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夜话音刚落,门外骤然炸起一阵爽朗大笑。
那笑声中气十足,跟古寺撞钟似的,震得茶室窗纸都簌簌发抖,连茶桌上的瓷杯都轻轻晃了晃,额,夸张了点, 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吧。
“云老!”
麻布门帘被猛地掀开,两道身影迈步走了进来。
前头是位七十出头的老者,年纪跟云老相仿,满头白发梳得根根整齐,半丝不乱,身上裹着件藏青色对襟棉袄,领口别着枚温润的和田玉扣,透着几分贵气。
他走路带风,步子迈得又大又稳,每一步都踩得沉甸甸的,生怕满屋子人不知道他大驾光临。
身后跟着的年轻男人约莫三十多岁,一身深灰色羊绒大衣衬得身形挺拔,米白色围巾在脖颈绕了两圈,两端垂到腰际,长短恰到好处。
脸上架着一副银框眼镜,薄镜片衬得眉眼清俊温润,皮肤是那种养尊处优的通透白,绝非病态的惨白,一看就是从小锦衣玉食,从没为柴米油盐愁过。
他手指修长干净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左手腕那块腕表表盘不大,懂行的人瞥一眼就知道,那价格能顶普通人半辈子积蓄。
他就静静站在那儿,不卑不亢,嘴角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淡笑,眼神看似落在众人身上,又像隔着一层雾,谁都没真正入眼。
这种气质,说白了,就是那种从小到大没挤过早晚高峰公交、没泡过袋装泡面、没为房租彻夜发愁的顶级世家子弟才有的底气。
就像平日里在高端写字楼电梯、五星酒店大堂、机场头等舱里碰到的人,从不刻意张扬炫耀,可周身的气场,明明白白告诉你: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
云老起身迎上去,脸上堆着熟络的笑:“霍老,什么风把您这尊大佛吹来了?”
说着伸手与霍老紧紧相握,还亲昵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转头又看向年轻男人,微微颔首:“尊儿也来了。”
霍老一把攥住霍尊的手,跟捧着稀世珍宝似的,嗓门依旧洪亮,满茶室都听得清清楚楚:“云老,我今儿可是专门来堵你的!
咱俩这么多年的老交情,你可太不够意思了!
世界诗词巅峰大赛的推荐名额,我跟你念叨这么久,你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?”
他用力拍了拍霍尊的肩膀,力道重得像是怕人不知道这是他的宝贝孙子,语气满是得意:“我这孙子你也熟,从小就管你叫爷爷,你可不能胳膊肘往外拐!
肥水不流外人田,再说了,尊儿的实力你心里有数,给他一个推荐名额,一点都不过分吧!”
云老端起茶杯抿了一口,神色慢悠悠的,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你这话可就冤枉我了,名额又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,我只管推荐,又不是独一份的推荐人,你总盯着我做什么。”
霍老瞬间拉下脸,语气也沉了下来,满是不满:“你这叫什么话?你云老在文坛的分量,跟其他人能比吗?”
他看了眼身旁的霍尊,又转头看向云老,语气从埋怨变成了委屈巴巴:“再说了,尊儿对云曦的心思,你又不是不明白!
他今年都三十三了,愣是没成家,一门心思等着云曦,以后咱们都是一家人,于情于理,你都该推荐尊儿啊!”
云老闻言顿时头大如斗,他心里跟明镜似的,自家宝贝孙女满心满眼都是林夜,只是不清楚两人到底发展到哪一步了。
要是让他知道,昨天林夜早就“偷家成功”,怕是得惊得当场跳起来,是跳起来拍手叫好!云曦父母都强烈反对云曦和林夜接触,只有云老鼎力支持。
云老放下茶杯,语气淡了几分:“年轻人的感情事,让他们自己解决,咱们老一辈跟着掺和什么。”
霍老可不依,往前凑了一步,嗓门又提了起来:“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!咱们两家早就口头定好,就等云曦毕业就摆订婚酒,你该不会想反悔吧?”
他拉着霍尊的手,把人往身前一带,活像护着受了天大委屈的孩子:“我家尊儿为了你家云曦,耽误了这么多年,你可不能干棒打鸳鸯的缺德事!”
话音落,霍老转头看向霍尊,声音陡然拔高,满是炫耀:“来,尊儿,给你云爷爷露一手!他好久没看你的字了,根本不知道你现有多猛!”
茶室里众人面面相觑,气氛瞬间变得微妙。
高献礼端着茶杯,小口抿着茶,假装看风景,一言不发;
陈思低着头,盯着杯里沉浮的茶叶,一副专心致志欣赏的模样;
唯有林夜靠在椅背上,双臂环抱,悠哉地看着这一切,摆明了吃瓜看戏。
任谁都能看出来,霍老这是把孙子宠上了天,恨不得把“我孙子天下第一”刻在脑门上,就差拉着全天下人夸赞了。
霍尊倒是一点不怯场,落落大方地起身走到书案前,淡淡应了声:“好。”
他先是走到笔架前,指尖轻轻摩挲着一支毛笔,想了想又放下,换了另一支。
选笔的动作慢条斯理,格外仔细,跟挑选定情信物似的,半点不马虎。
待墨研好,他提笔蘸墨,手腕轻抬,落笔纸上。
写的是行楷,字迹清秀规整,骨架端正,笔画也算流畅,内容是他自己创作的一首诗,用词考究,意境也算雅致,但也就仅此而已,平平无奇,没什么惊艳之处。
高献礼凑近看了两眼,敷衍地点点头:“好字。”
陈思也跟着颔首:“笔力稳健,结构严谨,确实下过一番苦功夫。”
云老也平淡地点头,语气听不出太多波澜:“嗯,不错,算是年轻一代里的佼佼者。”
霍老瞬间乐开了花,满脸褶子都挤在了一起,得意得尾巴都要翘上天:“怎么样!我就说我家尊儿厉害吧!专门拜了文坛高人指点,日日夜夜苦练,才有这本事!”
他往前又迈一步,嗓门大得震耳朵,直接逼宫:“现在字也看了,你也满意了,赶紧推荐我家尊儿!
今儿时间还早,要不现在就让尊儿跟你去文化部,把名额彻底定下来!”
这霍老,性子是真直爽,或者说脸皮是真厚,半点儿不见外,丝毫不拿自己当外人。
现实里往往就是这种人,敢说敢要敢争取,反而混得风生水起。
就像饭局上敢端着酒杯直奔主宾说“我干了您随意”的人,会议上敢第一个举手发言的人,聚会上敢第一个拿起麦克风放声唱歌的人,未必本事最顶尖,但胜在敢开口!
开口就有机会,不开口就什么都没有,霍老,就是这类人的典型。
云老被他缠得没办法,只能连连摆手:“不急,这事不急。”
霍老脸色瞬间变了,语气都带了急腔:“怎么能不急?推荐名额马上就截止了!”
他目光扫过云老,最终落在一旁吃瓜的林夜身上,眼神里带着点东西,又转回头看向云老,阴阳怪气地开口:
“到现在我都不知道,你云老力挺的到底是何方神圣,是真有惊世才华,还是徒有虚名的花架子!”
他故作惋惜地叹了口气,摇了摇头,话里有话,软中带刺,明眼人都知道骂的是林夜:
“哎,如今文坛太浮躁,阿猫阿狗都敢自称才子,反倒苦了我家尊儿这种踏踏实实练字学诗的人,埋头苦练这么多年,连个保送名额都争不到,实在是不公平!”
云老脸色沉了下来,心里满是不悦,却强忍着没发作,深吸一口气,语气尽量平稳:“先不说这些,你们来得正好,林夜正要露一手,你今天算是有眼福了。”
霍老不屑地撇撇嘴,心里满是不服,却看在云老的面子上,没再多说,倒要看看这林夜能玩出什么花样。
霍尊站在一旁,依旧是那副悠然淡然的模样,嘴角的淡笑从未消散,仿佛眼前只是一场与自己无关的热闹,半点没把林夜放在眼里。
林夜靠在椅背上,心里默默吐槽,无奈到了极点:好家伙,自己这是跟柯南附体了一样,走到哪哪出事,招谁惹谁了!
我压根就没想要什么推荐名额,平白无故被人阴阳怪气蛐蛐一顿,真特么够冤的。
云老看向林夜,眼神里带着几分歉意,又满是期待:“林夜,开始吧。”
林夜点点头,缓缓起身走到书案前。
不知何时,茶室门口已经围了不少人,协会里的其他成员听到这边的动静,纷纷凑了过来。
有头发花白、德高望重的老先生,有身着旗袍、气质温婉的中年女士,还有戴着眼镜、文质彬彬的年轻学者,都是协会里有头有脸的人物。
他们靠在墙边,抱着胳膊,安安静静地等着,眼里满是好奇,都想看看这场对决,
一边是能与云老平起平坐的文坛老牌大佬霍老,力捧自家才华横溢的孙子;
一边是出道即巅峰、惊艳整个文坛的林夜,到底谁更胜一筹?
没人知道,但所有人都盼着看这场好戏,气氛瞬间紧张到了极点。
林夜站在书案前,目光扫过桌上的纸墨笔砚。
宣纸是上好的净皮宣纸,雪白细腻,吸墨性绝佳,落笔不洇不散;
墨是刚研好的,浓黑发亮,墨香清冽醇厚;笔架上挂着十几支毛笔,大小不一,狼毫、羊毫、兼毫应有尽有,都是上等货色。
他抬手取下一支兼毫大笔,轻轻掂了掂笔,手腕微沉,竟没有立刻蘸墨,反而拿着笔杆,轻轻叩向砚台。
“笃、笃、笃。”
待三声叩响落定,林夜才俯身蘸墨,笔锋瞬间吸饱浓墨,提腕之时,一颗墨珠凝在笔尖,颤颤巍巍,却始终不曾坠落。
他悬起手腕,落笔纸上,笔锋游走,气势瞬间大变!
那字迹,如刀劈斧凿,力道千钧;
如剑走龙蛇,狂放不羁;
如狂风卷过原野,气势磅礴;
如惊雷劈开长空,震撼人心!
行家一出手,就知有没有!
你别说,有,还真有!
林夜这一落笔,直接让在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,头皮瞬间发麻!
纸上,一行狂草跃然纸上,笔走龙蛇,气势冲天!
《赠天城书法协会》:
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
胸藏星斗气,墨走天地痕
文采承殊渥,流传必绝伦
凌云挥翰墨,万古仰清芬
林夜落笔收笔,一气呵成,随手将笔放在笔架上。
刹那间,茶室里安静到了极致,静得能听见墨汁在宣纸上慢慢干涸的细微声响,连呼吸声都轻得几乎听不见。
云老第一个冲了过来,脑袋快贴到宣纸上,老花眼镜都滑到了鼻尖,也顾不上推。
他盯着这幅字,来来回回、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,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一个字,又从最后一个字看到第一个字,双手控制不住地发抖,不是年迈的颤抖,是激动到极致的狂喜颤抖!
“好字!绝世好字!好诗!千古好诗!这是林体狂草啊!
前四句霸气冲霄,直破云霄,后四句风骨藏韵,意蕴悠长!
笔锋里藏着剑气,墨色里裹着诗心,百年难遇,千年难求啊!”
云老的声音沙哑得厉害,像砂纸磨过木头,可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,震得众人耳朵嗡嗡响,眼里满是震撼!
高献礼也连忙凑过来,金丝边眼镜滑到鼻尖,浑然不觉,手指悬在半空,跟着纸上的笔画轻轻比划,一笔一划,生怕错过半分神韵。
他嘴里喃喃自语,满是惊叹:“笔落惊风雨,诗成泣鬼神……我的天,这诗,这字,就算是文曲星下凡,也不过如此了!
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绝的书法,这么狂的诗词,头皮都麻透了!”
陈思站在一旁,身着墨绿色旗袍,衬得身姿温婉,此刻却忘了所有仪态,眼睛死死盯着宣纸。
她手指在膝盖上不停画圈,一遍遍描摹着纸上的字迹,眼眶瞬间红了,心里翻江倒海,震撼得说不出一句话,只觉得胸口堵得慌,全是难以言喻的惊艳。
霍老站在一旁,脸色瞬间铁青,难看至极,张了张嘴,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。
霍尊脸上的淡然彻底消失,嘴角的笑意僵住,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,心底翻起惊涛骇浪,怎么也不肯相信,有人能写出这么惊艳的字和诗!
门口围观的众人更是直接炸了锅,一个个眼睛瞪得溜圆,脖子伸得老长,像一群被掐住脖子的鹅,恨不得直接扑到书案前。
“我滴个亲娘咧!这哪是写字作诗,这分明是文曲星下凡显灵啊!”
“之前看直播就觉得震撼,没想到现场看,直接震撼到说不出话,头皮发麻,浑身起鸡皮疙瘩!”
“直播哪能拍出这气势啊!这落笔的力道,这墨色的浓淡变化,这诗词的霸气,不到现场,这辈子都感受不到这种震撼!”
“霍尊那字跟这一比,简直就是小学生涂鸦,天差地别啊!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!”
人群里,还站着几位老先生带来的年轻姑娘,个个模样俊俏,气质出众,美得各有千秋。
一位扎着低马尾的姑娘,肌肤白皙,眉眼温柔,身着浅杏色针织衫,衬得气质温婉可人。
原本安安静静站在爷爷身边,像一朵含苞待放的白玉兰。
可看到林夜落笔的瞬间,眼睛“唰”地一下亮了,像被按亮的星辰,目光死死黏在林夜身上,从他起笔到落款,一秒都舍不得移开。
她脸颊悄悄泛起红晕,心跳快得像要蹦出胸口,彻底看呆了。
旁边的爷爷瞧着孙女这副模样,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,眼睛滴溜溜转,心里已经开始盘算:这么惊才绝艳的年轻人,可遇不可求,一定要想办法牵线搭桥!
我家孙女23岁,名校毕业,会弹钢琴,擅画国画,性格温柔体贴,配林夜简直绝配,绝不能放过这个机会!
另一位身着粉色羊绒大衣的姑娘,长相娇俏可爱,肌肤莹润,像一颗饱满的水蜜桃。
她更直接,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林夜,手里飞快掏出手机,打开备忘录,指尖快速敲下一行字:林夜,天城书协,冬月,惊才绝艳!
随后立刻锁屏,把手机紧紧攥在手心,手心都冒出了汗,满心满眼都是林夜的身影,恨不得立刻上前搭话。
她身边的爷爷看在眼里,不动声色,心里却已经开始盘算,自己和云老的交情够不够深,能不能搭上这条线。
还有一位身着白色羽绒服的姑娘,气质清冷脱俗,眉眼如画,像雪中盛开的清梅,干净又纯粹。
她站在人群最后面,不争不抢,没有往前挤,也没有掏出手机拍照,只是安安静静地站着,目光温柔又坚定地看着林夜。
她眼睛里闪着细碎的光芒,心跳悄然加速,初见是惊艳,再看是倾心,一颗心彻底落在了林夜身上。
这场景,活脱脱就是现代版的榜下捉婿!
这习俗从古代流传至今,到了今天,依旧半点没衰减,这么惊才绝艳的年轻人,谁不想抢回家当孙女婿、女婿!
云老盯着这幅字,越看越满意,越看越激动,转过身看向林夜,语气里满是感慨与惊叹:
“林夜,你的书法,比起上次见面,竟然又精进了一大步,到底是怎么做到的?”
在场所有人都竖起耳朵,眼巴巴地看着林夜,等着他的答案,满心好奇,想知道这般绝世才华,是如何练就的。
林夜拿起桌上的毛巾,慢悠悠擦了擦手,语气平淡轻飘飘开口:“没什么,就是随便写写,没太在意。”
他顿了顿,瞥了一眼砚台,淡淡补了一句:“倒是这砚台不错,墨香够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