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宇在深圳待了三天,林晨一直在观察他。
不是那种盯着看的观察,是那种在旁边做自己的事、顺便看一眼的观察。林晨在书房写代码的时候,小宇坐在客厅的沙发上,面前摆着一本python入门书。林晨从书房的门缝里看过去——小宇看了大概十分钟,然后拿起手机,刷了五分钟,然后又拿起书,看了五分钟,然后又拿起手机。
这不是学不进去。这是不知道为什么要学。
林晨合上电脑,走到客厅,在小宇旁边坐下来。
看不下去了?
小宇把手机翻过来,屏幕朝下放在沙发上。有点难。
哪里难?
变量、循环、函数——这些概念我能看懂。但我不明白学这些有什么用。小宇说,乐乐学递归是因为他想算一到一百的和。我学递归是为了什么?为了面试的时候能回答上来?
林晨没有马上回答。他靠在沙发上,看着天花板。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,灯罩是乳白色的,灯光从灯罩里透出来,在天花板上投下一圈一圈的光晕。
你说得对。林晨说,如果只是为了面试,学编程确实没意思。
那我学什么?
你不应该学编程。
小宇愣了一下。你不是说让我跟乐乐一起学吗?
我改主意了。林晨说,这三天我一直在看你。你看编程书的时候,每看十分钟就要刷五分钟手机。不是因为你懒,是因为你对编程没有兴趣。没有兴趣的东西,学不进去。
小宇低下头。那我还能做什么?
你告诉我,你喜欢做什么?
小宇想了很久。他想了大概两分钟,然后说了一句话:我喜欢跟人说话。
跟人说话?
嗯。我在学校的时候,室友有什么烦心事都喜欢找我聊。他们说跟我聊完会舒服一点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可能是我比较会听。
林晨看着小宇。小宇说我比较会听的时候,语气很平,不是在炫耀,是在陈述一个事实。他确实比较会听——这三天里,乐乐跟他说了很多话,从递归到鸡兔同笼到学校里的足球比赛。小宇每次都听得很认真,不是那种敷衍的点头,是那种眼睛看着对方、偶尔问一个问题的听。
还有呢?林晨问。
还有——小宇又想了一下。我在学校的时候,帮学生会组织过几次活动。迎新晚会、运动会、毕业典礼。我负责联系场地、安排流程、协调人员。每次活动结束之后,大家都说组织得好。但我觉得没什么——就是把该做的事做了。
把该做的事做了,而且做得好。这不是没什么林晨说,这是能力。
什么能力?
组织能力。协调能力。跟人打交道的能力。林晨坐直了身子。小宇,写代码是一种本事。跟人打交道是另一种本事。你在学校组织活动、同学喜欢找你聊天——这些就是本事。只是这种本事不像写代码那样能写到简历上。但它有用。比写代码还有用。
小宇看着林晨,眼睛里的光变了一下。不是变亮了,是变稳了——从飘忽不定变成了落在地上。
大伯,你是说我不应该学编程,应该学管理?
不是管理。林晨说,管理是管人。你现在管不了人,因为你没有经验。但你可以做运营。
运营是什么?
运营就是把事情做成。林晨说,比如晨枫快餐有五家店,每家店每天要进货、备料、出菜、接待客人、收银、打扫卫生。这些事不是自动发生的,是有人安排好的。安排这些事的人,就是运营。
小宇想了一下。这个我能做。
我知道你能做。林晨说,但你要从最基础的开始。不是坐在办公室里安排,是站在店里看。看一家店一天是怎么运转的——几点开门,几点备料,几点来第一个客人,几点来最后一个客人,几点收档。看完了,你才知道怎么安排。
那我从哪里开始?
明天开始,你去中区店。不是去当店长,是去当服务员。端盘子、擦桌子、收银、扫地。做一个月。
小宇愣了一下。当服务员?
对。当服务员。林晨说,林浩来深圳的第一年,在五星酒店后厨打荷——洗菜、切菜、刷锅、拖地。做了一年。阿伟来晨枫的第一年,每天切十斤土豆丝。做了一年半。你想做运营,就要从最基础的开始。你连一家店怎么运转的都不知道,怎么运营五家店?
小宇沉默了几秒。然后他点了一下头。好。我去。
第二天早上六点,小宇到了中区店。
阿伟已经在厨房备料了。他看到小宇进来,愣了一下。你是——
我是小宇。林总的侄儿。林总让我来当服务员。
阿伟看了他几秒,然后点了一下头。围裙在更衣室。白色的那件。
小宇去更衣室换了围裙。围裙是白色的,胸前印着晨枫的Logo——六边形边框,枫叶剪影,晨枫绿。他系围裙的时候手有点抖,系了两次才系好。
他走出更衣室,站在前厅。前厅还没有客人,桌椅摆得整整齐齐,桌布白得发亮,酱油瓶和醋瓶排成一条直线。阳光从落地窗照进来,在地板上投下一格一格的光影。
周小敏从前台走过来。你是小宇?
林总跟我说了。你今天先跟着我。我做什么你做什么。
周小敏开始做开店准备。她先检查了每一张桌子的摆台——盘子、碗、筷子、勺子、餐巾纸,每一样都要在固定的位置。盘子离桌沿两指宽,碗在盘子左边,筷子在盘子右边,勺子在筷子上面,餐巾纸在碗旁边。她检查了十二张桌子,有三张桌子的筷子摆歪了,她重新摆好。
小宇跟在她后面,看着她做。周小敏做这些事的时候很快,不是那种手忙脚乱的快,是那种熟练的快——手到眼到,不需要思考,身体自己知道该怎么做。
你来试一下。周小敏指着最后一张桌子。
小宇走过去,把桌上的餐具重新摆了一遍。盘子离桌沿两指宽——他用手量了一下,刚好两指。碗在盘子左边,筷子在盘子右边,勺子在筷子上面,餐巾纸在碗旁边。他摆完之后退了一步,看了一眼——跟周小敏摆的一模一样。
可以。周小敏说。
小宇心里松了一口气。不是因为被夸了,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能做这件事。不是编程那种学了半天还是不会的挫败感,是做了一遍就对了的踏实感。
十点半,午市开始了。
第一个客人是一个穿格子衫的程序员,点了一份回锅肉和一碗米饭。小宇把菜单送进厨房,阿伟开始炒菜。五分钟后,回锅肉出锅了。小宇端着盘子走到客人面前,把盘子放在桌上,说了一句请慢用。
客人抬头看了他一眼。新来的?
之前那个小姑娘呢?
她今天休息。
客人点了一下头,拿起筷子开始吃。小宇站在旁边,不知道该走还是该留。周小敏从前台走过来,轻轻拉了一下他的袖子。走。不要站在客人旁边。客人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被人看着。
小宇跟着周小敏走回前台。周小敏教他看收银系统——怎么点单、怎么结账、怎么打小票。小宇学得很快,不是因为聪明,是因为这些东西是看得见摸得着的。点单就是点单,结账就是结账,打小票就是打小票。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动作和结果,不像编程——写了一下午代码,运行出来是一个黑框框,里面只有一行字。
午市高峰期是十二点到一点。这一个小时里,中区店来了大概八十个客人。小宇端了大概三十盘菜,擦了大概二十张桌子,收了大概十五次银。他的脚开始疼了——不是那种走多了路的酸疼,是那种站久了不动、忽然开始走动的疼。他的手腕也开始酸了——端盘子不是用手臂的力量,是用手腕的力量。他端了三十盘菜,手腕酸得像拧了一天的螺丝。
但他没有停下来。不是因为有人在看他,是因为他不想停下来。他发现自己喜欢做这件事——不是喜欢端盘子,是喜欢把一件事做完的感觉。端一盘菜,从厨房到餐桌,放在客人面前,客人说,他说不客气。这个过程很短,大概只有三十秒,但每一步都是确定的。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,知道做完之后会得到什么。
这种感觉,他在学校三年从来没有过。
下午两点,午市结束了。
小宇坐在更衣室的长凳上,把鞋脱了。他的脚底起了两个水泡,一个在左脚掌,一个在右脚跟。他用手指按了一下水泡,疼得吸了一口气。
阿伟从厨房里走出来,递给他一瓶矿泉水。第一天都这样。我第一天在厨房站了十二个小时,脚上起了四个水泡。
你站了十二个小时?
嗯。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六点。中间只坐了十分钟吃饭。
小宇喝了一口水。你不累吗?
阿伟说,但累完之后,看到客人把盘子里的菜吃光了,就不累了。
小宇看着阿伟。阿伟的围裙上沾着油渍和酱油,手上有切菜留下的茧子,额头上有一层干了又湿、湿了又干的汗渍。他看起来很累,但他的眼睛很亮。
阿伟哥,你做厨师多久了?
三年。
你喜欢做菜吗?
阿伟想了一下。说不上喜不喜欢。就是做这个顺手。做别的都不顺手。
顺手?
嗯。切菜顺手,颠锅顺手,调味也顺手。做别的——他摇了摇头。都不顺手。
小宇低下头,看着自己的脚。脚底的水泡在灯光下泛着透明的光,像两颗小小的水珠。
我不知道什么适合我。他说。
你会知道的。阿伟说,你才第一天。
晚上,林晨来中区店接小宇。
小宇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鞋脱了,光着脚踩在地上。他看到林晨的车开过来,站起来,穿上鞋。穿鞋的时候他咬了一下牙——水泡被鞋帮磨到了。
第一天怎么样?林晨问。
脚上起了两个水泡。
还有呢?
小宇想了一下。我发现我喜欢做这件事。
端盘子?
不是端盘子。小宇说,是把一件事做完的感觉。端一盘菜,从厨房到餐桌,放在客人面前,客人说谢谢。这个过程很短,但每一步都是确定的。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。这种感觉,我在学校三年从来没有过。
林晨看着小宇。小宇说这些话的时候,眼睛里的光跟三天前不一样了。三天前他站在深圳北站的出站口,眼睛里是迷茫和恐惧。现在他坐在快餐店门口的台阶上,脚上起了两个水泡,但眼睛里是踏实。
明天还来吗?林晨问。
几点?
六点。
林晨点了一下头,打开车门。上车。回家吃饭。你婶做了可乐鸡翅。
小宇上了车。车开出科技园的时候,他回头看了一眼中区店的招牌——晨枫快餐四个字,晨枫绿底白字,在夜色里亮着暖黄色的光。
大伯。
谢谢你。
不用谢。林晨说,路是你自己走的。我只是帮你找了一个起点。
车继续往前开。深圳的夜色在窗外铺开,万家灯火从近到远连成一片。小宇靠在座椅上,看着窗外的灯光。他的脚还在疼,但他的嘴角是往上翘的。
他找到了一个起点。不是编程,不是管理,是端盘子。
从端盘子开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