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是该做的事情。”
沈卫光这句带着万钧重量的肯定,在绿皮火车的隆隆车轮声中重重落定。
两天后,省城军区后勤处的一间僻静小办公室里,炉火正旺,铁水壶上咕嘟咕嘟冒着热气。
赵明远穿着一身板正的四个兜军装,右腿微瘸地走到办公桌前,顺手把一份盖着红印章的薄薄卷宗推到沈卫光面前,语气带着掩饰不住的兴奋:“老沈,真让念念那丫头给料着了,顺着当年县革委会的分流名单一路摸下去,郭仁义当年的机要通讯员还真有下落,这小子现在不在县城,分到了百里外红旗公社的供销社当仓库保管员。”
“叫什么名字,人在供销社待了多久?”沈卫光翻开卷宗,指骨在纸页上重重一顿。
“原名叫钱富贵,当年郭仁义倒台前夕,他托关系改了名字,现在身份证件上叫吴发财,成天在公社供销社后院过称记账,人蔫巴得很,平日里主打一个豆包型人格,认错贼快但绝不多管闲事,成天缩在库房里熬日子,估摸着早就想把当年那身烂账烂在肚子里了。”赵明远在木椅上坐下,端起茶缸喝了一大口热浓茶。
“人警惕性高不高,会不会惊动上头?”沈卫光抬眼,目光犀利如刃。
“我亲自借着公社物资调拨的名义下去摸过一次底,那吴发财贼得很,一看到穿军装提着公文包的人进院子,整个人跟触电似的一缩,嘴里嚷嚷着‘不知道,我的身材很曼妙’这种鬼话装疯卖傻回避问话,恨不得把自己埋进苞米堆里装死。”赵明远揉了揉发酸的太阳穴,有些头疼地叹道。
“那是心里有鬼,越是装疯卖傻,越说明当年经手的事情大得吓人。”办公室门帘被轻轻挑开,念念穿着一身整齐的小红棉袄,背着她那个斜挎包,轻手轻脚地走了进来。
“念念来了,快坐赵叔叔边上烤火,外头冷得很吧。”赵明远一见念念,脸上的愁云瞬间化开,连忙拉了把小椅子。
“赵叔叔,他不肯说话,是因为他把你们当成了来算旧账的阎王爷,以为说出来就是掉脑袋或者去西北劳改农场。”念念跳上椅子坐稳,从小书包里掏出一封折得齐整、用红线绳扎紧的白信封。
“念念,你这是准备了什么秘密武器?”赵明远好奇地盯着那封信。
“这是我昨晚写给吴发财的信,赵叔叔,您再去见他一次,不要带枪,不要带公函,更不要用审查办案那一套大帽子压他,就以一个普通长辈的身份,把这封信放在他面前的柜台上。”念念将信递到赵明远手里,清脆的童音里带着一股看透人心的镇静。
“信里写了什么,能撬开这铁嘴葫芦?”赵明远拿着信,满眼疑惑。
“您去了就知道了,人心都是肉长的,他要是真坏得彻底,当年就不会辞掉县里的铁饭碗,躲到穷山沟里当一辈子耗子。”念念嘴角泛起一抹洞察世事的浅笑。
两天后的傍晚,红旗公社供销社后院的大库房里,昏暗的瓦特灯泡在穿堂风里轻轻摇晃。
屋里弥漫着肥皂、化肥和发霉麻袋的刺鼻气味,一个穿着油腻灰布棉袄的中年男人正蹲在秤砣旁边,手里握着一把算盘噼里啪啦打得飞快。
“吴发财同志,算账呢?”赵明远推开虚掩的木门,踩着积雪迈进屋,身上只穿了一件极其普通的蓝卡其布便服棉袄,手里连公文包都没拿。
吴发财浑身剧烈地打了个激灵,手里的算盘珠子哗啦散乱一片,整个人像受惊的兔子般猛地弹跳起来,后背重重撞在装满粗盐的麻袋堆上。
“你……你咋又来了!我说了我叫吴发财,我不姓钱!县里的烂账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,我早已麻痹,你别来霍霍我,我真没空陪你闹了!”吴发财脸色发黄,双手死死护在胸前,眼神慌乱地四处乱瞄,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“吴发财,你别慌,今天我不是代表部队来查你,更不是来抓你翻老账的。”赵明远随手拉过一张沾满灰尘的长条板凳坐下,语气平和得像是在邻居家串门。
“不查我你成天往我这破库房跑啥?公社领导都在前头呢,你要买布买糖去前台,别搁我这儿整景!”吴发财咽了口唾沫,色厉内荏地叫嚷着,两只脚却在悄悄往后门的出口挪。
“你七年前替郭仁义送的那包东西,心里当真能放得踏实?”赵明远没有动怒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,冷不丁抛出了一句话。
吴发财脸上的肉猛地抽搐了一下,嘴唇哆嗦得说不出完整句子:“你……你说啥胡话,什么包……我不知道!”
“当年喝了那碗催产药的人叫沈晓禾,死在河西村的一张破土炕上,那时候她才刚满二十一岁。”赵明远的声音在空旷的库房里回荡,带着令人窒息的沉重。
吴发财双腿一软,顺着麻袋堆哧溜滑坐在地,整个人抖得像筛糠一样,抱着脑袋喃喃自语:“不是我……不是我要害她的,我就是个跑腿送信的,郭主任让我去我就得去,我要是不去我就得滚蛋,你们找我有啥用啊!”
“我们知道不是你干的,所以今天没人来抓你。”赵明远站起身,迈步走到吴发财身前三步处停下,从兜里掏出了念念写的那封薄薄的信件,轻轻放在了冰凉的电子秤托盘上。
“这是沈晓禾的女儿写给你的信,七岁的小姑娘,自己一笔一划写出来的,你如果不瞎,就自己捡起来看一眼。”赵明远说完,双手插进棉袄兜里,退后两步倚在门框边上。
吴发财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,眼睛死死瞪着那个洁白的信封,像是看着一团会咬人的火炭。
足足过了半晌,那只干瘦且布满老茧的手才颤巍巍地伸了出来,一把抓过信封,撕开封口的动作慌乱得连指甲都崩裂了一角。
信纸摊开,上面是用极工整的毛笔小楷写下的一段话,字迹娟秀中带着一股苍劲的风骨。
“吴叔叔:当年那碗药喝下去的那个人,是一个在春天里盼着将来的年轻女人。她死的时候只有二十出头,喜欢在石头上唱歌,喜欢写诗,她没有做错任何事。如果你良心里还记得那一天,把它说出来,是你这辈子最值得做的事。”
短短几行字,在昏黄的灯光下静静躺着。
吴发财捧着那张薄薄的纸,嘴唇死死咬着,眼泪毫无征兆地夺眶而出,砸在信纸上晕开了一团墨迹。
他把那张纸翻来覆去读了一遍,又读了一遍,直到读到第三遍的时候,喉咙里发出野兽濒死般的呜咽声,整个人蜷缩在麻袋角落里,哭得肩膀剧烈耸动。
赵明远没有催促,只是站在门口抽完了一整根大前门,任凭寒风从门缝里灌进来。
第二天上午,省城军区后勤处的红色转接电话机骤然尖锐地响了起来。
赵明远一把抄起听筒贴在耳边:“喂,我是赵明远。”
听筒那头传来了粗重而压抑的呼吸声,伴随着金属摩擦的颤音,过了足足十几秒,一个带着沙哑与决绝的男人声音传了过来。
“赵处长,那封信我看了三遍,当年的事,我愿意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