枪架好,方阵成形。
就在这一刻,树林里杀声震天。
斯巴达克斯从树林里冲出来,身后是两万人。不是从一面冲,是从三面冲。左面,右面,正面,全是人。只有后面,是河。
瓦里尼乌斯的汗下来了。他没想到那些下贱的奴隶会用这么聪明的打法。
“列阵!列阵!”他嘶声大喊。
罗马军团不愧是正规军。
号角声一响,前排盾牌落地,后排投枪架好,方阵成形。盾牌挨着盾牌,长矛挨着长矛,密不透风。
他们的步伐整齐划一,每一步都踏在同一个节拍上,发出沉闷的轰响——咚、咚、咚,如同巨人的脚步,一下一下踩在人的心上。
阳光照在他们的盾牌上,反射出一片刺眼的金属光泽。
那些盾牌是长方形的,漆成红色,边缘镶着铜边,连成一片时如同移动的铁壁。
士兵们身着青铜胸甲,头顶羽盔,红色的斗篷在风中飘扬。
投枪如林,斜指天空,枪尖在阳光下闪着寒光。
斯巴达克斯勒住马,看着那个方阵。他见过这个东西,在色雷斯。
罗马人来了,也是这个样子。盾牌举起,投枪掷出,然后冲锋。他的村子没了,他的父亲死了,他的母亲死了。
今天,他要复仇。
他有钢剑兵团。老马尔库斯打的那些剑,比罗马人的剑硬十倍,利十倍。一剑砍下去,罗马人的盾牌就裂了。一剑砍下去,罗马人的铠甲就穿了。
对手不知道。但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了。
他举起剑。
“钢剑兵团!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