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忠是钱家的家生子。
他爷爷是钱家的奴才,他爹是钱家的奴才,他生下来也是钱家的奴才。在钱家待了四十六年,从马厩小厮做到大管家,他最明白一个道理——主子吃了亏,奴才可以替主子出头,但不能替主子背锅。
所以他决定去长生丹铺走一趟。
不是砸店。砸店太蠢,苏家商盟才断了钱家的生路,这时候明着动手是给苏瑶那丫头递刀子。他要做的是恶心人——带着人去丹铺门口站一站,说几句难听话,让黑石城的人看看,钱家还没死绝。要是能激得丹铺的伙计先动手,那就更好了。
他带了六个人,都是钱家养的门客,清一色炼气巅峰。在黑石城这种散修聚集地,六个炼气巅峰已经是一股不小的力量。
长生丹铺开在黑石城东街,铺面不大,三间门脸打通,檐下挂着一块乌木匾,上面“长生丹铺”四个字写得端端正正。那是赵长生自己写的字,不是什么名家手笔,但笔画饱满,透着一股老实巴交的厚道劲儿。
钱忠站在匾下,仰头看了片刻。
“长生?”他从鼻孔里笑了一声,“一个双灵根的废物,也配叫这个名字。”
身后六个门客配合地发出一阵哄笑。
丹铺的门帘掀开了。出来的是两个伙计——一个是李青的徒弟周小云,十七岁,炼气六层;另一个是本地招的学徒,姓孙,十五岁,才炼气三层。两人站在门口,周小云手里还攥着一根捣药的木杵。
“你们干什么?”周小云的声音很冲。
钱忠笑了笑,往前走了一步,脚踩在门槛上。
“来看看。怎么,开铺子做生意,还不许人进门了?”
周小云伸手去拦:“钱家的人,不欢迎。”
钱忠等的就是这句话。他的肩膀往前一顶,看似是被周小云推了一下,实际上是他自己发力撞过去的。周小云被撞得连退三步,后腰撞在柜台上,痛得弯下腰。
姓孙的学徒红了眼,扑上去要拼命,被一个门客随手一巴掌扇在脸上,整个人横飞出去,撞翻了门口的丹药展示架。瓷瓶碎了一地,聚气丹滚得满地都是。
“打人啦!”钱忠张开双臂,朝街上看热闹的散修们大声喊,“大家都看看,长生丹铺的伙计先动的手!我们钱家只是来看看,他们就打人!”
散修们围了一圈,没人说话。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怎么回事,但谁也不想惹钱家——苏家断了钱家生路,但钱家还没死透,烂船还有三斤钉。
周小云扶着柜台站起来,嘴角渗着血。他瞪着钱忠,眼眶发红,但没有再冲上去。他记得赵长生说过的话:遇到找茬的,别硬拼,先派人去找人。
他悄悄捏碎了袖子里的一枚传音符。
---
孙颖儿来的速度比钱忠预想的快。
他只等了不到半盏茶功夫,就看到一个穿着浅绿色长裙的女子从街角走来。她走得很快,裙摆微微飘起,露出一双青色布鞋的鞋尖。
“让一让。”
她挤过围观的人群,声音轻柔得像是怕吵醒什么。散修们自动让出一条道——在黑石城,认识赵长生的人不多,但认识孙颖儿的人不少。谁都知道长生丹铺有个女丹师,会炼丹,会疗伤,笑起来温温柔柔,但苏瑶见她都要客客气气。
她走到丹铺门口,扫了一眼地上的碎瓷瓶,弯腰捡起一颗滚到脚边的聚气丹,在袖口上擦了擦,放回柜台。
然后她转过身,看着钱忠。
钱忠被她看得有些发毛。他本以为来的会是赵长生,或者那个冷冰冰的白发女剑修,但眼前这个女子完全不同——她脸上甚至还挂着一丝笑,像是看到了一个不太熟的远房亲戚。
“钱管家,”她开口了,声音软得像刚从蒸笼里夹出来的米糕,“大老远来,累了吧?”
钱忠准备好的说辞全堵在喉咙里。
孙颖儿没等他回答,已经转身进了铺子。片刻后她端着两个粗瓷茶杯出来,杯子里是温热的茶水。
“天气热,喝杯茶。”
她将一杯递给钱忠,一杯端在手里,自己先喝了一口。
钱忠低头看着茶杯。茶色清亮,飘着一片薄荷叶,闻起来有股淡淡的清香。他第一反应是茶里有东西,但孙颖儿自己先喝了一口,而且是在大街上,几十双眼睛看着。
他犹豫了一下。
孙颖儿看着他,抿嘴笑了笑,像是在笑他胆小。
“不敢喝?那我收走了。”
“谁说不敢。”钱忠哼了一声,仰头一口灌下去。茶水温凉,入口微苦,回味有一丝极淡的甜。就是普通的薄荷茶。
他把茶杯往柜台上一搁,重重地,搁出一声响。
“孙姑娘,你家伙计先动的手,这事怎么——”
“我赔。”
孙颖儿打断他。她还是笑着,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小布袋,放在柜台上。布袋落在桌面上的声音很沉。
“药架是旧物,值不了几个钱。但吓着我家伙计了,总得表示表示。这些灵石,钱管家拿去买点补品,压压惊。”
钱忠张了张嘴。他这辈子都在钱家做事,见过硬的见过软的,但从没见过一个人软到让他接不住话。他下意识地伸手去拿布袋,指尖刚碰到袋口,孙颖儿又开口了。
“茶也喝了,钱也拿了。”
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,但语气里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凉意。
“钱管家,慢走。”
---
钱忠回到钱家别院的时候,天刚过午。
他觉得有些痒。
起初只是后脖颈,像是被蚊虫叮了一口。他伸手挠了挠,没在意。但痒意没有消退,反而从后脖颈蔓延到了肩胛骨之间。那片地方是他自己挠不到的,他叫了个丫鬟进来帮他挠。丫鬟的手指甲刚刮了几下,他就觉得痛。
不是痒被止住了,是挠破了皮,痛盖住了痒。可痛过之后,那片地方更痒了。
到了晚上,他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开始痒。
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痒。不是蚊虫叮咬,不是花粉过敏,而是从皮肤底下、从血肉深处翻涌上来的痒意。像有无数条细小的虫子在皮下钻来钻去,每一个毛孔都在发痒,每一寸皮肤都像在被无数根细针轮流挑刺。
他脱光衣服,用猪鬃刷刷自己的身体。刷得皮肤通红,刷得血丝渗出,但痒意丝毫不减。
他用热水烫,用冷水冲,用指甲抓,用后背在墙上蹭。他的指甲缝里塞满了自己皮肤碎屑和干涸的血,但痒还在,痒始终在。
第二天,他的皮肤被抓出了一道道血痕。血痕结痂,又在痒的驱使下被重新抓破。新的血痕覆上旧的痂,整个人像被一只无形的爪子一层一层剥开了皮。
第三天,他不再用指甲抓了。指甲不够锋利。他找了把木梳,用梳齿在手臂上用力刮,刮出一条条整齐的凹槽,凹槽里渗着血和组织液。丫鬟们不敢进他的房间,只敢在门外听着那一声声刮骨般的闷响。
第四天,木梳不够用了。他掰断了梳柄,用断茬戳自己的大腿。戳一下,痛一瞬,痛过之后是更猛烈的痒。他在地上打滚,撞翻了桌椅,碎瓷片割破了他的背,他感觉不到痛,只感觉到痒——无处不在的痒,深入骨髓的痒,比任何一种疼痛都更让人发疯的痒。
第五天,他已经站不起来了。他蜷缩在床脚,手指已经抓烂了,指甲翻起来,露出甲床的红肉。他用指节上的骨头蹭地面,蹭得骨节咯咯作响。嘴唇被他咬穿了,下巴上全是干涸的血和口水。他已经不再惨叫,喉咙早就喊哑了,只发出呜呜的气声,像一条被打断了脊梁的狗。
第六天,他开始撕自己的皮肤。不是抓,是撕。用仅剩的几片指甲掐住一片皮肉,用力扯。他不觉得痛。痛在痒面前,什么都不是。他把手臂上的皮肤撕下一块巴掌大的皮瓣,露出底下鲜红的肌肉纹理。血流了一地,痒依然还在,像是已经长进了骨头里。
第七天。
钱忠死了。
死在自己的床上。他的尸体被早上进去收尸的老仆发现。老仆看了一眼,转身跑出去吐了一炷香的功夫。
床上的人已经不太像人。全身皮肤没有一处是完整的,大部分被撕掉,露出底下的肌肉和筋膜。肌肉表面是一道道平行的抓痕,有的深可见骨。他的嘴张得极大,舌头被自己咬断了一半,断口参差不齐。
他的眼睛睁着。死前的最后一刻,那双眼珠里映着的不是恐惧,不是痛苦,而是一种终于解脱的空洞。
钱家对外说钱忠是暴病而亡。
没人信。但也没人敢说什么。