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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放帶崽︰軍醫靠種田系統逃荒- 第269章 立法建制青瀾城律-散文詩詞-17模板網
第269章 立法建制青瀾城律
    “城主,方先生把自己關在屋里十二天了,飯都是從門縫塞進去的。”

    謝晟站在議事廳門口,手里端著一碗涼透的粥。

    霍青瀾頭也沒抬,正在地圖上標注新水井的位置。

    “他吃了沒有?”

    “吃了,但他婆娘說他每天只睡兩個時辰,眼楮紅得跟兔子一樣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擱下筆。

    “十二天,差不多了。”

    話音剛落,方慎之的聲音從院子里傳過來,帶著明顯的沙啞。

    “城主,初稿完了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轉過身。

    方慎之站在門檻外頭,胡子拉碴,衣衫皺巴巴的,左手夾著一沓厚厚的紙,右手還攥著筆,指頭上全是干涸的墨漬。

    “進來坐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走進來,把那沓紙拍在桌上,整個人往椅子里一癱,長出了一口氣。

    “五十條,一條不多一條不少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拿起來翻。

    顧懷安正好從外頭進來,看見那摞紙,三步並兩步湊過來。

    “方先生,寫完了?”

    方慎之抬了抬眼皮,沒力氣答話,擺了擺手。

    霍青瀾一條條看,看得很慢。

    議事廳里只剩翻紙的聲響。

    看到第七條的時候,她停了。

    “私產不可侵,田宅牲畜工具器械歸其主,任何人不得以勢強取。”

    她念出聲,看了方慎之一眼。

    “這條寫得好,但不夠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支起身子。

    “城主覺得哪里不足?”

    “你只寫了不可侵,沒寫侵了怎麼罰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愣了一下,翻到後面。

    “我在刑罰類里寫了,第三十一條,強取他人財物者,按所取之物雙倍賠償,另服勞役三月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搖頭。

    “分開寫,百姓看不明白,前翻後翻的,誰記得住。”

    她拿起筆,直接在第七條後面添了一行。

    違者雙倍歸還,勞役三月。

    “每一條後面都跟上罰則,讓人一眼看到底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拍了下額頭。

    “在下想得太復雜了,還是按翰林院編律典的老路子走。”

    “翰林院的律典是給官員看的,咱們這個是給種地的老百姓看的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繼續往下翻。

    第十二條,田賦十稅一,秋收後統一繳納,以實物折算。

    第十三條,商稅十五稅一,每月初一由谷政司派員至集市征收。

    第十八條,禁止私斗械斗,違者不論緣由,雙方均罰勞役。

    第二十二條,凡入城編戶之民,年滿十六之男丁須參加每月三日操練,戰時听從調遣。

    第二十五條,殺人者償命,傷人者賠藥糧並服勞役。

    第三十條,偷盜者初犯雙倍賠償加勞役一月,再犯加倍,三犯逐出城去。

    第三十八條,軍中斬獲歸公,戰後統一分配,私藏戰利者按偷盜論。

    第四十五條,官吏貪墨者,按貪墨數額五倍追繳,革職勞役,情節嚴重者斬。

    霍青瀾一口氣看到第五十條,把紙合上。

    “顧先生,你看看。”

    顧懷安接過去,從頭到尾細讀了一遍,讀到田賦那條的時候嘴唇動了動,像在算賬。

    讀完抬起頭。

    “方先生,第十二條田賦十稅一,種地的人能接受。但第十三條商稅十五稅一,城里那些鋪子可能會有意見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喝了口茶潤嗓子。

    “顧先生,十五稅一已經很低了,外面隨便一個州城都是十稅一甚至更高。我定這個數,就是為了讓商戶覺得劃算願意留下來。”

    顧懷安點了下頭。

    “道理是這個道理,但得有人跟他們說清楚。”

    “這個我來。”陸先生從後門走進來,手里拿著一份校訂過的抄本,紅筆圈了不少地方。

    “城主,我把五十條全過了一遍,字句上改了十幾處,都是怕百姓看不懂的生僻說法。”

    他把抄本遞給方慎之。

    “方先生別嫌我改得粗,你原來寫的拗口,我給它掰直了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接過來掃了一眼,苦笑。

    “陸先生改得對,我那個寫法,種地的確實看不明白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站起來。

    “好,修訂版三天內定稿,然後刻碑。”

    三人同時看過來。

    “刻碑?”

    “對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走到窗口,看著城中心那塊空地。

    “在城門口和集市中心各立一塊石碑,五十條城律全文刻上去。誰都能看,誰都不能說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方慎之的手攥緊了茶杯。

    “城主,自古立法刻碑,那是開國之舉。”

    “咱們不是開國,是立規矩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轉過身。

    “三萬多人住在一起,沒有刻在石頭上的規矩,光靠嘴說,說完就忘。”

    顧懷安在旁邊低聲算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兩塊碑,一塊碑刻五十條律文,得用多大的石頭。”

    “老李那邊有現成的精鋼刻刀,找兩塊大青石就行。”

    陸先生應了一聲。

    “我去跟采石場說。”

    三天後,修訂版定稿。

    五十條城律被抄成大字版貼滿了城中每個路口,老百姓擠在告示前頭,識字的給不識字的念。

    方慎之親自站在集市中心,一條一條地講解。

    刻碑用了五天,兩塊一人多高的青石碑豎起來的那天早上,霍青瀾帶著全部核心班底站在城門口。

    碑面上的字是方慎之親筆寫的,端正工整,每一條後面都跟著明確的罰則。

    城里的百姓里三層外三層圍著看。

    霍青瀾站在碑前,聲音不高但足夠每個人听清。

    “從今天起,青瀾城有法。”

    她的目光掃過人群。

    “法前無貴賤,我霍青瀾也一樣。”

    人群安靜了好一會兒,然後不知道誰帶頭喊了一聲好,滿場的聲音跟著炸開了。

    方慎之站在人群後面,鼻子有點發酸,別過臉去擦了一把。

    碑立起來還不到半個時辰,張無忌從人堆里擠進來,滿頭是汗。

    “城主,出事了。”

    霍青瀾還沒來得及開口,兩個人被守軍架著推了進來。

    一個捂著腦袋,血從指縫間往下滴,另一個衣裳撕了半邊,臉上橫著三道抓痕。

    張無忌喘了口氣。

    “城南兩戶人家,為了搶公用水井的取水順序打起來了,一個拿扁擔砸了另一個的頭,傷挺重。”

    圍觀的百姓一下安靜了。

    所有人的目光從那兩個傷者身上移開,齊刷刷看向霍青瀾。

    石碑上的墨跡還沒干透,第一樁案子就來了。

    顧懷安湊過來壓低聲音。

    “城主,舊規這種事罰兩斗糧就打發了。但新律第十八條,禁止私斗械斗。第二十五條,傷人者賠藥糧並服勞役。怎麼判?”

    霍青瀾看著那兩個人,又看了一眼身後的石碑。

    “升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