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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生后:带着小青梅赶山在兴安岭- 第1141章 追踪-都市言情-17模板网
第1141章 追踪
    第六天早上,王谦决定追踪。

    这一次他带了白狐。

    白狐蹲在石缝门口,竖着耳朵,眼睛亮晶晶地盯着王谦。她的尾巴摇得很快,噗噗噗地打在石壁上,像有人在轻轻拍手。她感觉到了今天的气氛不一样——王谦的步子比前几天快,眼神比前几天锐利,腰间的猎刀比前几天磨得更亮,肩上的猎枪比前几天擦得更净。她知道今天不是随便走走,今天有正事。

    黑风、闪电、雷霆也感觉到了,三条狗蹲在白狐旁边,耳朵竖得直直的,舌头伸在外面,哈着热气,尾巴也摇得跟风车似的。黑风的尾巴最粗,摇起来呼呼生风,把地上的枯叶扇得到处飞。闪电的尾巴细一些,摇起来像一根鞭子在空中画圈。雷霆的尾巴最短,但摇得最快,像一只小马达在震动。

    王谦蹲下来,把白狐的脑袋捧在手心里,用大拇指揉了揉她耳后的毛。白狐眯着眼睛,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呜呜声,很享受。他又拍了拍黑风和闪电的背,在雷霆的脖子上挠了挠,站起来,背上背包,挎上猎枪,带头往北走。

    “走。”

    白狐第一个冲了出去,像一支白色的箭射进了林子里。黑风、闪电、雷霆紧跟在后面,四条狗排成一字纵队,低伏着身子,四蹄几乎不沾地,速度快得惊人。王谦跟在后面,步子迈得很大,走得很快,靰鞡鞋踩在枯叶上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
    这回他只带了白狐和三条狗,没带人。黑皮说要跟着,王谦没让;栓柱说要跟着,王谦也没让;王晴说带上我吧我能帮忙,王谦还是没让。一个人目标小,不容易被发现;一个人也更容易隐藏,更容易撤退;一个人不用分心照顾别人,可以全神贯注地跟踪那头熊王。

    翻过第一道山梁的时候,太阳刚出来。金灿灿的阳光从东边的山梁上洒下来,把林子里的一切都染成了金黄色。树梢上的露珠在阳光里闪着光,像一颗颗小珍珠。空气很清新,带着松脂的香味和野花的甜味,深吸一口,肺里凉丝丝的。白狐跑在前面,不时停下来回头看看王谦,确认他跟上了,再继续跑。她跑得不快不慢,刚好是王谦能跟上的速度,像是在带着他走。

    翻过第二道山梁的时候,太阳已经升高了。阳光直直地照下来,不暖和,但也不冷。王谦把棉袄的扣子解开两颗,让风灌进去,凉快了一些。他走得很急,额头上冒出了汗珠子,顺着脸往下淌,滴在衣领上,洇开一个个小湿印。他用袖子擦了擦,继续走。

    过那条小河的时候,白狐在河边停下来,蹲在一块石头上,等王谦。王谦踩着河底的石头过了河,靰鞡鞋湿了下半截,不怕,牛皮防水,水进不去。白狐从他脚边跳过去,踩在石头上,四只爪子沾了水,在石头上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爪印,梅花一样好看。

    进了那片老林子,白狐的步子慢了下来,耳朵竖得直直的,鼻尖不停地抽动,捕捉着空气中的每一丝气味分子。她的尾巴不摇了,夹得紧紧的,贴在屁股上。她的腿不抖了,但绷得很紧,像四根拉满了的弓弦。她在专注地工作,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前方,周围的一切都被她屏蔽了。

    王谦走在她后面,一手举着火把,一手握着猎枪。他也专注起来了,眼睛盯着地面,寻找昨天看到的那些脚印。走了不到一刻钟,他找到了——那串巨大的熊掌印,从东往西,穿过这片开阔地,消失在灌木丛后面。脚印比昨天更深了一些,边缘也更清晰,说明那头熊今天来过这里,而且时间不长。

    “白狐,闻闻。”王谦蹲下来,指了指脚印。

    白狐走过来,把鼻子贴在脚印上,深深地嗅了一下。她的鼻翼剧烈地抽动着,把脚印里的气味吸进去,分析,记忆,储存。然后她抬起头,朝西边叫了一声,声音不大,但很坚定,像是在说“这边,跟我来”。她顺着脚印往前跑去,王谦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白狐比王谦快多了。她的鼻子贴在地面上,一边跑一边嗅,不用停下来看脚印,不用判断方向,气味会告诉她该往哪边走。她跑得很快,四条腿倒腾得飞快,像一台精密的探测器在林子里穿梭。王谦得小跑着才能跟上她,靰鞡鞋踩在枯叶上,噗嗤噗嗤地响,呼吸也急促了起来,胸口剧烈起伏着。

    黑风、闪电、雷霆跟在白狐后面,三条狗也在嗅,但速度没有白狐快。黑风的鼻子贴着地,跑一段停一下,确认一下方向再跑。闪电的鼻子抬得高一些,嗅的是空中的气味,不是在找脚印,是在找熊本身。雷霆跑在最后面,他的鼻子不太灵,但他耳朵灵,他听的是白狐和黑风的叫声,跟着它们跑,不会掉队。

    跑了大约半个时辰,白狐忽然停下来了。

    她蹲在地上,耳朵竖得直直的,尾巴夹得紧紧的,眼睛盯着前方的一片灌木丛,一动不动。她把身体压得很低,几乎贴在地面上,像一只准备扑向猎物的猫。黑风、闪电、雷霆也停下来了,三条狗蹲在白狐旁边,也是压低了身体,耳朵竖得直直的,眼睛盯着同一片灌木丛。

    王谦蹲下来,慢慢地拨开灌木丛,往里面看去。

    灌木丛后面是一片低洼的沟塘子,跟昨天看到的那个差不多。沟塘子里有一棵巨大的倒木,树干比水桶还粗,横在沟塘子中间,树皮已经烂光了,露出白花花的木头,上面长满了青苔和蘑菇。倒木旁边有几块大石头,石头被青苔覆盖着,像几个绿色的馒头趴在地上。沟塘子的地面被翻得乱七八糟的,土被拱得一道一道的,那是野猪拱橡子留下的痕迹。

    沟塘子里没有熊。

    但白狐的反应说明熊来过这里,而且时间不长。

    王谦蹲在灌木丛后面,等了一会儿,确认沟塘子里没有熊,才站起来,走进去。白狐跟在他脚边,黑风、闪电、雷霆也跟着,四条狗紧挨着他,寸步不离。

    王谦在沟塘子里找了一圈,找到了好几串熊的脚印。最大的那串是熊王的,后掌宽大,前掌巨大,爪尖的印子又深又长。旁边有几串小一些的脚印是幼崽的,比昨天看到的更小一些,也许是另一窝的。最让王谦注意的是,这串最大的脚印旁边还有一串更大的脚印。

    比熊王的还大,比王谦见过的任何熊的脚印都大。

    王谦蹲下来,用手量了量。后掌比他的手掌还大一截,前掌更大,比熊王的前掌还宽出一圈。五个脚趾,间距很宽,爪尖在泥土里划出深深的印子,每一道都像刀子刻的。他把手放在脚印旁边比了比,他的手掌搁进去,周围至少还能再搁两只手掌。

    王谦的心跳加快了。他把尺子从兜里掏出来,量了量脚印的长度和宽度,记在本子上。他的手指在发抖,写字的时候笔画都是歪的,但他不在乎,把数字记下来就行了。他又量了量爪印的深度,陷进泥土里至少有两寸深,脚印底部的泥土被压得又硬又实,像石板一样。

    这不是熊王的脚印,是另一头熊的脚印,而且比熊王还大。

    王谦站起来,顺着这串更大的脚印往前走。脚印穿过沟塘子,爬上对面的缓坡,消失在灌木丛后面。他跟着脚印走了不到百步,在一棵大松树下又发现了新的痕迹。

    那棵松树的树干上有一道巨大的爪痕,比他昨天看到的那道更高、更深、更宽。爪痕离地一丈多高,深深嵌在树皮里,深得能插进三根手指头。树皮被撕掉了一大块,露出底下白花花的木头,树液从撕裂的地方渗出来,顺着树干往下流,在树皮上留下一道道深褐色的印迹。五道爪痕并排,间距很大,每一道都比王谦的手指宽得多也深得多。最中间的那道最深,几乎把树干撕掉了一半。

    王谦把尺子贴在爪痕旁边,量了量高度和深度。高度一丈多,深度三指。他的手指插进爪痕里试了试,四根手指进去了,小拇指在外面。他深吸了一口气,把数字记在本子上,手指抖得厉害,字写得歪歪扭扭的,但他不在乎,只要能看清就行。

    两头熊。一头是熊王,母熊,带崽;另一头比熊王还大,公熊,独自活动。

    王谦站在那棵大松树底下,看着那道深深的爪痕,脑子里在飞快地转着。两头熊在同一片林子里活动,说明这片林子足够大,食物足够多,能容纳两头成年熊。母熊带崽,公熊独自活动,公熊不会是母熊的配偶,熊的交配季节在春天,现在已经快到夏天了,公熊早就走了。这头公熊也许是路过,也许是常驻这片林子的另一头熊。

    一山不容二虎,但可以容两头熊,只要食物足够多,领地足够大,互不干扰就行。这片老林子少说几百亩,树大果多,溪流纵横,野猪、狍子、鹿成群结队,养两头熊绰绰有余。它们也许各占一边,井水不犯河水;也许偶尔碰面,打一架,分出高低,然后各走各路。

    王谦又看了一遍那道爪痕。这头公熊比他见过的任何熊都大,也比熊王大出不少。它的力量和体型都远超熊王,如果它们打起来,熊王不是对手。但母熊会拼命保护幼崽,任何公熊靠近幼崽,母熊都会跟它拼命。公熊也知道这一点,所以一般不会靠近带崽的母熊。

    王谦把这些信息一条一条地记在脑子里,然后在笔记本上画了一张草图,标注了两头熊的活动范围、脚印和爪痕的位置、方向和时间。他画得很仔细,每一条线条都很认真,像是在画一张藏宝图。对他来说,这张图比藏宝图还珍贵,藏宝图藏的是金银财宝,他这张图藏的是命——那头熊王的命,也许还有他自己的命。

    他在沟塘子里又待了大约半个时辰,把每一串脚印都量了一遍,每一处爪痕都记了下来,每一堆粪便都拨开看了看。然后他站起来,拍了拍膝盖上的土,顺着那串更大的脚印继续往前走。

    白狐跟在他脚边,这回她的尾巴没那么夹了,但也不摇,就那么垂着,像一根白色的棍子拖在身后。黑风、闪电、雷霆跟在她后面,三条狗也很安静,不叫不闹,专注地跟着白狐走。

    王谦走了大约两刻钟,到了一片桦树林。桦树很密,树干笔直,树皮白得发亮,上面长着一个个黑色的节疤,像一只只眼睛。阳光从树梢间洒下来,照在白桦树干上,白得刺眼。地上的枯叶是白桦树的叶子,又小又薄,踩上去沙沙响,声音清脆,像踩在碎玻璃上。

    那串巨大的脚印穿过桦树林,往北边去了。王谦跟着脚印走了大约一里地,到了一片石砬子。石砬子很大,石头林立,高高低低的,像一座天然的石城。石头的颜色是灰白色的,上面长满了青苔和地衣,有的石头有房子那么大,有的只有拳头那么大。石缝里长着灌木和杂草,还有一些小树,歪歪扭扭地从石缝里钻出来,挣扎着向上生长。

    脚印在石砬子边上消失了。不是被风刮没了,是被石头挡住了。石砬子的地面全是石头,没有泥土,留不下脚印。王谦蹲下来,在石头上找了好久,找不到任何痕迹。白狐也在找,她的鼻子贴着石头,在石缝里嗅来嗅去,但她对石头的兴趣不大,找了一会儿就不找了,蹲在一块石头上,歪着脑袋看王谦。

    王谦站起来,看了看石砬子的地形。石砬子很大,至少有几十亩,石头林立,高低错落,形成一个个天然的洞穴和缝隙。这种地方是熊最喜欢待的,冬暖夏凉,易守难攻。冬天可以在石洞里冬眠,夏天可以在石缝里乘凉。熊王和那头公熊很可能就住在这片石砬子里。

    王谦不敢进去。石砬子太复杂了,进去了容易迷路,而且石缝狭窄,转身都困难,要是进去碰上了熊,连跑的地方都没有。他站在石砬子外面,用望远镜看了好一会儿,把石砬子的地形记在了脑子里——哪边是入口,哪边是出口,哪边的石头最高,哪边的石缝最宽,哪里可能有水,哪里可能有食物。

    记完了,他把望远镜收起来,往回走。

    白狐跑在前面,这回她的步子轻快了不少,尾巴也翘起来了,不再夹着了。黑风、闪电、雷霆也欢实了起来,三条狗跟在白狐后面跑,尾巴摇得跟风车似的,舌头伸在外面,哈着热气。它们知道要回去了,回去就有饭吃,有水喝,有松枝铺可以躺。

    王谦走得不快,一边走一边在脑子里整理今天收集到的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