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人威胁我,不准说出我丈夫临死前的那句话。”
周志成的妻子说完,双手已经抖得握不住。
审判长立即询问:
“谁威胁你?”
“不知道。”
“通过什么方式?”
“电话。”
“有没有保留记录?”
“有。”
女人从口袋里拿出手机,却没有立即交出去。
“他说,如果我敢在法庭上乱说,周明就回不了家。”
旁听席顿时响起议论。
杨复初猛地抬头。
周明已经失踪。
而威胁电话,竟然在他失踪前后出现。
审判长立即制止议论,询问电话接收时间,并要求书记员记录。
“你现在是否愿意向有关人员提供这段通话记录?”
女人咬着嘴唇。
“愿意。”
“但我不想再有人出事了。”
审判长没有催促她继续陈述涉及威胁者的细节。
“相关线索将依法移送核查。涉及你和家人的安全问题,也可以提出保护申请。”
随后,法庭继续核实她所掌握的死亡经过。
“周志成临终前究竟说了什么?”
女人抬头看了一眼杨复初。
“他说……”
她停顿许久。
“让周明把他留下的旧账交出去。”
公诉人立即询问:
“什么旧账?”
“不清楚。”
“交给谁?”
“他只说,别再留在家里。”
“这句话是什么时候说的?”
“最后一次送医院的路上。”
辩护律师随即申请核对当时的随车急救记录,确认周志成是否具有清醒表达能力。
公诉人没有反对。
因为这句话如果属实,可能涉及与死亡原因有关的其他线索。
但在核实之前,谁也不能仅凭家属回忆认定它与本案存在必然联系。
杨复初始终没有插话。
他看见女人说完之后,下意识摸了一下自己的右手腕。
动作很轻。
可他眼神突然变了。
那个位置,他见过。
只是现在还不能确定。
就在这时,旁听席后方突然传来哭声。
“我的儿啊!”
一名头发花白的老人扶着座椅站起来。
她是周志成的母亲。
也是失踪的周明的母亲。
“你们到底还要问多少遍?”
“我大儿子死了!”
“现在小儿子也找不到了!”
老人哭得几乎站不稳。
旁边家属赶紧扶住她。
“我就两个儿子。”
“志成死的时候,你们说要查。”
“现在小明没了,你们还说要查。”
“到底什么时候能查出来啊!”
审判长立即要求工作人员协助老人坐下,并询问她是否需要暂停旁听。
周母却不肯走。
“我今天就是想听一句实话。”
她抬头看向杨复初。
“你到底有没有治过我儿子?”
杨复初站起身。
“治过。”
“你给他扎过针?”
“扎过。”
“那他为什么死了?”
杨复初沉默了。
周母眼泪不断往下掉。
“我不懂你们那些东西。”
“我只知道,志成进门时还能跟我说话。”
“后来人被送进医院,就再也没回来。”
“你告诉我,我该找谁?”
杨复初看着老人。
“您可以要求查清所有责任。”
“我该承担的,我不会躲。”
“那你说是不是你害死他的!”
“现在不能这样认定。”
周母忽然哭得更厉害。
“你们这些懂医的人,说话怎么都一样!”
“我只想要儿子活着!”
法庭工作人员上前安抚。
审判长宣布短暂休庭,让周母到旁边休息。
杨复初重新坐下。
苏婉清看见他的手紧紧攥着椅子扶手。
她知道,刚才那些话比任何指控都让他难受。
死人无法回来。
这种痛苦,也不该被当成推理游戏。
可就在周母被扶起的一瞬间,杨复初看见了一个动作。
老人的右手先微微蜷缩。
紧接着喉结动了一下。
然后才开始咳嗽。
他的目光猛地停住。
与赵启早期的异常反应,太像了。
但赵启当时已经明确出现意识障碍。
眼前的周母却始终能够正常表达。
仅凭一个动作,还不能说明什么。
杨复初没有开口。
他记住了这个细节。
二十分钟后。
庭审恢复。
下一位到庭陈述情况的家属,是另一名死者许国梁的妹妹许春梅。
她四十岁左右,穿着一件深灰色外套。
坐下之后,始终没有看杨复初。
公诉人先核实她与死者的关系及当时是否在场。
得到肯定回答后,开始询问治疗经过。
许春梅说得很快。
“我哥哥当时已经不舒服了。”
“我们想送医院。”
“杨复初却说,他有办法。”
“然后就让人按着我哥哥,强行施针!”
旁听席又出现议论。
公诉人问:
“你亲眼看见了吗?”
“看见了!”
“患者当时有没有反抗?”
“有!”
“怎么反抗?”
“手一直乱动。”
“是不是明确表示拒绝治疗?”
许春梅迟疑片刻。
“他一直动,难道还不是不愿意?”
公诉人没有继续引导。
转而询问她当时所处的位置。
“我站在门口。”
“房门是开着的吗?”
“后来关上了。”
“所以你看到的是前面一部分?”
许春梅点头。
“但我看见他让人按着我哥哥了!”
她突然转头看向杨复初。
“你敢说没有?”
杨复初抬头。
“有人扶住过许国梁。”
“针也是我施的。”
“但当时他已经出现意识混乱和肢体抽动。”
“扶住他,是为了避免他在操作中受伤。”
许春梅立即反驳:
“人死了,你当然怎么说都行!”
杨复初没有继续争。
辩护律师站起来,申请播放当时留存的部分现场录像。
获得许可后,画面出现在屏幕上。
许国梁躺在床上。
身体确实在剧烈抽动。
两名协助人员扶住他的手臂。
杨复初正在准备针具。
画面只能证明当时存在肢体约束和针刺操作。
至于患者是否曾明确拒绝、操作是否适当,仍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。
辩护律师没有夸大这段录像。
只问:
“许女士,你当时看到他手臂抽动,是否能够确定那是主动拒绝?”
许春梅脸色涨红。
“我不是医生!”
“我只知道他不愿意!”
“你是听他说过不愿意,还是根据动作判断?”
许春梅沉默了几秒。
“根据动作。”
辩护律师点头。
“没有其他问题。”
这一轮询问,至少把两件事分开了。
杨复初确实实施过针刺。
但家属所说的“强行”,有一部分来自她对患者动作的理解。
这并不证明治疗没有过错,却不能直接当作患者明确拒绝治疗的证据。
公诉人随即补充指出,即便患者处于意识混乱状态,治疗是否取得适当授权、是否符合相应要求,仍然需要独立审查。
审判长将双方意见全部记录。
杨复初原本还在看屏幕。
突然,他转过头,看向许春梅。
女人正在喝水。
杯子刚碰到嘴唇,她的右手忽然抖了一下。
水洒出几滴。
她连忙用纸擦拭。
下一刻,她喉咙轻轻动了两次。
杨复初后背陡然绷紧。
又是这个动作。
他终于想起了此前的一件事。
案件最早进入调查阶段时,他曾在调解登记处远远见过几名死者家属。
当时周母身体虚弱,许春梅也曾突然咳嗽。
两个人身上都有一股极淡的滞涩气机。
他那时以为是长期悲伤、睡眠不足所致,没有贸然判断。
后来赵启从冷库被救出。
相似的气机,曾出现在赵启蛊毒发作之前。
而现在——
周母身上还有。
许春梅身上也还有。
两名来自不同家庭的人,异常反应竟如此接近。
杨复初慢慢坐直。
如果只是悲伤,可以解释咳嗽。
如果只是紧张,也能解释手抖。
可那种气机运行到咽喉处突然停顿、又往胸前回冲的感觉,他已经见过不止一次。
赵启在发作前,正是如此。
杨复初看向许春梅右手腕。
袖口遮住了一部分皮肤。
可就在她擦水的时候,腕侧露出一粒极淡的灰点。
位置与赵启早期出现异常的地方相近。
杨复初没有立刻认定那就是蛊痕。
单凭肉眼观察,灰点可能只是普通皮肤变化。
他需要能够让其他人检查、记录、复核的证据。
“杨复初。”
辩护律师低声提醒。
“你怎么了?”
“家属可能有异常。”
律师一怔。
“什么异常?”
“现在说不准。”
“跟赵启有关?”
“有相似之处。”
律师脸色立即变了。
“你别在法庭上直接说他们中了蛊。”
“我知道。”
杨复初看向审判席。
“我需要申请一项检查。”
律师压低声音:
“你先告诉我检查什么,依据是什么。”
杨复初将自己观察到的动作、时间和赵启此前的记录简单说明。
律师听完,沉默了片刻。
“这只能构成怀疑。”
“所以要检查。”
“家属不是被告,也不能因为你觉得异常,就要求他们接受身体检查。”
“我不会碰她们。”
杨复初回答。
“由医院检查。”
“本人自愿,法院依法决定是否需要安排。”
辩护律师看了他一眼。
“你确定?”
“确定。”
此时,许春梅已经结束陈述。
审判长正准备询问下一项证据。
杨复初忽然举手。
“审判长。”
“被告人有什么意见?”
“我想提出一项申请。”
公诉人抬起头。
“什么申请?”
杨复初没有立即回答。
他再次看向旁听席。
周母坐在那里,脸色苍白。
她似乎已经哭累了,靠在亲属肩上。
可右手仍在不自觉地轻轻蜷缩。
一次。
两次。
节律竟与许春梅方才的动作接近。
杨复初意识到,自己不能再把它当成偶然。
如果两位家属身上的异常确实与赵启相似,接下来可能出现的风险,绝不只是庭审中的争议。
但这种判断必须接受验证。
审判长再次开口:
“杨复初,请说明申请事项。”
辩护律师起身,表示已经了解被告人的申请意向,并请求依法提出。
杨复初随即站直。
“审判长,我刚才观察到两名到庭家属存在相似的异常身体反应。”
“这种反应,与赵启此前接受救治时的部分早期表现相近。”
公诉人皱眉。
“你想说明什么?”
“目前不能证明她们患有相同疾病,也不能证明与本案存在必然关联。”
杨复初看着审判席。
“但我担心她们也有健康风险。”
“因此,我请求在本人自愿、医疗机构独立评估的前提下,安排必要的身体检查,并依法保存与本案可能有关的客观结果。”
审判长神情严肃起来。
“你具体要求检查谁?”
杨复初抬起手。
先指向周母。
随后看向许春梅。
“我申请检查这两位死者家属的身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